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宣贯培训讲义(电力线路部分)陈步生二OO五年四月,章节编排 章节编排上作适当调整,修订前238条,修订后326条。 其中,第二章增加了第一节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第二节现场勘察制度。第三章增加了第一节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第五节使用个人保安线;第六节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第五章增加了第四节邻近高压线路感应电压的防护(原规程第八章带电作业中的第八节感应电压防护移入)。,第六章将原来各“节”作了调整。增加了第一节一般规定;将原规程第五章第三节杆、塔上工作改为第二节高处作业;将原规程中的第一节挖坑、第五节爆破合并为第三节坑洞开挖与爆
2、破;原规程第二节立杆撤杆改为第五节杆塔施工与检修。第七章配电设备上的工作是原规程配电变压器台上的工作修改和完善,同时增加为三节内容(即第一节配电设备上工作的一般规定,第二节架空绝缘导线作业,第三节装表接电)。,第八章带电作业。取消原规程第六节带电水冲洗;第十节带电气吹清扫。增加第六节带电清扫机械作业。增加第九章: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第十章电力电缆工作是原规程的补充和完善,同时增加了二节内容(第一节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节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附录依据修改内容作了增、删减。,1 总 则(同变电部分),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原26条,修订后31条),新增:21
3、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1)现场勘察制度; 2)工作票制度; 3)工作许可制度; 4)工作监护制度; 5)工作间断制度; 6)工作结束和恢复送电制度。,增加:22现场勘察制度 (说明:线路作业具有点多、面广、线长、施工复杂、危险性大的特点,从众多事故案例分析,许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作业人员事前缺乏危险点的勘察与分析,事中缺少危险点的控制措施所致,因此作业前的危险点的勘察与分析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组织措施。,具体增加的条款如下: ),增加:221 进行电力线路施工作业或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施工(检修)作业,施工、检修单位均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做好记录。,增加:
4、222 现场勘察应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 (明确了现场勘察的要点)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23工作票制度23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原29条修改) 1)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A)。 2)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 3)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C)。 4)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D)。 5)填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E) 6)填用电力线路事故应
5、急抢修单(见附录F)。 7)口头或电话命令。,232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原30条) 1)在停电的线路或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的部分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2)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所谓全部停电,系指供给该配电设备上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者。新增: 3)高压电力电缆停电的工作。,233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原31条) 1)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2)在运行中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3)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取消了原规程中“带电作业”),新增:234 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 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5-1规定的工作,以及低压带电作业。新
6、增:235 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236 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为:(原32条改写) 1)测量接地电阻; 2)修剪树枝; 3)杆、塔底部和基础等地面检查、消缺工作; 4)涂写杆塔号、安装标志牌等,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以下,并能够保持表5-2安全距离的工作; 5)接户、进户装置上的低压带电工作和单一电源低压分支线的停电工作。(说明:明确了“低压带电工作”与“低压带电作业”的概念,即:接户、进户装置上的带电工作可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其它主干线和分支线上低压带电工作应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 ),说明:1、完善了线路第一种工作票(附录
7、1)1)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增加了“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的要求;明确了“应改为检修状态的线路间隔名称和应拉开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熔断器(包括:分支线、用户线路和配合停电线路)”的安全措施。(附录1的第6.1条),2)增加了对现场所挂的接地线的受控措施栏:在工作终结时要求核对编号和数量。(附录1的第11.1条)3)增设“交任务、交安全”班组成员签字栏,以落实各级现场安全责任,适应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附录1的第8条)4) 增设了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变动情况记录栏。(附录1的第9条),2、增加了电力电缆工作需填用电力电缆第一、二种工作票的要求,以适应电网日益增加的电力电缆工作的需要
8、。(2.3.1.2 条、2.3.1.4条、附录2、附录4)3、增加了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要求,并制订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明确了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5-1规定的工作,以及低压带电作业均需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强化了带电作业安全措施,以适应日益增多的带电作业工作的需要。(2.3.1.5条、2.3.4条、附录5),4、增加“事故应急抢修单”制。(2.3.1.6条、附录6) 明确在事故应急处理时应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并制订了事故抢修单格式。目的是为了确保抢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5、补充完善了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补充杆、塔底部和基础等地面检查、消缺工作;明确涂写杆塔号、安装标示牌等工作
9、安全距离的规定;明确低压带电工作的具体内容。(2.3.6条),6、与原规程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相比,带电作业票增加了以下内容:a、增加了:“停用重合闸线路”栏;b、增加了“工作条件(等电位、中间电位或地电位作业,或邻近带电设备名称)”栏;c、增加了与调度工作许可和终结汇报栏;d、增加了“指定专责监护人”栏。,237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2371 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留存
10、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工作票应提前交给工作负责人。(原35条修改),新增:2372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新增:2373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说明:规定了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经,以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需要,达到减人增效的目的。),238工作票的使用2381 第一种工作票,每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供电线路或同(联)杆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第二
11、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 (说明:增加部分主要为满足电网“T”型接线等环网供电线路停电工作的需要,解释:T型接线) 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原36条修改),新增:2382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若一张停电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 工作任务单应写明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工作地段的起止杆号及补充的安全措施。工作任务单一式两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一份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执行。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交回工作任务单,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2383
12、 一回线路检修(施工),其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进行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线路的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接地。 (原128条改写,现规程明确了一回线路检修(施工),其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进行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均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明确了若配合停电线路属同一工作班所做安全措施,则只要填用一张停电线路工作票即可,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明确了配合停电工作应在停电线路工作票上双方办理书面许可和终结手续,有利落实安全责任;明确了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如何进行申请办理停电和接
13、地手续,即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由配合线路的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接地。),239 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 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给予办理。 (原37条),2310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说明:对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进行了优化、明确和补充。以进一步落实现场安全责任制,真正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适应新形势的需要)23101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
14、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应书面公布。(原33条),新增:2310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本规程、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并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23103 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2311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原34条改写)23111 工作票签发人: 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2311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
15、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5)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工作班成员变动是否合适。,23113工作许可人: 1)审查工作必要性; 2)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确; 3)许可的接地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说明:考虑到各个层面的工作许可的安全责任,取消了工作许可权限“(值班调度员、工区值班员或变电所值班员)”。并将原规程第3点改为“许可的接
16、地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取消原规程第3点中“发电厂或变电所”许可线路的接地线的方式。),新增:23114 专责监护人: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23115 工作班成员: 新增: 1)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3)相互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说明:对该条补充完善主要是强调个人安全责任和工作中正确使用个
17、人安全防护用具。),2.4工作许可制度(说明:主要考虑到多层面的许可安全要求,并取消了不合时势的传达许可方式。)241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原39条改写,取消原规程只有“值班调度员或工区值班员的许可”方式),242 线路停电检修,工作许可人应在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含变电站、发电厂、环网线路、分支线路)都拉闸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方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调度值班员或工区值班员在向工作负责人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前,应将工作班组名称、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内。 (原40条改写,这里主要也是考虑到各个层面的
18、许可方式,同时对调度值班员或工区值班员的许可时的要求不变。),243 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应通知工作负责人。其方法可采用: (说明:原41、42条改写,取消了经中间变电所用电话传达的许可方式) 1)当面通知; 2)电话下达; 3)派人送达。(原为派人传达) 电话下达时,工作许可人及工作负责人应记录清楚明确,并复诵核对无误。对直接在现场许可的停电工作,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记录许可时间,并签名。,新增:244 若停电线路作业还涉及其他单位配合停电的线路时,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指定的配合停电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联系人通知这些线路已停电和接地,并履行工作许可书面手续后,才可开始工作。245 严
19、禁约时停、送电。(原43条)246 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时,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原44条),25工作监护制度251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在线路停电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在班组成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原45条修改),253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
20、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的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 (原47条修改),26工作间断制度261 在工作中遇雷、雨、大风或其他任何情况威胁到工作人员的安全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可根据情况,临时停止工作。 (原48条)262 白天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仍保留不动。如果工作班须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和派人看守,不让人、畜接近挖好的基坑或未竖立稳固的杆塔以及负载的起重和牵引机械装置等。恢复工作前,应检查接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 (原49条)
21、,263 填用数日内工作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每日收工时如果将工作地点所装的接地线拆除,次日恢复工作前应重新验电挂接地线。(说明:这里删除了原规程“均须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特指是工作尚未结束,夜间不送电的情况) 如果经调度允许的连续停电、夜间不送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但次日恢复工作前应派人检查。 (原50条),27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271 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包括小组负责人)应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导线上、绝缘子串上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留的个人保安线、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撤下后,再命令拆除工作地段所挂的接地线。接地线拆除后,
22、应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登杆进行工作。 (原51条) 新增: 多个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所有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272 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工作许可人,报告方法如下:2721 当面报告;2722 用电话报告并经复诵无误。 若有其他单位配合停电线路,还应及时通知指定的配合停电: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联系人。 (原52条修改,取消了中间变电所),273 工作终结的报告应简明扼要,并包括下列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某线路上某处(说明起止杆塔号、分支线名称等)工作已经完工,设备改动情况,工作地点所挂的接地线、个人保安线已全部拆除,线路上已无本班组工作人员和遗留物,可以送电。 (原
23、53条修改),274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完工报告,并确认全部工作已经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由线路撤离,接地线已经全部拆除,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并作好记录后,方可下令拆除各侧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新增:275 已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工作任务单应保存一年。,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原8条,修订后24条),新增:31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 4)使用个人保安线; 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32 停电321 进行线路停电作业前,应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原55条)3211 断开发电厂、变电站、开闭所、配电站(所)、环网
24、设备(包括用户设备)等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3212 断开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线路各端(含分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3213 断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架设线路(包括用户线路)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3214 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322 停电设备的各端,应有明显的断开点(对无法观察到明显断开点的设备除外)。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上应加锁;跌落式熔断器的熔管应摘下。 (原56条改写,目的是为了确保
25、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并要求配电设备装置能满足安全要求),33 验电331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验电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 330kV及以上的线路,可使用合格的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验电。验电时,绝缘棒或绝缘绳的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导线,根据有无放电声和火花来判断线路是否确无电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原57条),新增:332 验电前,宜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验电时,人体应与被验电设备保持表51的距离,并设专人监护。使用伸缩式验电器时,应保证绝缘的有效长度。,新增:3
26、33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显示装置指示的变化,但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或信号已发生对应变化;若进行遥控操作,则应同时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状态指示,遥测、遥信信号及带电显示装置的指示,进行间接验电。,334 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近侧、后验远侧。禁止工作人员穿越未经验电、接地的10kV及以下线路对上层线路进行验电。 线路的验电应逐相进行。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或其组合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原58条修改),34装设接地线341 线
27、路经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装设接地线并三相短路。各工作班工作地段两端和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包括用户)都要验电、挂接地线。挂、拆接地线应在监护下进行。配合停电的线路可以只在工作地点附近装设一处接地线。 (原59条修改),新增:342 禁止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线位置。如需变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343 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先挂近侧、后挂远侧。拆除时次序相反。 (原60条修改),344 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同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 禁止使用其他导
28、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 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原62条修改),345 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 (原61条),新增:346 利用铁塔接地或与杆塔接地装置电气上直接相连的横担接地时,允许每相分别接地,但杆塔接地电阻和接地通道应良好。杆塔与接地线联结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347 对于无接地引下线的杆塔,可采用临时接地体。接地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190 mm (如16圆钢)。接地体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m。对于
29、土壤电阻率较高地区,如岩石、瓦砾、沙土等,应采取增加接地体根数、长度、面积或埋地深度等措施改善接地电阻。 (原61条修改),新增:348 在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杆塔的停电线路上装设的接地线,应采取措施防止接地线摆动,并满足表51安全距离的规定。 断开耐张杆塔引线时,应先在断开引线的两侧装设接地线。,新增:349 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新增:35使用个人保安线351 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塔架设线路,为防止停电检修线路上感应电压伤人,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
30、作时,应使用个人保安线。,新增:352 个人保安线应在杆塔上接触或接近导线的作业开始前挂接,作业结束脱离导线后拆除。装设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个人保安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新增:353 个人保安线应使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 mm,且应带有绝缘手柄或绝缘部件。严禁以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354 在杆塔或横担接地通道良好的条件下,个人保安线接地端允许接在杆塔或横担上。,新增:36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36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31、”的标示牌。,新增:362 进行地面配电设备部分停电的工作,人员工作时距设备小于表31安全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增设临时围栏。临时围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3-2的规定。临时围栏应装设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围栏,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绝缘隔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绝缘隔板的绝缘性能应符合附录J的要求,表3-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表3-2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注 表31、表3-2未列电压应选用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新增:363 在城区或人口密集区地段施工时,工作场所周围应装设遮栏(围栏)。新增:364 高压
32、配电设备做耐压试验时,应在周围设围栏,围栏上应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围栏和标示牌。,4 线路运行和维护 (原19条,修订后25条),41 线路巡视411 巡线工作应由有电力线路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单独巡线人员应考试合格并经工区(公司、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电缆隧道、偏僻山区和夜间巡线应由两人进行。暑天、大雪天等恶劣天气,必要时由两人进行。单人巡线时,禁止攀登电杆和铁塔。 (原10条修改),新增:412 雷雨、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绝缘靴;暑天、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和药品;夜间巡线应携带足够的照明工具。,413 夜间巡线
33、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特殊巡视应注意选择路线,防止洪水、塌方、恶劣天气等对人的伤害。 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原11条),新增:414 巡线人员发现导线、电缆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m以内,以免跨步电压伤人,并迅速报告调度和上级,等候处理。,新增:415 进行配电设备巡视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内部结构和接线情况。巡视检查配电设备时,不得越过遮栏或围墙。进出配电设备室(箱),应随手关门,巡视完毕应上锁。单人巡视时,禁止打开配电设备柜门、箱盖。,42 倒闸操作421
34、 倒闸操作应使用倒闸操作票(见附录G)。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值班调度员(工区值班员)的操作指令(口头、电话或传真、电子邮件)填写或打印倒闸操作票。操作指令应清楚明确,受令人应将指令内容向发令人复诵,核对无误。发令人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 事故紧急处理和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可不使用操作票。 (原13条修改),422 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格式票面统一。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票应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
35、(原14条修改),423 倒闸操作前,应按操作票顺序在模拟图或接线图上预演核对无误后执行。 (原14条) 新增: 操作前、后,都应检查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和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断、合位置。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说明:以满足GIS、封闭式开关柜等设备和遥控操作断路器(开关)确认断开位置的需要。),424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认真执行唱票、复诵制。发布指令和复诵指令都应严肃认真
36、,使用规范操作术语,准确清晰,按操作票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应向操作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受令人应立即汇报发令人。 (原15、16条修改),425 操作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没有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棒进行操作。雨天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 操作柱上断路器(开关)时,应有防止断路器(开关)爆炸时伤人的措施。 (原15条),426 更换配电变压器跌落式熔断器(保险)熔丝(保险丝)的工作,应
37、先将低压刀闸和高压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保险)拉开。摘挂跌落式熔断器(保险)的熔管时,应使用绝缘棒,并应有专人监护。其他人员不得触及设备。(原17条),427 雷电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熔丝(保险丝)工作。 (原18条) 428 如发生严重危机人身安全情况时,可不等待指令即行断开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 (原19条),新增: 4.2.9 操作票应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 ,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应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一年。,43 测量工作431 直接
38、接触设备的电气测量工作,至少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夜间进行测量工作,应有足够的照明。(原20条)432 测量人员应了解仪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正确接线,熟悉测量的安全措施。(原21条),433 杆塔、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工作,可以在线路和设备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解开或恢复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直接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 (原22条),434 测量低压线路和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的电流时,可使用钳形电流表。应注意不触及其他带电部分,以防相间短路。 (原22条)435 带电线路导线的垂直距离(导线弛度、交叉跨越距离),可用测量仪或使用绝缘测量工具测量。严禁
39、使用皮尺、普通绳索、线尺等非绝缘工具进行测量。 (原23条),44 砍剪树木 (原为砍伐树木)441 在线路带电情况下,砍剪靠近线路的树木时,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开始前,向全体人员说明:电力线路有电,人员、树木、绳索应与导线保持表52的安全距离。(原25条修改),442 砍剪树木时,应防止马蜂等昆虫或动物伤人。上树时,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并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不得系在待砍剪树枝的断口附近或以上。不应攀登已经锯过或砍过的未断树木。 (原26条修改),443 砍剪树木应有专人监护。待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不得有人逗留,防止砸伤行人。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其拉向与导线相
40、反的方向。绳索应有足够的长度,以免拉绳的人员被倒落的树木砸伤。砍剪山坡树木应做好防止树木向下弹跳接近导线的措施。 (原27、28条修改),新增: 444 树枝接触或接近高压带电导线时,应将高压线路停电或用绝缘工具使树枝远离带电导线至安全距离。此前严禁人体接触树木。 新增: 445 大风天气,禁止砍剪高出或接近导线的树木。,新增: 4 46 使用油锯和电锯的作业,应由熟悉机械性能和操作方法的人员操作。使用时,应先检查所能锯到的范围内有无铁钉等金属物件,以防金属物体飞出伤人。,5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原19条,修订后16条)说明:原规程中有关邻近、交叉配合停电线路的安全要求和同杆架设停电线路装设接
41、地线的要求,移至第二章和第三章描述。,51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511 在带电杆塔上进行测量、防腐、巡视检查、紧杆塔螺栓、清除杆塔上异物等工作,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5-1的规定。,表5-1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进行上述工作,应使用绝缘无极绳索,风力应不大于5级,并应有专人监护。如不能保持表51要求的距离时,应按照带电作业要求工作或停电进行。 (原126条),512 在10kV及以下的带电杆塔上进行工作,工作人员距最下层带电导线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7m。 (原127条),52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 521 停电检
42、修的线路如与另一回带电线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时人员和工器具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近至表5-2安全距离以内时,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电并予接地。如邻近或交叉的线路不能停电时,应遵守522524条的规定。工作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线的措施。 (原128条修改),表5-2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522 邻近带电的电力线路进行工作时,有可能接近带电导线至表5-2安全距离以内时,应做到以下要求: 1)采取有效措施,使人体、导线、施工机具、牵引绳索和拉绳等与带电导线符合表5-2安全距离规定; 2)作业的导、地线还应在工作地点接地。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 (原129条),523 在交叉档内松
43、紧、降低或架设导、地线的工作,只有停电检修线路在带电线路下面时才可进行,但应采取防止导、地线产生跳动或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至表5-2安全距离以内的措施。 (接近至危险范围内),停电检修的线路如在另一回线路的上面,而又应在该线路不停电情况下进行放松或架设导、地线以及更换绝缘子等工作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安全措施应经工作人员充分讨论后,经工区批准执行。措施应能保证: 1)检修线路的导、地线牵引绳索等与带电线路的导线应保持表5-2规定的安全距离; 2)要有防止导、地线脱落、滑跑的后备保护措施。(原130、131条修改),524 在变电站、发电厂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相互靠近的平行或
44、交叉线路时,要求:1)每基杆塔上都应有双重名称;2)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双重名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宣布开始工作;,3)在该段线路上工作,登杆塔时要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双重名称无误,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有电线路杆塔。(说明:删除了100m概念,标帜、色标和配戴识别标记,标记等要求放至5.3.5里面),53 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531 在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应在工作人员对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小于表5-1规定的安全距离时,才能进行。 严禁在有同杆塔架设的lO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工作。(原133条
45、),532 遇有5级以上的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工作。(原134条) 533 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检修线路的称号应特别注意正确填写和检查。多回线路中的每回线路都应填写双重称号(即线路双重名称和位置称号,位置称号指上线、中线或下线和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的左线或右线)。 (原135条修改),535 为了防止在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误登有电线路,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原139条修改修改完善在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上工作防误登有电线路的要求) 5351 每基杆塔应设识别标记(色标、判别标志等)和双重名称;,5352 工作前应发给作业人员相对应线路的识别标记;5353
46、 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双重名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工作;,5354 登杆塔和在杆塔上工作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5355 作业人员登杆塔前应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双重名称无误后,方可攀登。登杆塔至横担处时,应再次核对停电线路的识别标记与双重称号,确实无误后方可进入停电线路侧横担。,536 在杆塔上进行工作时,不得进人带电侧的横担,或在该侧横担上放置任何物件。 (原140条)537 绑线要在下面绕成小盘再带上杆塔使用。严禁在杆塔上卷绕或放开绑线。 (原141条),538 在停电线路一侧吊起或向下放落工具、材料等物体时,应使用绝缘无极绳圈传递,物件与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保持表5-2的规定。 (原142条),539 放线或撤线、紧线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导线或架空地线由于摆(跳)动或其他原因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至危险距离以内。 (原143条)在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上,下层线路带电,上层线路停电作业时,不得进行放、撤导线和地线的工作。,5310 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放落和架设过程中的导线亦应接地,以防止产生感应电。 (原14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