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双岗涌左支涌及沙浦支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 招标人(章):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授权代表:程工 地址:黄埔区大沙东路 333 号机关大院10楼 邮政编码: 510700 电话: 020-82481060 传真: 020-82489435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章):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林工 地址: 广州市 天河 区天寿路 112 号 邮政编码: 510635 电话: 020-38036127 传真: 020-38036572 电子邮箱: YYZBDL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招标说明 .8 第三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11 第四章 废标
2、条款 . 16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 17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 21 附录 1 . 68 附录 2 . 69 附录 3 . 70 附录 4 . 71 附录 5 . 72 附录 5-1 . 72 附录 5-2 . 73 附录 5-3 . 74 附录 6 . 76 附录 7 . 77 附录 8 . 78 附录 9 . 79 附录 10 . 80 附录 11 . 81 附录 12 . 82 附录 13 . 83 附录 14 . 84 附录 15 . 85 附录 16 . 86 附录 17 . 88 附录 18 . 89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双岗涌左
3、支涌及沙浦支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黄埔区 双岗涌 1.1.3 项目概况与设计范围:本次工程整治的双岗涌河涌长度共计 3.73km,其中左支涌 2.26km,右支涌 0.75km,沙埔支涌 0.72km。主要建设内容:防洪工程、截污工程与景观绿化工程。( 1)左支涌防洪工程:新建堤防 (含两岸) 3969m,新建桥涵共 6座,下河阶梯 20 座,新建跌水 4 处,沙浦村池塘与黄埔东路暗涵清淤疏浚约 10544.32m3,河道底泥清除约 17050m3。截污工程:新建沿河截污管约 2539m,管径 DN400DN800,截流井约40 座,污水检查井 170 座。景观绿化工程
4、:沿河两岸新建绿化面积共 4980.12m2,新建 2m宽人行步道 1222m, 3m 宽人行步道 2576m;沙浦村池塘改造为景观湖节点一处,占地约12000m2。( 2)沙埔支涌防洪工程:沙埔支涌整治长度 730m。堤岸挡墙、护脚修复及加固长度约 1460m。新建桥梁 2 座,下河阶梯 5 座,对现状河道进行清淤,清淤长度约 730m,清淤量约 2.72 万 m3。截污工程:沙浦支涌沿河截污管总管长约为 721m,管径 DN600DN800,截流井约 10 座,污水检查井 48 座。景观绿化工程:为提升河涌景观效果,需新建沿河花岗岩栏杆 1460m,绿化景观 6500 ,并完善设置坐凳、垃
5、圾桶、标识系统、园灯等配套服务设施及特色雕塑若干。( 3)右支涌防洪工程:新建堤防(含两岸) 1500m,拆除重建桥涵共 1 座,下河阶梯 8 座,河道底泥清除约 15000m3。截污工程:新建沿河截污管长约为 1551m,管径 DN800,截流井约 20 座,污水检查井 104 座。景观绿化工程:沿河两岸新建绿化面积共 5250m2,新建 3m 宽人行步道 1500m。 1.1.4 专业内容 :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 热力工程、水利工程、风景园林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埔发 改储 2018 45 号。 1.
6、1.6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 1.1.7 建设规模:工程项目总投资 36062.7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8909.12 万 元,其他费用 3810.52 万元,基本预备费 3343.15 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 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3 测)、方案修改、招标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现场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报建等工作。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
7、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 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一)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甲 级 资质 和水利行业 设计丙 级 或以上 资质; ( 3)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甲 级 资质 和水利行业 设计 河道 整治 专业设计丙 级 或以上 资质
8、; (二)勘察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2) 工程勘察专业类( 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 ) 丙级或 以上资质。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 一 )(二)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3 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
9、.4 报名前,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从事水利相关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
10、标人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应当在 投标报名 前组成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3家,且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 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出具 )须提交由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不含
11、节假日,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黄埔交易部 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2 项目负责人的 职称证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3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 1)一式 一份 。 1.3.1.4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二份 ,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
12、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 9)。 注: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事宜。 以上资料不全的, 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 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穗开财字 201453 号文及广州市黄
13、埔区有关规定计取,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 浮20%。本工程建安费为: 28909.12 万元 ,设计费收费基价暂定为 457.01 万元(其中5 水利工程暂定设计收费 319.79 万 元,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费暂定 137.22 万 元)。 本工程 基本设计收费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 。本工程专业 附加调整系数 定为:水利工程 0.8,绿化工程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定为:水利工程 1.0,绿化工程 0.85;附加调整系数定为:水利工程 0.85,绿化工程 1.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 装工
14、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费率浮动幅度及调整系数不变,最终结算以广州黄埔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投标报价详见附录 5、附录 5-1、附录 5-2、附录 5-3。本项目投标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1.4.2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 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 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基本财务管理规定(穗开财字【 2
15、014】 53 号)、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 2013615号)及穗开建管 20141 号文相关规定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广州 黄埔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 下浮 30%。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 1:500 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 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 30%。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
16、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设计人向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赔偿费。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2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 勘察人向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赔偿费。 1.6 其 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人不提供项目电子地形图。投标人可通过 http:/选择 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6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
17、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 退 ,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481060 地址:黄埔区大沙东路 333 号机关大院 10 楼 1.6.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 1.7 招标人 1.7.1 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1.7.2 邮政编码、地址: 510700,黄埔区大沙东路 333 号机关大院 10 楼
18、 1.7.3 联系人: 程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481060 1.7.5 传真号码: 020-82489435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 天河区天寿路 112 号 1.8.3 联系人: 林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020-38036127 1.8.5 传真号码: 020-38036572 1.8.6 电子邮箱: YYZBDL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700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 3
19、2 号四楼 1.9.3 电 话(手机)号码: 020-82086585 1.9.4 传真号码: 020-82086760 1.9.5 网址: http:/ 1.10 招标 管理机构 7 1.10.1 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700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 12 号 B座 220 室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3789918 第二章 招标说明 2.1 免责条款 2.1.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 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2.1.2 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
20、,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1.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1.4 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1.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 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2.
21、1.6 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因请外地专家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2 招标文件效力 2.2.1 招标文件在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2.2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 要约 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 的所有条款 ,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2.2.3 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 与投标人之间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传送的电子文件(电子邮件)是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
22、,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2.4 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 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3 现场考察 9 2.3.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2.4 质疑和澄清 2.4.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尽力澄清一切疑点 ,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2.4.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 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
23、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2.4.3 投标人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 18日前 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进 行网上答疑。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答疑 ”中公开登载 ;不足 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中心网 站网上答疑进入“招标项目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
24、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2.4.4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5 延期 2.5.1 如果招标过程出现招标管理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 。 2.5.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 招标人 对招标文件 的 澄清、修改 和 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 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6 投标时间和地点 2.6.1 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2.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逾期概不受理。 2.6.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 2.6.4 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