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38-7102767 1 新泰市窗口自动化服务终端 建设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SDTAXT2018-0167-01-02 采购人: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8年 8月 项目名称:新泰市窗口自动化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联系电话: 0538-7102767 2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2.1 总则 . 6 2.2 采购文件 . 11 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
2、金 . 13 2.4 供应商应当递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7 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以及地点 . 17 2.6 评审、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废标 . 18 2.7 纪律和监督 . 25 2.8 质疑与投诉 . 25 第三章 评审办法 .28 3.1 初步评审 . 29 3.2 谈判 . 30 3.3 确定成交供应商 .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31 4.1 签订合同 . 31 4.2 追加合同金额 . 31 4.3 质量与验收 . 31 4.4 合同主要条款 . 32 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及地点 .36 5.1 服务期限 . 36 5.2 服务地点 . 36 5
3、.3 服务成果验收 . 36 5.4 质量保证期 . 36 5.5 后续服务 . 36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7 6.1 项目说明 . 37 6.2 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 37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51 项目名称:新泰市窗口自动化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38-7102767 3 7.1 报价部分 . 52 7.2 商务部分 . 58 7.3 技术部分 . 71 项目名称:新泰市窗口自动化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联系电话: 0538-7102767 4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公
4、告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新泰市窗口自动化服务终端建设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特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 。 1、项目编号 : SDTAXT2018-0167-01-02 2、项目名称: 第一标段项目名称 :新泰市窗口自动化服务终端建设排队叫号系统等软件部分 ; 第二标段 项目名称 :新泰市窗口自动化服务终端建设叫号终端 (PAD)等硬件部分。 3、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主要内容:排队叫号系统等软件部分 ; 第二标段主要内容:叫号终端 (PAD)等硬件部分 。 4、预算控制价: 第一标段为 40.35 万元,第二标段为单价
5、采购,单项控制价 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2 硬件清单 。 5、采购文件获取 5.1 时间:自 2018 年 08 月 22 日起至 2018 年 08 月 24 日止,每天 8 时 30 分 至17 时 00 分 (节假日除外); 5.2 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 ; 5.3 地址: 东周路 698 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5.4方式 :购买时 请携带 本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套
6、,到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 ( 新泰市东周路 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5.5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元整, 售后不退。 注:具体资格要求条件以采购文件为准。报名 及购买采购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 资格的确认以 采购小组 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项目名称:新泰市窗口自动化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38-7102767 5 6.1 递交时间: 2018 年 08 月 31 日 8 时 00 分起至 9 时 00 分止 ;
7、6.2 截止时间: 2018 年 08 月 31 日 9 时 00 分 ; 6.3 递交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开标室 ; 6.4 地址: 东周路 698 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响应文件 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7.1 采购人 :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地 址:新泰市东周路 698号 联系人: 刘虎 电 话: 0538-7252503 7.2 采购 代理机构: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府前大街 1177号青云商务大厦七楼 项目经理: 张鹏 电 话: 0538-7102767 电子邮件: 8、公告媒体: 中国山东
8、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新泰市窗口自动化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联系电话: 0538-7102767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 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 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指采购的服务来源渠道唯一、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以及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等原因,按照法定程序向单一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本采购文件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9、,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 采购代理机构 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新泰市窗口自动化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4 项 目内容 第一标段主要内容:排队叫号系统等软件部分; 第二标段主要内容:叫号终端 (PAD)等硬件部分 。 5 预算控制价 第一标段为 40.35 万元,第二标段为单价采购,单项控制价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2 硬件清单 。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
10、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7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开标时, 供应商 应提 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 响应 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 响应 文件中未附复印件,其投标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须提供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原件); 4.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11、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原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须提供原件) 7.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原件);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原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项目名称:新泰市窗口自动化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38-7102767 7 记录的声明(须提供原件); 注: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须提交。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9 提出采购文件答疑时间 2018年 08月 27日 11时 00分前。 10
12、 采购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8年 08月 27日 17时 00分。 11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答疑 、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24小时内。 12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13 投标保证金 1、 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捌仟元; 第二标段: 人民币 壹万壹仟 元 。 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采购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13、4、收取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户银行 :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 6、 第一标段虚拟账号: 811240101421004964-00078 第二标段虚拟账号: 811240101421004964-00081 注: 注明字样:“ *项目 *标段投标保证金”,该项目保证金账户为虚拟子账户, 缴纳保证金时务必准确、完整、无误填写保证金账户信息,特别注意“ -”及其后的阿拉伯数字不得遗漏,否则,保证金将无法到账;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后务必输入本单位缴纳保证金的账户名和账号(与诚信库开户行账户名和账号一致)进行查询,否则系统将不统计其保证金到帐情况;投标保证 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
14、式退还至供应商的汇款帐户,资金原路返回,在本项目保证金退还并到账前,不得变更汇款账户的户名和账号等信息。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 08 月 31 日 09: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4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16 响应文件电子 版 内容: 响应 文件电子版; 份数: 1份; 格式: PDF、 DOC或 XLS等; 项目名称:新泰市窗口自动化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联系电话: 0538-7102767 8 介质: U盘; 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
15、应文件同 时递交。 17 响应文件装订 1、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 2、响应文件为 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报价无效。 1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19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 2018年 08月 31日 8时 00分起至 9时 00分止 截止时间: 2018年 08月 31日 9时 00分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 地址: 东周路 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20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1 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 2018年 08月 31日 9时 00分; 评审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
16、易中心新泰分中心。 22 采购小组 采购小组构成: 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专家 2人。 2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项目通过验收后一周内,再支付总价款的 60%;余款在验收并确保无任何问题后 12个月内无息付清。 24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 行 查 询 , 查 询 网 址 为 信 用 中 国(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17、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5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6 代理 费 ( 1)第一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鲁价费发【 2003】 64号文转发的计价格【 2002】 1980号文的有关标准及国家发改委【 2003】 857号文的有关规定以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 ; ( 2)第二标段招标代理 服务费 为人民币 8
18、600元; ( 3)依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两个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均 由成交人 支付。 2.1.2当事人 2.1.2.1 采购人系指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1.2.2 供应商系指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经财政部门核准后获项目名称:新泰市窗口自动化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38-7102767 9 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 2.1.2.3 采购小组系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1.2.4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采购小组经谈判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 人员
19、配置 和服务 满足要求 且报价合理,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1.2.5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1.3采购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 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6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 办法; 2.1.3.7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2.1.4供应商相关要求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0、 ; 2.1.4.2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2.1.4.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2.1.4.5采购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 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2.1.4.6符合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2.1.5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新泰市窗口自动化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联系电话: 0538-7102767 10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采购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
22、结论负责。 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 2.1.8答疑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发给供应商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范
23、围内,不得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 2.1.9 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 2.1.10 其他条款 2.1.10.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10.2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1.11 招标代理服务费 2.1.11.1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根据 采购人 与 采 购 代理机构约定,由 成交 人支付。 2.1.11.2第一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鲁价费发【 2003】 64号文转发的计价格【 2002】 1980号文的有关标准及国家发改委【 2003】 857号文的有关规定以差额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