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荔城街桥头电排站及排水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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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增城区荔城街桥头电排站及排水闸 重建工程设计及补充勘察 招标文件 - 招标人(章):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授权代表:陈 工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 148 号 邮政编码: 511300 电话: 020-82615722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章):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潘工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 浣花路浣南东街 26号 206房 邮政编码: 510375 电话: 13265390688 传真: 020-81617003 电子邮箱: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说明 第三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第四章 废标条款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2、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附录 1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附录 2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附录 3 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附录 4 正式投标人名单 附录 5 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附录 7 投标书 附录 8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附录 9 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 附录 10 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录 11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附录 12 资格审查表 附录 13 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附录 14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附录 15 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附录 16 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附录 17 投票汇总表 附录 18 市政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附录 19 投票表格

3、附录 20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增城区荔城街桥头电排站及排水闸重建工程设计及补充勘察 1.1.2 工程位置: 增城区荔城街 1.1.3 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增城区荔城街桥头电排站及排水闸重建工程设计及补充勘察,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通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协助编制竣工图。 1.1.4 专业内容 : 道路工程 、 桥梁工程、 城市隧道工程、 排水工程

4、、 给水工程、 照明工程、 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 、 热力工程、水利工程、相关配套设施。 1.1.5 项目批准文件: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增城区荔城街桥头电排站及排水闸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穗发改【 2018】 327 号) 1.1.6 资金来源: 该项目资金由广州市、增城区两级财政安排解决。 1.1.7 建设规模: 重建电排站泵房一座,排涝标准为 10 年一遇暴雨 24 小时不成灾;重建排水闸,排水标准为 10 年一遇 24 小时暴雨不成灾。 1.1.8 设计合理使用 年限: 按规范设计年限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

5、、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 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广州市方腾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 同时 具备建设

6、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资质或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 4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类乙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 1.2.4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有关规定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列明指引执行。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

7、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 3 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 1.2.3 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 2)设计合同; (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

8、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 3 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 1.2.3 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 2)设计合同; (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 :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

9、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5 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应当在 投标报名 前组成 ,应以 具备工程相应设计资质要求的企业 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 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

10、报名截止 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8年 月 日至 2018年 月 日( 9:30 11:30, 14:30 16:00),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 2号金河湾3栋 108)。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 必须同时 凭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 购买招标文件

11、,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2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复印件一份。 1.3.1.3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4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招文附录 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 3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

12、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6 机构投诉。 1.4 费 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9.55 万元。 投标人在附录 5 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85.89万元。 投标人在附录 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下浮率为 0% 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投标人

13、在附录 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下浮率为 0% 20。 岩土工程勘察费综合单价最高不得超过 250 元 /m。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下浮率为 0% 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范围

14、,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 =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 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 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 4名 万元; 评 审排序第 5名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7 注: 1.如

15、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收后 10 个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 15 个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5 个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个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 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 1.5.2 勘察工期: 方案确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16、。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 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 。投标人可通过http:/选择 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 交纳 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 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 (招标代理单位 )开具收据。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

17、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 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 : 020-82615722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 148 号 1.6.6 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 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

18、区检察院网站( http:/)查阅办事流程, 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 133 号,咨询电话: 020-66267918。 8 1.6.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 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1.7.2 邮政编码、地址: 511300、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 148 号 1.7.3 联系人: 陈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61

19、5722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 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510375、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 26号 206 房 1.8.3 联系人: 潘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13265390688 1.8.5 传真号码: 020-81617003 1.8.6 电子邮箱: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 2 号金河湾 3 栋 108 1.9.3 电话(手机)号码: 1.9.4 传真号码

20、: 1.9.5 网址: http:/ 1.10 招标 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1300、增城区园圃路 4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639502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 9 第二章 招标说明 2.1 免责条款 2.1.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2.1.2 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1.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

21、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 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1.4 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1.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 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2.1.6 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 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除提供评标酬金

22、和因请外地专家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2 招标文件效力 2.2.1 招标文件在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2.2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 要约 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 ,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2.2.3 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 与投标人之间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传送的电子文件(电子邮件)是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 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

23、.2.4 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 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3 现场考察 2.3.1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10 2.3.2 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 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 2.3.3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 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 2.3.4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 本项目不设集体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 2.3.5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 本项目不设集体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 2.4 质疑和澄清 2.4.1 投标人

24、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尽力澄清一切疑点 ,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2.4.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8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2.4.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

25、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中公开登载(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2.4.4 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名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如投标人在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 24小时内未书面确认已收到该材料,视作该投标人已收到该材料。 2.4.5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招标答疑”专区“切换至投标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投标人问题列表”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自己的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2.5 延期 2.5.1 如果招标 过程出现招标管理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 。 2.5.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 招标人 对招标文件 的 澄清、修改 和 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6 投标时间和地点 2.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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