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宁埔大道与黄埔区连接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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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增城区宁埔大道与黄埔区连接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 年 9 月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3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 8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16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 16 第三章 合同条款 . 31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2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53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 37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 38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 39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

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 GZZB2010-007-1.3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 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市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广东中化石油化工设计有限公司 广州新研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东

3、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 2.2 工程名称 增城区宁埔大道与黄埔区连接市政 道路工程(标段一) 增城区宁埔大道与黄埔区连接市政道路工程(标段二) 3 2.2 建设地点 增城区新塘镇永宁街。 4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增城区新塘镇、永宁街,东接省道 S118,西与黄埔区(原萝岗区)接壤。主要建设内容为市政道路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路基、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配套市政排水、桥涵、园林绿化、消防给水、电力管沟、电气照明、石油管线保护、交通等工程。项目总投资 109550.05 万元,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约 38837.147884 万元。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生产

4、、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7 2.2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为市政道路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路基、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配套市政排水、桥涵、园林绿化、消防给水、电力管沟、电气照明、石油管线保护、交通等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标段一: AK0+000 AK1+630.710 段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全线总长 1.631km,道路

5、路基标准宽度为 40m,双向 6 车道,设计行车速度 60km/h; DK0+000 DK0+266.851 和 EK0+000EK0+437.992 段按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全线总长 704.843m,道路路基标准宽度为 20m,双向 4 车道,设计行车速度 40km/h。 标段二: AK3+499.014 AK5+517.454 、 BK0+000 BK2+125.033段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全线总长 4.143km,道路路基标准宽度为 40m,双向 6 车道,设计行车速度 60km/h。 其中: BK0+000 BK2+125.033 段可能会因施工安排需要调减约 1.3 公里(最大调

6、减量不超过 1.7 公里)长的道路工程量(含其附属、配套的工程内容),请投标人报价时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利润变化和风险,必须无条件接受,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偿。 8 2.2 工期要求 标段一: 2017 年 11 月 1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 360 日历天。其中 DK0+000 DK0+266.851 段和 EK0+000 EK0+437.992 段须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完工。 标段二: 2017 年 11 月 1 日计 划开工,施工总工期: 300 日历天。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

7、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 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8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两个标段可共用一份投标保证金。 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 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5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5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标段一:

8、广州 市增城区永 宁街和 新 塘镇 , AK0+000AK1+630.710 、 DK0+000 DK0+266.851 和 EK0+000 EK0+437.992 段。 标段二: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 , AK3+499.014 AK5+517.454 、 BK0+000 BK2+125.033 段。 16 8 投标答疑 1.方式: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8 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 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1 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

9、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网站 “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 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4 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 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4 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 4 包。 投标人须分别独立编制各标段投标文件。 18 19.1 投标报名、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开标室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日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 2017 年 月 日

10、时 分 19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方式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增城交易部第 开标室(增城大道 2 号金河湾 3 栋 108 室) 。 20 26 开标评标办法 方式一:选取方法 可选办法二(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 21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中标价款的 10%。 22 招标控制价 标段一:人民币 153134768.32 元; 标 段二:人民币 235236710.52 元。 6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3 非竞争费用 标段一:本项目安全

11、文明施工费为 4848240.10 元,暂列金额为0 元, 各分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详见公布函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5780459.13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二: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8342026.40 元,暂列金额为0 元, 各分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详见公布函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 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4014539.17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

12、否决) 24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6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每标段 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家数在 3,12中的)。 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每标段 前 12 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家数大于 12 的)。 27 工程成本警戒价 标段一: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122507814.66 元 (按招标控制价的80%设置 ) 。 标段二: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188189368.42 元 (按招标控制价的80%设置 ) 。 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

13、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 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如招标人不设定的,以招标控制价的 80%设置为工程成本警戒价。 28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技术分权重为 80 %,诚信综合评价分权重为 20%。 注: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

14、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 2014 1463 号)规定执行。技术分权重 =100%-诚信综合评价 得分权重 29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7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30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 施工 -市政公用工程 排名为准。 31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选取方法 方法三 方法三: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1. 综合得分的计算方式: 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6 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其余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参与综合得分

15、计算),按照“综合得分 =技术分技术分权重( 40%) +经济分经济分权重( 60%)” 的公式,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其中:投标人的技术分按照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评出技术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的经济分为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大于 5 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参考价;如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少于 5 家(含 5 家),则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参考值。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 1.5 分,每低于评标参考

16、价 1%,扣1 分, 扣至 0 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 第二阶段综合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综合得分与技术分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综合得分与技术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32 13.4 、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 合同 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3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17、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4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 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试行 )执行。 注:企业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开标当天公布的在穗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中的 60 日诚信分。 8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 GZZB2010-007-1.3 招标 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

18、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http:/)下载查阅。 条款号: 5.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 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

19、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 8.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现文: 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

20、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 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 8.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9 出时间

21、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 9.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9.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 现文: 9.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广

22、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 11.1 11.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 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 11.2.1 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 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3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23、11.2.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5 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 ( 附:机械设备为 自有 或 租赁 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 重复租赁) 。 11.2.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7 技术标电子文件,用 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

24、质为 CD-R 光盘, 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8 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 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0 现文: 11.1 投标文件由 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 二部分投标文件组 成 。 另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此表格单独递交,不需要装订和密封。 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 (含资格审查文件)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但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对) : 11.2.1 技术投标书(

25、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 投标担保凭证(复印件) 。 11.2.3 资格审查文件 : ( 1)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 可用复印件,按招标公告附件一、二、三格式); (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二); ( 原件放在正本内,副本可用复印件。 ) (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

26、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7) 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复印件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人员以 技术投标书所填的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 8) 专职安全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复印件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人员以 技术投标书所填的委派的安全员为准); ( 9)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房建企业库建立了企业诚

27、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10)类似工程业绩。(类似 工程业绩按招标公告第八条第 7 款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时将进行公示)。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 4)至( 10)项(除第 7 项和第 8 项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外)的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 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中的资料(具体详见穗建筑【 2016】 1656 号文)。在 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 业库 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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