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凤城市二台子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1工作背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要求,应积极推进老工业区企业搬迁改造,对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及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应进行异地迁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凤城化工集团
2、有限公司凤城化肥总厂项目建立于1962年,合成氨产量约为3万t/a,项目位于凤城市城东路374号,距离周围最近居民区距离约为5m,对周围居民造成较大影响,由于厂区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突出,迫切需要搬迁改造。 凤城地区有储量丰富的硼镁铁矿资源,而凤城硼砂厂是凤城市最大的集矿山开采、选矿和硼系列产品为主的企业,是我国重要的“硼母体”产品生产基地。但目前硼砂生产中过程中以燃煤提供蒸汽,以石灰石分解提供二氧化碳,这样的生产模式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消耗,同时由于煤炭燃烧和石灰石煅烧造成了环境污染,急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16年凤城市政府同意成立凤城市二台子化工园区(凤政发201670号),
3、发展硼化工基础产业及深加工产业,同时将合成氨企业搬迁入园,与现有硼砂产业形成硼氨联产,实现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凤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硼氨联产综合利用项目拟入驻规划园区。园区位于凤城市凤凰城区二台子村,东侧临近304国道,南侧为南大河,园区规划产业定位为“扩大硼酸、硼砂规模,新建硼氨联产项目,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发展精细硼化物产品,提高附加值;拓展电子级硼化工产品,奠定新兴硼化工产品行业龙头地位;根据副产物量确定综合利用项目规模,实现综合利用。” 2016年11月,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接受委托后,在规划编制启动阶段介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数据分析等工作,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初步分析。环评单位在规
4、划的编制、修改、完善等过程中保持全过程互动,通过与环保部门及相关专业专家充分沟通和协调,对报告进行认真的修改和补充,最终形成了凤城市二台子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 规划简要内容2.1 规划范围及期限(1)规划范围凤城市二台子化工园区位于凤城市中部、凤城市区北部,东、北部均临沈丹公路(G304),西至南大河支流,南至凤城市硼砂二分厂南。规划面积34.12公顷。(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8年2030年。2.2 产业定位遵循 “硼为基础、横向拓宽、纵向延伸、科学发展”的思路。以硼化工延伸发展为抓手,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硼氨协同发展的基础产业集群, 培
5、育契合中国制造2025的新能源、新材料硼化工产业集群,打造成为我国硼化工发展的重要一极。 (1)扩大硼酸、硼砂规模,新建硼氨联产项目,夯实产业发展基础;(2)发展精细硼化物产品,提高附加值;(3)拓展电子级硼化工产品,奠定新兴硼化工产品行业龙头地位;(4)根据副产物量确定综合利用项目规模,实现综合利用。2.4规划结构二台子化工园区总体上规划为“一园引领、五区协同、多点辐射”的空间结构。 “一园”即二台子化工园区整体; “五区”即硼砂项目区、硼酸项目区、合成氨项目区、硼深加工项目区、综合利用项目区,各片区内部以用地有效集聚为原则,保持内部小组团的完整,利于开发的弹性和可持续性。 “多点”即“一体
6、化”配套服务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管理服务区、铁路物流仓储区、集中污水处理、变电站、集中事故收集池等。2.5公用工程设施规划2.5.1供水工程规划规划园区年用水量为540.5万m3(48.6万m3/月,8000小时),根据水资源论证报告给出的南大河在设计枯水年(P=95%)及平水年(P=50%)可供水情况,枯水年(P=95%)12月、1月、2月为枯水期,其中1月份可供水量不能满足规划园区用水需求,12月和2月份无可供水量,其余月份可供水量较大,能够满足本规划用水需求。平水年(P=50%)除2月份外,其余各月份可供水量均可满足规划园区用水需求。当遇到枯水年河水水量减少,可供水量无法满足生产需
7、求时,可采用备用水源供水。建议市政供水管线远期延伸至园区,作为园区补充水源。2.5.2排水工程规划园区污水和清净下水排水量为42m3/h,园区建设废水处理厂和回用水厂,废水处理规模50m3/h,废水处理厂采用SBR工艺,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进入回用水站。回用水厂工艺采用多介质过滤、超滤以及一级反渗透等工艺,废水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站,地秤冲洗,厂区绿化等。园区申请在南大河设置排污口,废水处理厂外排尾水等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及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
8、排放准(GB31573-2015)等行业标准。同时设置事故污水收集池,收集池有效容积为2000m3。2.5.3电力工程规划本园区规划供电电源为66kV凤化变电站和66kV城北变电站。为满足园区内各用户的用电需求,扩容原有66kV凤化变电站,规划新建66kV变电站安装2台6.3万kVA主变压器。主变压器选用66/10kV变压器,可向园区提供10kV供电线路。2.6.4供热工程规划根据国家目前环保节能政策,各地都在全力以赴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小于10t/h燃煤锅炉必须淘汰,因此园区现有4台4t/h锅炉将被淘汰,园区规划集中建设供热中心。规划在园区内新建3台65吨/时中压燃煤锅炉,2开1备,配套
9、1台B6-35/12背压汽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6MW。热电中心建设遵循“热电联产、以热定电”的原则,宜根据园区项目进驻的进度分期建设,并留有足够的扩建余地。锅炉用燃料煤采购低硫煤。园区蒸汽管网压力等级:4.0 MPa、1.2MPa。各用户所需的中、低压蒸汽由园区公用热力管网统一供应。蒸汽管线沿工业管廊架空敷设。2.6.5交通及物流系统规划园区内目前设有铁路专用线,引自沈丹铁路,园区距沈丹铁路凤城车站6公里。园区运输的原料煤、进口硼矿、硼精粉属于大宗远距离运输货物,以铁路运输为主,运出的化工产品根据目标市场去向合理安排铁路运输的比重,以满足园区铁路运输的需求。园区东部、北部均与沈丹公路(G30
10、4)相邻,园区对外交通公路主要依托沈丹公路,沈丹高速公路位于园区西部,园区与沈丹高速公路入口距离约7公里。此外,凤城市境内公路还有张庄线、辽凤线、鸡冠山海城线、大连鹤岗线等,对外交通十分便利。结合园区对外交通线路、现状道路设施、地形、地貌条件,规划园区内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主干路形成“两纵一横”的交通路网,采用方格网与边界道路相结合的交通骨架,合理划分地块规模。主干路是贯通园区的交通性道路,次干路是与主干路衔接的集散道路,结合地形与用地布局对路网进行补充完善,支路主要解决地块内部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3规划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规划园区拟引入硼化工产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
11、3年修订)中的鼓励类,硼氨联产合成氨工业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园区产业未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相关要求。根据分析,园区规划方案及拟引进项目符合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和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相关要求。4规划协调性分析通过与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相关规划要求的对比分析, 规划与各上位规划和国家政策基本相协调。规划应补充园区生态保护与发展相关要求。本规划方案与凤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规划期限不相协调,根据凤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后局部图,土地类型为现状建设用地
12、和新增建设用地,根据凤城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文件,凤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修编,规划园区用地性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将于下期规划调整过程中列入规划内容。本规划方案与凤城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12-2020年)规划期限不相协调,供热规划未包含本规划方案,建议后续规划修编中将本规划纳入。5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问题5.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5.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2018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数据,丹东市2018年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9ug/m3、22ug/m3、50ug/m3、29ug/m3;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1.6mg/m3,O3日最大8小时
13、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27 ug/m3;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因此为达标区。根据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数据,规划区域各污染物24h平均浓度及O3 8h平均浓度均能够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其中占标率最高为PM2.5,年平均浓度占标率为82.86%,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85.33%。根据特征污染物监测结果,规划区域氨现状小时浓度范围为3075g/m3,最大占标率为37.5%,超标率为0,硫化氢和甲醇均未检出,能够满足HJ2.2-2018附录D的要求;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范围为5801500g/m3,最大占标率为75%,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
14、排放标准详解的要求。因此,园区各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5.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各污染物浓度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二道河2016年2018年COD、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指标2017年较2016年有所升高,2018年有下降趋势。总体而言,各污染物浓度变化不大,水质较为稳定。根据补充监测结果,二道河各断面评价指标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二道河整体水质状况较好。5.1.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规划园区各项指标均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类标准要求;硼超过生活饮用水卫
15、生标准(GB 5749-2006)要求,主要是由于规划园区副产硼矿,由于地质因素导致硼含量较高。5.1.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规划园区各项污染物均能够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园区外土壤能够满足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其他类相应标准要求。5.1.6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规划园区边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6规划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6.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规划园区主要污染物叠加现状后年均浓度均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其中PM10最大落地浓度点
16、叠加后占标率较高,主要原因是项目周边复杂地形,且本底浓度较高导致。SO2和NO2最大落地浓度点位于园区东侧山上,PM10最大落地浓度点位于厂区内。主要污染物叠加现状后保证率日均浓度均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叠加后NH3、H2S小时浓度最大落到地浓度点超标,各关心点浓度能够满足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甲醇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标准要求。6.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1)取水环境影响分析规划园区及企业应在取水设施和主要用水系统安装计量装置,实时监测项目用水量,保证河流生态需水量,当遇到枯水年河水水量减少,可供水量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时,建议从备用水源取水。规划取水后,水质不会受到明显
17、影响,对环境影响可接受。(2)排水影响分析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南大河的影响范围为排污口下的全部河段,各污染物浓度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要求,规划园区排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园区污水处理厂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南大河的影响范围为排污口下的全部河段,二台子断面水质无法达到标准要求,南大河入草河口断面水质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要求园区管理部门应通过安装在线监测并联网加强对入区企业排水的监控,避免各企业废水超标排入园区管网,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采取防控措施,避免园区污
18、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6.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泄漏30天时间内,污染物对第一、第二含水层影响较大。泄漏60天时间内,污染物对第一、第二、第三含水层都产生了影响,但是由于污染源的排除,污染浓度有下降趋势。泄漏120天时间内,污染物对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含水层都产生了影响,但是由于污染源的排除,污染晕空间加大,但污染浓度继续下降。泄漏180天时间内,污染物对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含水层都产生了影响,但影响轻微,最大污染浓度较小。当氨氮发生泄漏时,360天左右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忽略。6.4声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凤城市二台子化工园区建成以后,区域环境状况将发生较大变化,工业生产噪声和道路交通
19、噪声将成为主要噪声污染源。凤城市二台子化工园需要对入区企业进行环境评价,防止高噪声设备布局或安装不当,造成厂界噪声和环境噪声超标。6.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至凤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或凤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最终处置。对属于危险废物,能回收利用的先进行综合利用,其它不能回收的,必须进行焚烧处理或安全填埋,再将焚烧后的残渣进行安全填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处理,尽可能按照废物资源化的要求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凤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7区域环境承载力分析7.1能源承载力分析根据2018-2020年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20、丹东市2020年煤炭控制总量为697万吨。根据凤城市2017年统计资料显示,2017年凤城市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5.3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1.9%。规划园区主要产业类型为化工产业,原料以煤炭为主,目前凤城市煤炭资源需从本溪、阜新等地外购煤炭,从短期看,凤城市煤炭资源消耗量不大,短期内不会受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限制和影响。从远期看,随着园区发展、煤炭资源开采的逐步枯竭、社会总体能源消费量的提升,规划园区的发展可能受到煤炭资源的制约。7.2水资源承载力分析园区拟在草河二道河沿处设置取水口,作为园区备用水源,取水口与园区直线距离为3.0km。规划园区及企业在取水设施和主要用水系统安装计量装置,实时监
21、测项目用水量,在取水口设置计量装置,实时监测取水量,排水口下游设置采样监测点位以监测下游河流水质。在保证河流生态需水量前提下取水,当遇到枯水年枯水期河水水量减少,可供水量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时,从备用水源取水,取水应获得水利部门同意。规划园区取水不影响南大河生态需水量,取水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无明显不良影响。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园区排水在满足评价提出的标准要求后,各断面污染物浓度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要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7.3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根据凤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后局部图,土地类型为现状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办公区用
22、地性质为林地及耕地,尚未进行调整。根据凤城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文件,凤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修编,规划园区用地性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将于下期规划调整过程中列入规划内容。因此规划园区土地资源基本不存在限制。8规划方案综合论证8.1规划园区建设合理性分析(1)建设规模合理性分析园区主要包括现有凤城硼砂厂,硼酸生产项目,同时兼顾凤城化肥厂搬迁和硼氨联产项目用地,精细硼化工产品发展需求等。根据凤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后局部图和根据凤城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文件,凤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修编,规划园区用地性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将于下期规划调整过程中列入规划内容。因此规划用地规模较为合理。规划
23、园区产业定位为以硼化工产业为主的硼综合利用产业,同时引进合成氨进行硼氨联产,大力发展硼深加工产品,利用硼镁矿进行综合利用,同时利用厂区现有电石装置进行镍铁合金生产,符合园区现有产业发展需求及市场需求,有利于实现资源能源循环利用,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实现产业高端化、循环化、绿色化发展。园区产业定位总体合理。规划园区以工业用地为主,同时辅以仓储物流、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等,与规划目标相符,用地布局基本合理。规划园区总体上的布局合理,园区物流与仓储用地可能会贮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存在一定风险,且与南大河距离较近,建议物流仓储用地南侧设置绿化带与南大河进行隔离。(2)产业定位合理性分析规划园区
24、拟将搬迁的合成氨项目与现有硼化工实现硼氨联产,合成氨产业的副产品CO2可取代石灰窑作为硼砂碳解反应原料,碳酸氢氨可作为硼酸生产原料,因此硼氨联产能够有效解决现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实现园区内产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环评单位在早期介入并全过程参与互动,通过与环保部门及相关专业专家充分沟通和协调,确定规划园区产业发展方向。淘汰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电石项目以及污染和能耗较为严重的镍铁合金项目。将产业定位为以硼氨联产为基础,发展硼深加工产品,利用硼镁矿进行综合利用开发,符合园区现有产业发展需求及市场需求,有利于实现资源能源循环利用,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实现产业高端化、循环化、绿色化发展。8.2园
25、区选址合理性分析(1)园区位置合理性分析根据凤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建设以硼铁为特色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整合凤城化工集团等企业,实现硼铁产业升级和聚集,提高硼铁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加快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步伐,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规划园区位于凤城市二台子村,位于凤城市城区西北侧,与城区距离约为2.2km,距离较远。园区选址充分依托现有硼砂厂和硼铁矿资源,同时搬迁凤城化肥厂项目入园,实现产业集中布局。因此选址较为合理。(2)资源利用合理性矿产资源辽宁凤城硼铁矿矿床是一个新类型的接触交代镁质矽卡岩多金属矿床。主要有用元素为铁、硼、铀、镁,储量均达大型规模,其中B
26、2O3储量2184万吨,是国内最大的硼资源集中区之一。凤城市丰富的硼资源,为二台子化工园区硼化工产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煤炭资源规划园区主要产业类型为化工产业,原料以煤炭为主,目前凤城市煤炭资源消耗量不大,现有煤炭资源能够满足规划园区发展需求。规划园区合成氨产业的副产品CO2可取代石灰窑作为硼砂碳解反应原料,同时可利用合成氨副产蒸汽作为热源,产业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减少能源消耗。水资源园区拟在草河二道河沿处设置取水口,作为园区备用水源,取水口与园区直线距离为3.0km。规划园区及企业在取水设施和主要用水系统安装计量装置,实时监测项目用水量,在取水口设置计量装置,实时监测取水量,排水口下游
27、设置采样监测点位以监测下游河流水质。在保证河流生态需水量前提下取水,当遇到枯水年枯水期河水水量减少,可供水量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时,从备用水源取水。规划园区设置回用水站,污水处理站出水经处理后回用,回用率约为40%,可进一步减少新鲜水量消耗。规划园区取水不影响南大河生态需水量,取水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无明显不良影响。综合以上,规划园区矿产资源丰富,煤炭资源和水资源能够满足园区发展需求,从资源能源角度,园区选址基本合理,但是远期可能受到一定限制。(3)环境合理性规划园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能够满足规划园区建设需求,且规划园区污染物排放措施基本可行,污染物排放不会对环境空气及地表水体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从环境
28、保护角度,园区选址基本合理。8.4环保基础设施设置合理性8.4.1给水基础设施环境合理性分析规划园区用水包括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取水自南大河。根据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规划园区生产用水为地表水体,不开采地下水,符合规定。园区拟在草河二道河沿处设置取水口,作为园区备用水源,取水口与园区直线距离为3.0km。规划园区及企业在取水设施和主要用水系统安装计量装置,实时监测项目用水量,在取水口设置计量装置,实时监测取水量,排水口下游设置采样监测点位以监测下游河流水质。在保证河流生态需水量前提下取水,当遇到枯水年枯水期河水水量减少,可供水量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时,从备用水源取水。因此,规划园区取水不影响南
29、大河生态需水量,给水水源基本合理,备用水源取水应获得水利部门同意。8.4.2排水基础设施环境合理性分析规划园区污水处理站出水进入回用水站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约40%回用,剩余污水排放进入南大河。评价要求新设置排污口应进行排污口论证,并获得水利和环保等相关部门同意。污水排放标准应同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辽宁省污水排放综合标准(DB 21/1627-2008)、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直排标准,从严执行。在此基础上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污水排放方案基本
30、合理。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不能满足需求,建议调整为1900 m3/d(约70万m3/a),污水处理厂可根据园区实际发展需求分期建设。8.4.3供热工程环境合理性分析根据风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风城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传201421号)文件规定,“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批建供暖锅炉”,规划园区未纳入凤城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12-2020年)中,故可新建集中供热设施进行集中供热。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6号)文件规定,“工业园区、新城镇原则上只能规划建设一个区域高效热源或依托大型热电企业集中供热”,本规划园区内新建一座集中供热工程,与蓝天工程相关
31、要求相协调。根据规划园区情况,硼氨联产项目将产生副产蒸汽,评价建议将合成氨副产蒸汽用于相关项目生产供热,规划热源厂规模设计考虑利用副产蒸汽后园区需求,同时根据园区实际发展情况分期建设热源厂。根据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要求,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应实行超低排放标准,因此评价要求新建热源厂加强污染防治措施,实行超低排放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8.4.4环境风险防范基础设施合理性分析根据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对事故池容积进行计算,根据计算结果,建议事故池规模为4000m3。事故池配套管线、泵采取防渗、防腐、防冻、防洪、防浮、防震等措施,同时设有抽水、监视、回收等设施。要求事故时关闭
32、清下水排放口闸阀,事故废液、消防尾水均通过围堰收集,然后自流进入事故池,在事故排除后,将事故废液分批打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保证事故池废水不外排。9规划环境影响减缓措施9.1总体调整建议(1)贯彻落实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内涵,以地区硼矿产资源为优势,建立高效联产、区域消纳、资源利用的“互赢互利联产式”的企业发展模式:硼砂生产装置利用合成氨副产品原料气作为碳源;合成氨装置中间产品液氨作为含硼镁肥的产生原料;合成氨装置中间产品碳酸氢铵作为氧化镁生产及硼酸生产的原料;氧化镁生产装置副产品硫化铵、含硼镁矿渣作为硼镁复合肥料的原料;硼砂、硼酸作为硼深加工原料。(2)提倡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
33、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提倡园区内企业使用先进技术工艺。(3)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积极能源高效利用新技术,切实采取节能措施降低规划区域能源消耗,落实污染减排措施,降低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合成工艺废气(包括氨罐驰放气)废气中含有较高热值,回收其中可燃成分的热能,并利用燃烧热由余热锅炉副产蒸汽供生产和生活使用。(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规划区域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业用水循环使用,加强中水回用,严格控制新鲜水用量。9.2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规划园区排放的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在企业正常运行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规划园区应对入园企业进行严格要求,规划园区内
34、企业应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考虑部分特征污染物毒性较大,应注意加强各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以防止发生事故时,此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的危害。9.3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规划园区及企业应在取水设施和主要用水系统安装计量装置,实时监测项目用水量,同时在取水口下游100m范围内设置流量监测设施和水质监测点,保证河流生态需水量,建议加强备用水源规划和实施方案论证。评价建议园区内企业应加强工业用水重复率,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实现污水资源化,达到节约用水、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区内的绿化、道路冲刷和一部分工业水的补充水考虑中水回用。各入驻企业要建设中水回用系统,选用节水设备。9.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随着
35、区域的迅速发展,噪声功能区的建设和噪声环境污染问题的防治已经提上日程。通过加强法律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以及合理布局等方式减缓声环境污染。此外,针对重点声污染源从声源、传播途径及受声点3个关键环节采取噪声控制措施以减少其对区域声环境影响。9.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收集后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至凤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或凤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最终处置。凤城市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规划园区不设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各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及最终处置等各个环节由各企业负责,园区管委会需加强监管,确保危险废物能得到全部控制,在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标
36、准和要求,以确保环境不受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特点,各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处理,尽可能按照废物资源化的要求进行回收利用。催化剂可进行原厂回收;生产过程中脱除下来的硫经回收装置,可作为副产品进行外售。9.5区域环境准入条件根据规划园区环境质量及资源利用要求,对规划区域产业准入等提出负面环境准入清单对园区禁止、限制类项目加以要求。同时在判断限制或禁止入区项目时要执行国家、地方、外商等的最新产业政策以及区域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政策。11评价结论凤城市二台子化工园区所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属于中等水平,资源环境状况良好,但现有企业经济发展模式落后,环境污染严重,应加强硼资源开发利用,发展硼化工深加工产业,积极实行硼氨联产,促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在相关法规政策支持以及各项环保措施要求落实完善的前提下,凤城市二台子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的定位、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和规模基本可行,评价建议园区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积极开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统一协调以及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