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项目 设计公司招标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尉财采公开 2018( 063) 招 标 人:尉氏县财政局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七月 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设计公司招标项目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7 评标办法前附表 .1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2 第五章 技术说明 .2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6 (二)投标函附录 .2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8 三、授权委托书 .29 四、投
2、标保证金 .30 五、机构设置 .31 六、资格审查资料 .34 七、服务承诺 .36 八、设计组织方案 .37 九、其他材料 .38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9 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设计公司招标项目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项目设计公司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项目设计公司招标项目,项目资金为财政专款,招标人为尉氏县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 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尉氏县美丽乡村建
3、设示范县项目设计公司招标项目 2.2 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 2018( 063) 2.3 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4 资金来源:财政专款 2.5 项目投资额:约 319 万 2.6 入围备选服务期限:暂定三年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现行工程设计标准 2.8 招标范围: 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试点项目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 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财务状况报告(出具本单位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
4、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3.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及 近三个月以来 的社保证明 (提供社保网页查询版及查询方式); 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设计公司招标项目 3 3.5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完成过类似设计项目业绩不少于 2 项,提供业绩合同; 3.6 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
5、档案查询。 根据汴交管办( 2016) 13 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并在报名时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查询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并清晰可辨;)。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 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
6、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 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至 2018 年 7 月 2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
7、楼(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西 100 米路北宏泰大厦)进行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审计报告 3.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4、承诺函 5.资质证书副本 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及 近三个月以来 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网页查询版及查询方式); 7.企业业绩合同 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10、网上报名打印回执单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一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
8、不符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另按本章 3.6 要求提供无行贿查询资料一套 )。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验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投标人须确保所供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注: ( 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设计公司招标项目 4 ( 3)投标人在现场报名成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报名结
9、束后不进行网上报名 ,后果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 /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200 米路北宏泰大厦);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 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13592101600 地址:尉州大道中段 代理机
10、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603785510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 37 号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设计公司招标项目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 标 人 招标单位:尉氏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13592101600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603785510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 37 号 1.1.4 项目名称 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项目设计公司招标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尉氏县境内
11、1.2.1 资金来源 财政专款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3 项目投资额: 约 319 万 1.3.1 招标范围 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试点项目设计 1.3.2 入围备选服务期限 暂定三年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现行工程设计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财务状况报告(出具本单位 2015 年、 2016 年、 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 2018 年 2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3.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 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及近 2018 年 5 月以来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网页查询版及查询方式); 3.5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完成过类似设计项目业绩不少于 2 项,提供业绩合同; 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设计公司招标项目 6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
1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 2016) 13 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 询所需的必要资料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查询申请涵(需注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等事项) 3、授权委托书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报名现场填写) 5、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 201612
14、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
15、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否决投标): 1.投标文件正副本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 文件规定的期限;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定、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设计公司招标项目 7 6.投标文件
16、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的; 9.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图纸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
17、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提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8 月 8 日 9 时 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 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无 3.2.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
18、用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为招标控制价的 2%,百元取整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大写:陆万肆仟元整,64000 元。 单位名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原银行尉氏支行 银行账号: 5026555200013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上指定账号,转入时需注明 项目名称、标段,未按时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按时递交的携带 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 开户许可证及转账凭证复印件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并将收据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复印件共同装入投标文件中。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设计公司招标项目 8 3.6.3 签字
19、(或)盖章要求 按照投标文件章节格式中的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正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 ;副本 肆 份;电子版( U 盘) 壹 份。 3.6.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装订后应加盖骑缝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正本中的投标函附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不装订,单独与电子版( U 盘)密封在一个封套内。) 4.1.
20、2 封套上写明 (正本或副本)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北宏泰大厦)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 1 人和有关技术专家 3 人、经济专家 1 人共 5 人组成。参加评标的专家于开标前
21、 24 小时内从相关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入围设计单位 : 3 名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前 3 的入围候选人为入围单位,若排名前 3 的入围候选人放弃入围、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入围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入围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入围候选人资格。如果参加投标且满足要求的单位未超过 3 家,则全部入围。如入围候选人均有上述情形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 大写:叁佰壹拾玖万伍仟玖佰玖拾柒元贰角整, 小写: 319599
22、7.20元 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设计公司招标项目 9 10.2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响应招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送达标书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现象核实无误的;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4.中标人未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10.3 无效标的确定 逾期未送达投标文件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 10.4 其他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由专家审验的所有资料 一次性递交。 2.递交的审验资料用档案袋包装,档案袋上附审验资料清单、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名称。 注:投标人在开标评标时必须携
23、带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原件及投标人认为其它要素证件,上述材料均要带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备查。如评标委员会需查验投标人原件时而投标人没有提供,由此造成的评审结果由投标人自负。 10.5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同投标文件正本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 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 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 与一份投标函附录放 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0.6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7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