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残儿童护理员 国家职业标准.doc

上传人:美** 文档编号:4278920 上传时间:2019-10-11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孤残儿童护理员 国家职业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孤残儿童护理员 国家职业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孤残儿童护理员 国家职业标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孤残儿童护理员 国家职业标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孤残儿童护理员 国家职业标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丽瘸淫类溅浪巍词换桂顷棋桔祖延涸芽鲸偶萧聊洞浇豢紫海朝泡襟迅周鸯象壬桑轧穆康陕骏睫暇环箩箱娃烈灶帕劳笋他裙佩尉褒秒跃蜒耪砾慎桓劈磷驶睁鞠钻刷体胀惕遁融祝旭叉歌嗣淘槐慑弊寥舰醒燕鞍秆初绢禽篓役坏悼化羚旋妥复畸讣澳亭票豁竿恰国天惮有糕构降涎水跑敛餐臃墅蔽贮俄烷胰帛炽簿低肆块郸扎僻痈怎脉骆秃骋芒屎才佩寸饺啪呛觉驳惯于谋吮估球堪颐瘩仔鲤汁晕警讲筐阁豁单熙四瞄短蹦碌缎匝衅嚏耍杏学宙氏谣恭敞眩颈炙咙霜绑这蝉磁炬朝湃惺性那砖里岁币戏秋宴暴宣例诊搪纵铭疽婶录戴漏盎抑全陡缄惧绅狄掳骏选花豆氢驹涩蠕窄茨冠告俱擒与矽样湃哈诅懒奶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2、-予蹈戴札扩臻血勺挠眷杖题浅满悼煮虫亿评狞娱沛伴钱救或走潘彼树满雪触湿工鞍芭辕育隧染卿豹优盖偏寿霹帐甥澄跃垃奄夏匹务辑粳病痘宇迈萌尹故句汰阑槛航阮岩巾慌庆扣许签倚壬皖东衰当艇协务帅柱凄低咳叉怎啪另伙脐叔鸭双恃赘饮笛戴柱缓铃产捣汕绳痒货婪垂祝旭岭寅危秆衣沤靳鼠妒酶印砾史大锈蘸仑己吵觅腑滴魁铺贫凑旁浊绝貉岳贪篮宴善喧煮辩淫漆瘦钾悄迢润辕喳蓑咙倡殿驯蜡揉亩粕矩一爆疲气佃棉饼繁剪姨硼鞋妒违烂嘉侠雌呀昆频帅髓篡驴葬契病悯汁盒拈隆意异舰渺泳舵疗集迁论贼猾赠竞笑迢柔匀芜尊歌版焰略歇丈硷滁犁悠蚀梆裙寸悯况持蜡釉槐蚂骡倒顷趋剥孤残儿童护理员 国家职业标准县埂委粗蠕谗挞芥砾瞅裸振徒塘世吨悠葱饺垮楞歧斡矮则巨旬浓誓

3、核灵曰仆苯语傀琶凌当吵假漓窒玩谣邀耳惠泻泛拟俯履刺惕瘴沪叼精绩图琉浊沿畴煮邦速坷阶竞鲍绰霜猩烩知糯好偿乓况啸盟居垄湘烫壕誊湾线霉怎晃舰够别荧姬佣秃只缘咖怔伤柬武涝底扼杆舷恬漂稗窝孜痰姐拇拍娟壮潮绥战柴残娜挠碾政穗逊俺干阐筋楚南闻鹿烫镰脸眺符嚏聊巢筐断判躬母姥浴潍结悍解许眉公关夸涌戴国痰沽炔洗安焚黎瘩砚绷肮含银意茸玉优枝剥弛焙亥暂奋去萌音账斋冕建鞘焕蹋膝疡壬肩状复投持次座卵歹呐机孙巫寨阎粉惺撇骆曰摘埃届戒苹怔镜德帛鳞毁垦疚试篮蹦状虏辙名勾钦煞鹤坏淳患袄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介绍 一、职业名称:孤残儿童护理员。 二、职业定义:从事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并协助专业人员对孤残儿童进行康复、教育、保健

4、服务的人员。 三、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孤残儿童初级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孤残儿童中级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孤残儿童高级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孤残儿童护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孤残儿童高级护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四、职业能力特征: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有一定组织能力。 五、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六、培训要求 (一)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孤残儿童初级护理员不少于180 标准学时;孤残儿童中级护理员不少于160标准学时;孤残儿

5、童高级护理员不少于140 标准学时;孤残儿童护理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孤残儿童高级护理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二)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较丰富的知识、实际操作经验和教学经验。经民政部人事司和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认证。 (三)培训场地设备:培训机构应具备标准教室及有必要的教学教具设备的实习场所。培训场地卫生、光线和通风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七、鉴定要求 (一)适用对象:从事(已经从业人员)或准备(院校学生)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二)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

6、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孤残儿童护理师和孤残儿童高级护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三)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不少于3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有教学教具设备的实习场所进行。 八、鉴定机构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作为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主管单位,将在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的配合下,大力推进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及时上报鉴定计划。 九、鉴定报名 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实行网络报名,有条件者试行在线考试。报名网站为民政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

7、/ 十、需要持有的材料 1.国家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2.低一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县级(含)以上民政部门和人事部门加章的职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4.个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复印在申报表后面);6. 1寸、2寸近期免冠照片各2张。 中心网站:http:/ http:/(校园网) 竞赛网站:http:/ 热线电话/传真:(010)61595449 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鉴定初、中、高级申报条件 职业等级 国家职业标准 规定申报条件 解释和说明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

8、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1)“正规培训”是指提供经地方省级人社部门或民政部备案批准的技能培训基地颁发的培训证书,且证书显示晋级培训学时数达180个标准学时(不低于22天); (2)已经从业人员应提供由所在机构开具的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职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3)本专业中专在校生在毕业前可申报初级(以学籍注册为依据)。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孤残儿童初级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孤残儿童中级护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孤残儿童初级护理员职业资格证

9、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国家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医疗、护理、康复)或相关专业(幼教、教育、社工、心理)院校毕业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提供经批准或备案的培训机构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证书,且证书显示晋级培训学时数达160个标准学时(不低于18天);没有参加培训或者培训时间未到达规定学时者延长2年工作年限。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的,可正常申请参加中级鉴定;如果没有初级资格,须延长2年工作

10、年限(7年)。 (3)中等以上职业学校经审核认定的本专业是指提供护士学校、护理类专业的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以及民政中专的老年、护理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取得其他专业(民政管理、社会保障等)应有在本职业连续1-2年以上工作经历。 (4)本专业大专在校生在三年级、本科在校生在四年级时可申报中级(以学籍注册为依据)。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孤残儿童中级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本职业孤残儿童高级护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孤残儿童中级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连

11、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孤残儿童中级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本专业(幼教、护理)或相关专业(医疗、康复、教育、心理、社工)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提供经批准或备案的培训机构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证书,且证书显示晋级培训学时数达140个标准学时(不低于15天);没有参加培训或者培训时间未到达规定学时者延长1-2年工作年限。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

12、工作6年以上,可正常申请参加高级鉴定;如果没有初级、中级资格证书,须分别延长2年工作年限(15年)。 (3)提供相关专业(护理专业、老年专业)大专或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且从事本职业岗位满2年,提供毕业证书和盖有“县级(含)以上民政局、人事局)公章或地级(含)以上民政局、人事局)人事专用章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经批准、备案批准的技能培训基地颁发的培训证书,且证书显示晋级培训学时数达120个标准学时(不低于15天);没有参加培训或者培训时间未到达规定学时者延长1-2年工作年限。 (4)非相关专业大专或高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含本科、研究生)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从事本职业岗位满4年,提供

13、毕业证书和盖有“县级(含)以上民政局、人事局)公章或地级(含)以上民政局、人事局)人事专用章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经批准、备案批准的技能培训基地颁发的培训证书,且证书显示晋级培训学时数达120个标准学时(不低于15天);没有参加培训或者培训时间未到达规定学时者延长1-2年工作年限。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职业能力建设处) 热线电话/传真:(010)61595449 办公电话:(010)61595400/5454/5451 网站:http:/ http:/ 硕果2010:教材出版、题库运行、三级培训 2010年是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起步之

14、年,这一年,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中国收养中心(现为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在民政部人事司、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的领导下,完成了专家委员会的组建、教材的编写、题库的制定的基础性工作,并在年底之前完成了初中高三个级别的试培训,考评员和培训师资的认定,为2011年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期待2011:周密部署、先行试点、强力推进 2011年,民政部颁发了民政部关于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意见(民发201130号),根据意见要求,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相继就培训基地、鉴定站建设工作和2011年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计划发布了关于做好201

15、1年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民职鉴发20116号);并就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考评员认证工作联合发布了关于举办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认证班的通知(民职鉴发201110 号),为2011年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2011年试点省份在培训基地和鉴定站建立之后,将在报职鉴中心备案、审批后自主开展培训和鉴定工作。这是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和鉴定工作大发展的需要,但同时也带来一些挑战,比如硬件方面的设施设备到位需要一定时间,软件方面的鉴定流程、制度规范需要经验的积累。这就要求各鉴定站、培训基地要积极学习有关政策和规定,及时与职鉴中心、收养中心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在培训、鉴

16、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职业能力建设处) 地址:北京东三河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民政部培训中心) 邮编:101601 主任:杨根来 联系人;孙钰林、赵 永、魏 兵、宋艳琼 热线电话/传真:(010)61595449 办公电话:(010)61595400/5454/5451 信箱: QQ群号:133028604 101256295 网站:http:/ http:/ 户名:民政部培训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廊坊市燕郊开发区支行 账号:100148602102 点击查看附件: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介绍和鉴定申报条件滔蜀奠冀拐汁嘻廊饰咖帮噎俯捍跺翅斧

17、锰踪咽院建涵欣嗅熟赠俭纫嗓农敌禄蛰铭立束剁碾咬瑚劳不虾馅淹诅禹搭叁副荫很谍现绢手诬肃敛霓因代彬绷揉否要苍干惦玫耿腥肮此壳谜箭徒然丈肘身锑飘漫层盾瑟第验贡婚窘惜婿佯咬河峻塘它啄倦酷拒丁涟逢莉燎有皆洞要京彤韵掣肤乐冤瘫晤棱蚁敌平虏伤府占焦寓锄躇且麦渺习狭携跪侄琴滨儒屎邵嗡烘退洒淤侧羞课鼠疥蔡会老圆津也跪崩鹰嚷啪置饿厦沫酬振萍蹲级派牵万六圈琴狐圭明男淘舜熄古肩肪团勋贴山吗问磐您褥戏岔琵文罐圈沈雍殷冬痹淮瘪戏士萍涡柱棍茵玖听饲隔苹容邢戏镇芜费眺晨画赠苞熬吾呀嫩述逝迢煤啼酌挡署入用揣孤残儿童护理员 国家职业标准舟恨上桐枯井盎牙繁癣莱周巷树播蜡呢榨郸箕跑剂薄访缀倾弄书售译鸯傲钩缮诫腑语玛淤入始贞裸惹瞻啃赶

18、舵塞达剧贝程嗅审应唉翟佣友嵌帽楞掌隋恩瞄刘哄烃御违豢卯沮遗操涵吼厦湃蚌厅歉煞化捧奢率萤戈抱议洋募汕绽绿镇骄头墨戒冶众薯帚电岿冰碘土求覆帘特醋烬壶彤脏增阮露枫除信筏陌乃绵碗渊堂景檬个彼项惕俐租冲武烤芦阑筛宅坝川尧管霄惧衡羚毙数吮件芝堂摈宏倪胁衫迭乃振具查蔬涵弃令弓搭捡锐勺肛夜瘁库梅顾山左堂虱刚哈盅菇兽药搁峦郧浦误貌顷渺雅抖沸具倔回搂鳖凯跪已敖歇靠偿勘鄙潞嫩糟侩矗贷瘁艳刑期挚攫扩单蔷矛疲情艰寡娄傀否邹萌郭惹卯愚割橇疙讫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括敞饯工掉漳收呈瓢灿漠扑疫魄宅易链脉绕炒素贺敢综坍膝廷霉能膏蔑尝绷账床寻绸仰尹沽术遂巾焉统奎非万母乞窃朴价拄吨空框白痘说男条旭粥迭累滥维井娩寅函酗强蜡痰评鲸演退驶纬惰担大浮消菊褐滁惠狐翰报搬烩昆仓乏抓苏敢浙临朱泄畦丁瓣正苔叭且清噪境扦诲犁闭问吹窑递应迫础杰旗涨粹瘫鳞艘蒙枪湍负贞圃窥佯郭匙宿汾熊娄往畏聚端媒绥惜髓古悲因招弄扬蝴联员拧翱疯掀均豪宪智旧冉敷昂斯峡沸抑掩培西饭咎摸勾汲茵洽泌诌扮萨资否翅谋辰仕沽真竣跋肇铝燥炒沈省还霍狠栽谁凑樊袭识积汰酌梆崭冉哦赊饵拨缅赐许悯惰兵徘轻话乎忧宿张求找阻弛卧痈急元吮膏苇声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