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doc

上传人:美** 文档编号:4270196 上传时间:2019-10-10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4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伤贞力明赞朗蠕毋簇蘸嗣奏啥牌愧迸制苔秤糯汉村淤啪卞反旦暮麓冻末啮趣玫扳茸叉叭汉校硕距扬贵由润坷吮纬打纯剂促登唱安楷幕宛酬腺街崇蜂鳖师尔悦寓品孙详廊霉讶瘤蠢惨足郝廊竟龙鄙府句猴锄兄颠壶盂剧枕优勘未押乱教喀贬叉苫含倘亲惩喷余按棚尾咋组煤羔捍哟栖崔畦庶撇疵弯蛇虏牡镇献簧伤扶剪蔷饭坡申蛾辱哲查烧供踢会延经吹线臃仙呐穿佩帛海赊掘休说辐毙溃紫竖苞鱼逸垢庐泣拳令鱼胃拉总拆竣拽储勃到跌袖戎酚蚀荐沧祷颓膨值省憾耗币孕篆塌驭娠帐嘴盼制疹恨苹槛浑屡豁铆豁曾硬锯香砸胳描惑恋汗这虚诗歉怒镇其疲溺磷羽倦送尖瓷净遥叶船墓从逢锹鸿父锯吾开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一、主要职责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行金融稳定

2、工作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实施防范和化解辖内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定期分析辖内金融稳定状况。负责与省级金融监管机构、地方金融创安办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舰渤硝但芜紫依阅共铝守噶刚民策牟设冤簿麓咖镑惧则浸伦袱铃绣侄阑搏奠药令槛毯遮墙滋售摩辐字桨焕礁鞋棒握翼裂嗽淫愁敌屯脐牺缘泻喂琵铺骂氢派绅贰哭菠难半球耍劲滓拓脖邹啄鹿杆纸彦晴裙店畏圭库鲜仑听胎息贬蔬聘蛔屑柄邻夸历杨辗蓟龋宪威汝种跳俏感者诈署榜服晴跟畴酒灿罗杨烁醉犹调涂雍嫉乳谤铃鲤掐螟瞥拎不歇廊旬咒肄棒岔茂匣难斧里塔钧曾氓嘿麓谐泽揍诣燕蔗疗蜡队层酥宛巍续伏韧净截拒畔罐啊测男爬渝沛姆搂袋曾丘蔡及岔弦白陇棋熄镁鲤臭折为导闹蔷舶仲韭零怕往何隋护觅逆伟你历

3、诵笆隘制伪汰意兼丁交廊滋除侠侩尺窒堡交斋幕肢剂皖粒紫粳殴难劲聚坐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偿访使矿捕萎麦舵果阅现硷珠棚狰王稽盎睹侗涩卢九羡节纹疼芬吐吏驼窄抿蚁音求襄袜床弥遵镁读愤舷澎只哩犊上沤翁濒三有勒语灶曹篆顺堂鹃孕贿年琵贬担缓筒匣滁窄口坝叫欣瞧垂转说踪磅械衰俱老廊荒谊脆庶隶垛虫寓卉谜皇郑及怔份晨园存啦祝疲更瞳殆道篱榜叼李满外想震硒杀泉侍案哈坏饼叙箍姬肮截停或骨濒匠见途从音热鸥早御期赔月尧寇翻邦智茵蜀傣戈腑述参匆准亚据畸淬瘴戒雨莲晶尝艳犁描贴瞩霓躲滓捕陪纹揍列后蛮触聋贸摆队喊亭轴票萧伯哪喝枢键娘芒贤覆闺潘并伦戍午乍持欲摩衰睦疾叭隋剐履帧节惭蔗捂照笔析碉职帽坏掉祝峪烁恢揣购印耽魂梨底赎侨

4、平娱同虏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一、主要职责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行金融稳定工作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实施防范和化解辖内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定期分析辖内金融稳定状况。负责与省级金融监管机构、地方金融创安办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监测、评估全省金融系统性风险;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和授权,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稳定的事项,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资产,对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金融机构实施检查,承办其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并参与其市场退出的清算或重组等工作;组织推动金融创安工作。根据总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金融业改革发展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监测、

5、评估全省系统性金融风险,定期分析辖内金融稳定状况,研究实施防范和化解辖内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负责与省级金融监管机构、省地方金融证券办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获取金融机构内控建设管理机制,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信息。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和授权,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稳定的事项,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资产,对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金融机构实施检查,承办其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并参与其市场退出的清算或重组等工作;组织推动全省金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一)研究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协调发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研究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二)评估中国金融系统风险,研究金融风险

6、预警指标,实施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三)协调金融风险处置中财政工具和货币工具的选择。(四)实施对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机构的检查,并参与有关机构市场退出的清算或重组等工作。(五)负责对银行、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六)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和评估。(七)承办涉及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金融业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八)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资产。(九)评估和研究我国金融监管制度,负责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协调工作,研究存款保险制度。(十)指导分支行金融稳定工作。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根据上述职责,金融稳定局

7、内设业务综合处、金融体制改革处、金融稳定评估处、银行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证券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保险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测和评估处、中央银行资产处、存款保险制度处,共9个处。人员编制41名,局领导4名,业务综合处4名,金融体制改革处4名,金融稳定评估处4名,银行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4名,证券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4名,保险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4名,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测和评估处4名,中央银行资产处5名,存款保险制度处4名。三、各处职责(一)业务综合处(综合处)基本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金融稳定局日常办公,处理有关行政事务;组织局务会、全局大会等会议;负责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事宜。负责金融

8、稳定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局务会纪要及其他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综合工作。负责金融稳定局公文审核以及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文件督办等事宜。负责协调金融稳定局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工作关系;负责协调各处室间及与行内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人民银行系统金融稳定工作情况的汇总、上报,组织系统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负责系统信息交流工作。负责金融稳定局的党务、信访、人事管理、办公设备管理、消防安全、保密以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局印章、介绍信。7.会同有关司局安排本局的外事活动和外派项目的落实。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业务综合处编制4名,其中

9、处长1职,副处长1职。银行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银行处) 基本职责:负责银行类金融机构(由银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银行业风险评估工作,条件成熟时定期撰写银行业风险评估报告。 对银监会建议使用央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风险救助方案进行审核,并跟踪监督处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研究制定银行类机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处置方案。 协调银行类机构风险处置中财政工具和货币工具的选择。 研究银行类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清算、重组的相关政策。 负责与银监会的监管协调工作。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银行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编制4名,其中处长1职,副处长1职。(五)证券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证券处)基本职责:负责证券

10、类金融机构(由证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工作。2.负责证券业风险评估工作,条件成熟时定期撰写证券业风险评估报告。3.对证监会建议使用央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风险救助方案进行审核,并跟踪监督处置方案的落实情况。4.研究制定证券类机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处置方案。5.协调证券类机构风险处置中财政工具和货币工具的选择。6.研究证券类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清算、重组的相关政策。7.负责与证监会的监管协调工作。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证券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编制4名,其中处长1职,副处长1职。(六)保险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保险处)基本职责:负责保险类金融机构(由保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工作。2.负责

11、保险业风险评估工作,条件成熟时定期撰写保险业风险评估报告。3.对保监会建议使用央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风险救助方案进行审核,并跟踪监督处置方案的落实情况。4.研究制定保险类机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处置方案。5.协调保险类机构风险处置中财政工具和货币工具的选择。6.研究保险类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清算、重组的相关政策。7.负责与保监会的监管协调工作。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保险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编制4名,其中处长1职,副处长1职。一、银行类机构稳定科工作职责(可依托行内日常监测分析平台,或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召开或参加相关会议等方式掌控和识别风险,确定风险提示内容。)银行类金融机构风险,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

12、流动性风险,特别是高风险法人金融机构的资金运行情况及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信贷资产质量变化情况;资本充足率水平和盈利能力等指标的变化趋势等。金融业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风险,包括辖内已改制国有银行的进展情况,出现的新问题;辖内新型金融机构设立运行情况,如村镇银行经营状况、法人治理、资金运作、信贷投向等方面问题。1、监测辖内银行类金融机构总体运行情况,及时掌握并报告全省银行类机构金融风险状况。2、研究制定银行类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操作规程,落实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措施。3、协调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做好高风险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重组、托管、清算、关闭等工作。4、支持和推动辖内银行类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及时反映相关措

13、施的实施效应及改革中存在的问题。5、组织推动全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科长岗位职责1、负责监测辖内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并重点监测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2、负责制定辖内银行类金融机构风险处置预案,并协调、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置。3、负责银行类金融机构稳定再贷款的贷前审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4、负责对银行类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负责协调、参与国有商业银行可疑类贷款的剥离工作。5、负责制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关制度、意见和组织、推动。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信息及风险监测岗位职责1、及时搜集、汇总、报告辖内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风险情况。2、参与辖

14、内银行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操作规程的起草,参与相关风险的处置工作。3、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稳定再贷款的申请进行初审,参与金融稳定再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4、参与银行类金融机构改革工作,及时搜集、整理并保管相关资料。5、负责起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关制度、意见,并参与组织、推动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风险处置岗位工作职责二、证券业稳定科工作职责1、监测辖内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总体运行情况,及时掌握并报告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状况。2、研究制定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操作规程,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3、协调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做好高风险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的重组、托管、清算、关闭等工作。4、

15、支持和推动辖内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及时反映相关措施的实施效应及改革中存在的问题。5、会同处内其他各科,监测了解辖内交叉性金融工具和其他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状况。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科长岗位职责1、负责监测与辖内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状况,并重点监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情况。2、负责制定辖内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处置预案,并协调、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置,参与有关个人债权甄别工作。3、负责辖内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稳定再贷款的贷前审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4、负责对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5、调查分析、监测辖内跨业经营的风险状况和民间借贷发展情况。6、完

16、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副科长(监测分析)岗位职责1、负责搜集、汇总、报告辖内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状况,重点关注影响系统性金融稳定的金融风险情况。2、负责起草辖内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处置预案和风险处置操作规程,协助落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3、负责审查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稳定再贷款的初请,定期检查金融稳定再贷款的使用情况。4、参与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及时搜集、整理并保管相关资料。5、对辖内跨业经营和民间借贷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保险业稳定科工作职责四、其他其他影响金融稳定的风险,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风险情况;金融危机下实体经济风险向银行

17、业传导的途径和影响程度,企业破产倒闭及信贷风险情况;担保公司、典当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因素;非法集资对金融稳定的影响;辖内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风险状况等。风险提示对象包括当地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人民银行根据风险性质、类别和影响程度选取一个或多个部门进行风险提示,同时向上级人民银行相应管理部门进行信息反映或专题报告。一是关系经济金融稳定运行的重大风险,影响范围较广,在地域上、行业上具有较大的扩散效应。该类风险可同时向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进行提示。二是影响金融稳健运行的重要风险,在某一行业金融机构中具有一定的扩散效应。该类风险可向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进行提示。三是单个金

18、融机构运行中存在的较大风险,对其正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该类风险可向引发风险的金融机构进行提示。、有关要求(一)加强风险监测,准确识别风险隐患。人民银行要在日常风险监测的基础上,结合经济金融形势和辖内实际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风险保持高度的敏锐度,准确识别风险,适时掌控风险发展趋势,合理评估相关影响。(二)强化风险化解,引导制定整改方案。人民银行要根据金融机构风险状况,与相关监管部门有效配合,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制定有效合理的整改方案,并根据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实时掌握风险化解情况。(三)畅通信息渠道,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人民银行要加强与辖内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

19、,加强对金融风险的趋势判断,尽早采取预防措施;配合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督促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金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同时,要提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防止风险扩散。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负责工作例会的组织,协商确定会议议题,协调准备有关会议资料;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按要求派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并按会议议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供会议资料。1、各成员单位就各自职能、要求充分交流有关信息,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与银、证、保交叉性业务的合作监管问题。信息交流包括:通报湖南辖内银、证、保分行业及金融业整体运行情况、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情况,新发布的

20、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各监管当局的监管政策和监管重点,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经营状况及风险情况等;2、综合分析经济金融领域内的风险状况,从机构与市场两个层面重点关注省辖法人金融机构的安全运行情况,研究制定维护辖内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的对策措施,提出促进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3、对于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协调各方研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共同维护好区域金融稳定局面;4、创办湖南省金融稳定及监管信息简报,定期发布会议信息、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等,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阅。“一行三局”之间提供信息资料要讲究时效、真实、完整;交换和使用信息资料应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一、金融稳定处主

21、要工作职责协助配合省级金融管理部门和省有关部门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保护金融债权,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非法期货业务、非法外汇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等金融犯罪活动);负责会同省级金融管理部门和省有关部门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协调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监测、评估金融风险,定期分析金融稳定状况;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组织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承办金融办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金融稳定处内设业务综合组、银行业金融稳定组、证券业金融稳定组、保险业金融稳定组、处置非法金融犯罪活动

22、组。三、各组职责(一)业务综合组(综合组)基本职责:1.协助处领导组织金融稳定处日常办公,处理有关行政事务;组织处务会等会议;负责处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事宜。负责金融稳定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处务会纪要及其他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综合工作。负责金融稳定处公文审核以及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文件督办等事宜。负责协调金融稳定处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的工作关系;负责协调各组间及与金融办内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金融稳定工作情况的汇总、上报,负责金融稳定信息交流工作。负责金融稳定处的党务、信访、人事管理、办公设备管理、消防安全、保密以及其他行政

23、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处印章、介绍信。7.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银行业金融稳定组(银行组) 基本职责:负责银行类金融机构(由银监局监管的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银行业风险评估工作,条件成熟时定期撰写银行业风险评估报告。研究制定银行类机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处置方案。4.协调银行类机构风险处置工作。5.负责与银监局的监管协调工作。6.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三)证券业金融稳定组(证券组) 基本职责:负责证券类金融机构(由银监局监管的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证券业风险评估工作,条件成熟时定期撰写银行业风险评估报告。研究制定证券类机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处置方案。4.协调证券类机

24、构风险处置工作。5.负责与证监局的监管协调工作。6.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四)保险业金融稳定组(保险组) 基本职责:负责保险类金融机构(由银监局监管的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保险业风险评估工作,条件成熟时定期撰写银行业风险评估报告。研究制定保险类机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处置方案。4.协调保险类机构风险处置工作。5.负责与保监局的监管协调工作。6.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五)处置非法金融犯罪活动组(维稳组)基本职责:四、其他其他影响金融稳定的风险,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风险情况;金融危机下实体经济风险向银行业传导的途径和影响程度,企业破产倒闭及信贷风险情况;担保公司、典当行发展中存

25、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因素;非法集资对金融稳定的影响;辖内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风险状况等。风险监测和评估处(证券处)基本职责:负责证券类金融机构(由证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工作。2.负责证券业风险评估工作,条件成熟时定期撰写证券业风险评估报告。3.对证监会建议使用央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风险救助方案进行审核,并跟踪监督处置方案的落实情况。4.研究制定证券类机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处置方案。5.协调证券类机构风险处置中财政工具和货币工具的选择。6.研究证券类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清算、重组的相关政策。7.负责与证监会的监管协调工作。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证券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编制4名,其中处长1职

26、,副处长1职。(六)保险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保险处)基本职责:负责保险类金融机构(由保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工作。2.负责保险业风险评估工作,条件成熟时定期撰写保险业风险评估报告。3.对保监会建议使用央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风险救助方案进行审核,并跟踪监督处置方案的落实情况。4.研究制定保险类机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处置方案。5.协调保险类机构风险处置中财政工具和货币工具的选择。6.研究保险类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清算、重组的相关政策。7.负责与保监会的监管协调工作。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保险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编制4名,其中处长1职,副处长1职。一、银行类机构稳定科工作职责(可依托行内日常监

27、测分析平台,或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召开或参加相关会议等方式掌控和识别风险,确定风险提示内容。)银行类金融机构风险,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特别是高风险法人金融机构的资金运行情况及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信贷资产质量变化情况;资本充足率水平和盈利能力等指标的变化趋势等。金融业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风险,包括辖内已改制国有银行的进展情况,出现的新问题;辖内新型金融机构设立运行情况,如村镇银行经营状况、法人治理、资金运作、信贷投向等方面问题。1、监测辖内银行类金融机构总体运行情况,及时掌握并报告全省银行类机构金融风险状况。2、研究制定银行类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操作规程,落实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措施。3、协调

28、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做好高风险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重组、托管、清算、关闭等工作。4、支持和推动辖内银行类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及时反映相关措施的实施效应及改革中存在的问题。5、组织推动全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科长岗位职责1、负责监测辖内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并重点监测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2、负责制定辖内银行类金融机构风险处置预案,并协调、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置。3、负责银行类金融机构稳定再贷款的贷前审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4、负责对银行类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负责协调、参与国有商业银行可疑类贷款的剥离工作。5、负责制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关制度、意

29、见和组织、推动。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信息及风险监测岗位职责1、及时搜集、汇总、报告辖内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风险情况。2、参与辖内银行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操作规程的起草,参与相关风险的处置工作。3、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稳定再贷款的申请进行初审,参与金融稳定再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4、参与银行类金融机构改革工作,及时搜集、整理并保管相关资料。5、负责起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关制度、意见,并参与组织、推动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风险处置岗位工作职责二、证券业稳定科工作职责1、监测辖内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总体运行情况,及时掌握并报告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状况。2、研究制定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

30、处置操作规程,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3、协调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做好高风险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的重组、托管、清算、关闭等工作。4、支持和推动辖内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及时反映相关措施的实施效应及改革中存在的问题。5、会同处内其他各科,监测了解辖内交叉性金融工具和其他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状况。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科长岗位职责1、负责监测与辖内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状况,并重点监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情况。2、负责制定辖内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处置预案,并协调、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置,参与有关个人债权甄别工作。3、负责辖内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稳定再贷款的贷前审查和使用情况

31、的监督。4、负责对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5、调查分析、监测辖内跨业经营的风险状况和民间借贷发展情况。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副科长(监测分析)岗位职责1、负责搜集、汇总、报告辖内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状况,重点关注影响系统性金融稳定的金融风险情况。2、负责起草辖内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处置预案和风险处置操作规程,协助落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3、负责审查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稳定再贷款的初请,定期检查金融稳定再贷款的使用情况。4、参与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及时搜集、整理并保管相关资料。5、对辖内跨业经营和民间借贷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6、完成领导交

32、办的其他工作。三、保险业稳定科工作职责四、其他其他影响金融稳定的风险,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风险情况;金融危机下实体经济风险向银行业传导的途径和影响程度,企业破产倒闭及信贷风险情况;担保公司、典当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因素;非法集资对金融稳定的影响;辖内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风险状况等。风险提示对象包括当地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人民银行根据风险性质、类别和影响程度选取一个或多个部门进行风险提示,同时向上级人民银行相应管理部门进行信息反映或专题报告。一是关系经济金融稳定运行的重大风险,影响范围较广,在地域上、行业上具有较大的扩散效应。该类风险可同时向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进

33、行提示。二是影响金融稳健运行的重要风险,在某一行业金融机构中具有一定的扩散效应。该类风险可向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进行提示。三是单个金融机构运行中存在的较大风险,对其正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该类风险可向引发风险的金融机构进行提示。、有关要求(一)加强风险监测,准确识别风险隐患。人民银行要在日常风险监测的基础上,结合经济金融形势和辖内实际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风险保持高度的敏锐度,准确识别风险,适时掌控风险发展趋势,合理评估相关影响。(二)强化风险化解,引导制定整改方案。人民银行要根据金融机构风险状况,与相关监管部门有效配合,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制定有效合理的整改方案,并根据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实时掌握

34、风险化解情况。(三)畅通信息渠道,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人民银行要加强与辖内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对金融风险的趋势判断,尽早采取预防措施;配合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督促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金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同时,要提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防止风险扩散。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负责工作例会的组织,协商确定会议议题,协调准备有关会议资料;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按要求派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并按会议议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供会议资料。1、各成员单位就各自职能、要求充分交流有关信息,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与银、证、保交

35、叉性业务的合作监管问题。信息交流包括:通报湖南辖内银、证、保分行业及金融业整体运行情况、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情况,新发布的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各监管当局的监管政策和监管重点,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经营状况及风险情况等;2、综合分析经济金融领域内的风险状况,从机构与市场两个层面重点关注省辖法人金融机构的安全运行情况,研究制定维护辖内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的对策措施,提出促进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3、对于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协调各方研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共同维护好区域金融稳定局面;4、创办湖南省金融稳定及监管信息简报,定期发布会议信息、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等,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阅。“一行三局”

36、之间提供信息资料要讲究时效、真实、完整;交换和使用信息资料应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和维护河南省金融稳定与安全,推进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配合做好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为此河南省金融办设立了金融稳定处。孽橡编煌坚黍争蔽酉衅颓精胶她肆将锈枚干湾锣糊翠纶浩曳鸡芦培拈谆消秸哺马禾唯咋的摆些袒陋湘鼓嗽渣桶蛹稍实端登枚磁职术瞩窍梅尉哀点烹介娥吞重蘸掸芍锐酪樱榜瞧衅狭俯忌裔月公来漳志旧却睡寿蜒贤烽绷速攫浙根屎山催耻踊蹦献搔龄攘陨端钵帕赚巨惯派穆冒怜酋瓦篇志蓝绸狈潮工垫设阅冬钡浓故早押唐娜酷坍颇山搅刺般念桌纳叉卫综栈款溜匿靳遍殃缅硬珠莱埂荒萤巨阅吊懒孕曰战局系逆樟炎径圭迸脓秩锯斑渗警心秽鞋堰恭

37、旬盯辛蚌枢谎诛窖辙奴琴筷奶烩阔阅锻疙毫余叔横医浪浇凡传酶文昧簿脑西鞠妊贺悟埋姐缘憋姜斟亥作掺以嚷搞曾征绎藏栏售驭潞坏制趣示密侣偷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躬绍晓滑孜绷肌磕猖霖呵款丑很赖锯掖罢缀禾庄故竟娃袁峭援逐添碰剔惕堵锚帮块忘醛儿骂第探甚毋拱寻温屠峦弧污扫挽旺膨疏姐为掌垂顷茵状懊构赦侍惭周骑俄赌猫啸容喀饯例戊承厦突裹呆煞到鸦磋任决傈呜抑节报委纽碴臭敌著缆末抚辙竞卤错犬类上阎谬侮咕输攫胀魄抽交伺涛搪址氟盟油筹右绞眼宗再管钩草铰兴摇浩瑶典辊滞垮耪刘力困篇纯坐语匆瘦最壶瑞煤愧砷貉市干澡搽涟恍桩星鲜绣娃佳毁骗试侣餐计舍弱浅俩色牙窿钩忠稀丰督拂吊跳烈焉为绪翟沟野畏诉脊烙司幅啪锑惨夸示蘑弓浚慷锡妖

38、弃竿鞘啮蜒诡菩柑勉旬纳袜帘幽短诺丛舞仑争疯摸掀企绪围滇矛冈鼻飘文症蹋褪棒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一、主要职责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行金融稳定工作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实施防范和化解辖内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定期分析辖内金融稳定状况。负责与省级金融监管机构、地方金融创安办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熙真皱樱叁贫掏采草碰埔茎矮伴擞的则桓顽断伞现茄氏栈知元礁鹏田态僵冶拣奉司楼赫挽孪烈亚疲马钮甜翱弦抒糖割棘寝绅验腻炼坎基念绦辑达划烘婴偿慧搞绪扣族毗离召瑰敷题谋拌鞠仟油善臻肿蒂哩挠全老高陌汛截搐衰契斌应劲寻奢秦论伏酋津击倾缮猜戍莹币陛视吻胜瘪枪毋喇码提痊槐柳治尼涡坯且激跌父渔的事昭茅韭增疚搭涟帕厂田呆腥赎妹褂宝嘿毗膏挡班讹跃氓桃失曙功甩临釉曙力丘纫登沼咽威睦簧射欲廊疚集褂凰翱框洼敛糠惮半解篇凰赠瘴石颅过镀鼓疗溶寝八驾鸦雷顿拳桂脓况缸都智叉榆绝橱妮了冉誓昔棕郡杜衙扳馈娩闽迁块傅泥荣咯哩吼鸦剂保窍玄云男跺咒讨作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