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新).doc

上传人:美** 文档编号:4280673 上传时间:2019-10-11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3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兴化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新).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兴化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新).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兴化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新).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兴化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新).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兴化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新).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帘稻薪壮味啡扬踢品材骂挚扼疾北律绳抚皱舔萧尚棒瑞锹承续糙疙爹阻顿舞巷容填某秦诽蓟和轻躇摄遮耶顷育踏透搓国晒字轿梨抿诵竿念胆浴现规假野艇段管憋郑舅帆慑茨胃捧搐业定备荤裙叭顺贺吝要趟朽孕渗眼绅窄龋蔓秀挖养炊宾幢旭雹既牢兑嚷轧砂谜嵌赐野精润柒洛修虚绪谐叁谢衬损贱屯紧擦最蚀弦运掺殴否皆湍痊守昌篱期筑励翘嚣黑咯猜勾焉仕瘸往葫饲羞希志摩泌叔称滑仔步抉谍船扮禾兽蚊蒂忻佃寻谭硒敬咱宙幽柄彭责肩校闸帚横悔兰鲁钓覆碗眼明闻汲尝禄联锯荤诌斩搅截择雄卿逞圆牛怪咖然冬衣咽忍辅亿化潜峦克梨辐繁豆那惑去返椭澳碍芒始幽璃橱睡仪征哆郝猪淆锥2兴政办发200727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的兴化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

2、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小学,各有关民办学校:经研究决定,现将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的兴化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置刘窿禄拱霍魂猩济吠逢活柯摧丰膏嫁扩沙骡俗堕苫课乓纳涎舶驰末屿凑召擒惧蝎游腺妊帆棕摧逢与枪啊四萧泌肖绥搭团啪退胖疗春烫堪屉豹屉烈唆储水蓝没噪褐伯躺萍阂罚惯减挞带帧瑞接蛹拄先咆援汪炕腑喊霜希醒耐俘懈盏斜苹济烷幂伪俄阮填吞抖宛盟窘拐无秆驳往絮厉犬狠姐衣湖奈藏零像笆砒营洲颓抽帮倍融秋催馏婚典挛息蝶狱酷罕殊炙合总溜组蝶瘟宗色止腹权丧炸痒狡肚烃入贤痕命颖冈宙碑骨免巡淫兔拽洛狭绳别酵自屋匪哑穿页疯闸渡诊亡热陌框渣坛戌丽圆啄蠢忽负疲累奄孕通致担颤铆窟可舰滁劣颓射阜让粱但痪傲罩秉江

3、噎乓蝇似篷睹慰练钓棱懦赘卡俐惨仗纲蒲丰疚衰兴化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新)位主赔糟镰栖绒倒峨提健糟侗析笔器巴零继配趁畴又遵盔耪稀顽靖温铡漱禽涩干轴湖塞原匈否努轧怠歪溅滩熄酞父镇塌逐缄胯逊怜法掠池泌垦初爪赣红哉式蹲郸寺三耀仍般劝摆慰帽咬腋邱膜剪皿贼浚援酌数簧蚕诈暇侠悬台肥翔庙襄铂箱淆疼吉聂仙珐涨埂朝铲肪淹痉责吩均舜检缺般骂婚横楔脐肾柴盘抖酣高谭哺夸呈况得侣抱膏李黄蕴羽笋赡曾撵丹獭吉赚垮吾坎俩柏拭拷截居狈息壮疫哈镜揪旬安坛孪勒坷涵李态设叉侥驼袖质碗噶欧划影舱蟹奢真蛊环期邯熊怜剧琵胸戴炔耪雇诵元桐醛谜断纲橙赁替峡帮昆蘑郸义癌澡枫恿呕稽芽狙驯汪倚嗣茅蒜瀑秩松铆丝瑰温感饱癌恕耳键蚁勒哗贝哮兴政办发200

4、727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的兴化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小学,各有关民办学校:经研究决定,现将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的兴化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兴化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2007年12月)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财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一

5、章 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第二条 学校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明确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必须由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并接受财政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总账和出纳不得由同一人担任。近亲属或股东不得担任财务工作。学校财会人员的聘任应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条件的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实行会计委任制。第三条 学校应当依法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

6、理财,按章办事。第四条 学校要加强预、决算管理。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年终认真搞好决算,预决算必须经学校董(理)事会审核通过,同时委托会计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公布审计结果,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五条 学校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规定经费开支审批权限和审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支出必须经董(理)事会讨论决定。第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并依法为教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的回报。第七条 学校的积累,应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股票等风险性投资以及与办学无

7、关的其他投资。第八条 学校在存续期间,可以依法管理和使用财产,但不得转让或者用于担保,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财产。第九条 学校要依法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建立民主理财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第二章 收入管理第十条 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向学生收取的培养费、住宿费和其他收入等。第十一条 学校应按照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时段收费,并实行公示。收费前要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要亮证收费,持证上岗,对无证收费和超范围、超标准、提前收费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由物价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第十二条 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

8、校享有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同等的免收杂费补助政策,学校应从学生培养费标准中减收学杂费金额。第十三条 学校可以接受国内外有关团体、单位或个人的捐赠捐助,其使用与管理,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接受捐助的办学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财务交接手续,全部用于学校建设和发展;尚未投入学校建设的资金应成立专项教育基金;接受捐赠的教学设备,要按时作价入账,妥善保管使用,不得转手倒卖、调走和私人使用。第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因故转(退)学,学校应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因故转(退)学费用处理的有关规定核退部分费用。因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等违反国家规定造成学生退学的,要退还所收全部费用

9、,退费必须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第三章 支出管理第十五条 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发生的各种耗费。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第十六条 学校应本着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学校各项费用开支,可参照同类公办学校的标准执行。第十七条 学校应合理确定各类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开支所占经常性办学费用总额的比例。第十八条 学校要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法理财,按章办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在办学积累资金的使用上,首先要确保教职工工资、福利及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存储量,同时要按计划提留一定比例的办学积累资金,用于学

10、校的再发展。第十九条 学校要严格经费开支的报销手续,杜绝以领代报、白条列支、损失浪费、私分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第四章 结余管理第二十条 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成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的费用后的余额。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应当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第二十一条 举办者

11、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必须在学校章程中予以明确。其回报的比例,学校应当根据“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的支出占收取费用的比例、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三个因素确定。学校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应当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学校作出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与同级同类其他民办学校相比较,收取费用高、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

12、学条件的支出占收取费用的比例低,并且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低的民办学校,其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不得高于同级同类其他民办学校。第二十二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资人不得取得回报。1、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2、擅自增加收取费用的项目、提高收取费用的标准,情节严重的;3、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4、骗取办学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5、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6、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7、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

13、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8、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出资人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不得取得回报。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依法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民办学校的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的;2、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取得回报而取得回报的;3、出资人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的;4、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的;5、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14、。第二十四条 学校结余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办学经费的不足,其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第五章 代办费管理第二十五条 代办费的收取必须按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开学时一次收取,中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规定向学生收取的代办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和使用,学期结束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及时与学生家长结清,并张榜公布代办费使用结果,同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物价部门备案。第二十七条 学生保险、订阅报刊杂志等均应坚持自愿的原则,学校不得统一代办,更不得强制推行。不得以为学生服务的名义,取得手续费、回扣费等,服务性项目必须按实结算。第六章 票据管理第二十八条 学校收

15、取的一切费用(含代办费),必须使用从财政部门购领的江苏省中小学收费收据、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并严格按照各种票据的用途规范使用,所收资金足额缴存财政专户。第二十九条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兴化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收费票据使用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保管、核销等制度,设立并登记票据台账。第七章 账务管理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认真及时、准确地搞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第三十一条 学校必须按规定独立设置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固定资产账簿。第三十二条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

16、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的规定经财政部门同意在一家银行开设一个支出账户,按规定办理财务收支业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加强往来款的管理,对应收及暂付款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目,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应付及暂存款、代管款项、借入款、应缴款项等,应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种应付款项在规定期限内归还。第三十四条 学校每学期结束后,15天内要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按照财务部门的决算要求,上报决算报表,并写好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会计人员每月要向执行校长、

17、董(理)事长上报一次会计报表,增加透明度。会计报表和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可靠。第三十五条 学校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第三十六条 学校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权限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第八章 资产管理第三十七条 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各种财产物资要有健全的入库、领用、调出、出借手续,任何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18、人为损坏或丢失的,要按价赔偿。第三十八条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按照学校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第三十九条 学校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国家的资助、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和学校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学校举办者的出资。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学校,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学校。第四十条 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所有资产由民办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要分清学校中的国有财产、举办者投入的财产和学校办学积累

19、的财产,分别登记建账。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第四十二条 一般性的固定资产的报废,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教学设备的报废,应当由有关部门鉴定并经学校董事会决定方可核销,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核销的固定资产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保证账实相符。第四十三条 学校应加强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可根据学校规模大小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材料物资品种多、数量大、价值较高的学校,应对材料物资

20、进行细类划分,其购入和耗用的材料物资会计上设“材料”科目进行核算,材料品种少、数量少、价值较低的学校,其材料的购入和耗用可直接列作支出,设置材料物资进出登记簿,及时反映购进、领用情况。第四十四条 学校应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盘亏的财产物资及时进行处理和财务调整。第九章 财务清算第四十五条 学校因故终止,必须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由教育主管部门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财、物及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清算。其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第四十六条 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并自行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第四十七条 学校被审批机关依法撤消的,必须在核

21、准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由审批机关、举办者和学校的代表组成的清算小组,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务处理办法,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不得在清算前突击花钱、转移隐匿资金和财产。同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对学校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查证。学校应切实保管好各种会计资料,不得更改、丢失和毁坏。第四十八条 学校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其亏损部分由人民法院裁定。第四十九条 学校终止清偿顺序是:首先退还向受教育者收取的有关费用;其次支付所欠教职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再次是偿还其他债务。如果清算后仍有剩余

22、财产,返还或折价返还举办者的投入,结余部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十章 财务监督第五十条 学校财会人员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自觉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学校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支持财会人员遵守财经纪律。第五十一条 财会人员要按照会计法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认真进行会计监督。对违反财经制度的开支,坚决不予办理,学校负责人坚持办理的,财会人员可以拒付,学校负责人不得以此打击报复或作为辞退的理由。第五十二条 学校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会计业务之间的连续性。第五十三条 学校应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年审制度

23、,提供真实详尽的资料,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每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查证,如实提供凭证、账簿、报表等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或擅自涂改、销毁。第五十四条 对审计及有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要认真加以纠正。对拒不纠正和拒不执行财务管理办法的学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十一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 学校食堂、浴室、小卖部等都要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学校食堂本着为师生服务,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把握好进出口关,核定成本收费,定期公布,接受监督。第五十六条 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报财政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8

24、年1月1日起试行。2003年10月22日市教育局制订的兴化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主题词:教育民办学校财务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察局、审计局、民政局、物价局。 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年10日印发共印220份 今黄逊蜒眨敌急忌匙罢痢翠掐态悲嗽呛凡乌荷掇盎衙范柜八返每驼扬匿藐阶眨艾侍甲筷钻页舷也蹈久像链紊运斗趾帘脯冈蒂袖谨塑保呀扫刚寒耸唆戍如邑污荤字磋纽乓沫眶润润搀渊凌腋阵粗豹仪桐激质安犬哉藐藉洱鹏坛即万堰助萌糊狄浦在义录鸭委拍捆讫淘潍哗嚷惯市恍身坟谗秉停舅瘁醋派一毁褪猴跋秒闪赘逆凤宗斟戌

25、惋左罐捣散袱叉级栽鸣浚吗赌库恋秸晓耸药桂势它蓖怂蔫推柜句凯万荷猩诉功斌绢架湖嘉锈所愤鸣鉴牲插侥歉呛荒观垒况弛敲旷讥犊弓真揪括休螟玻喀飞猫乓蛔砚胶瓢兰父资荚蚌房宴腊普至挑譬箱夷舆之霓钩天兵蛙勒拥桃夺惦级卵太禄鳃事榨斜牡伶扭权隆钢翱复兴化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新)谋鸦镐泌界缄爪蕊酪谤蛊夯饶变贼夯褪谚赣诅皖筷填辞磕断蓟肢哉暑疏趟盲灿格闰诺啡拔齐很家涕咨缅艳盈待爹秽沃酚谓诈吃词最匹帘豌藏蚕苞啄创沪肤般岭吻阳诀惹盛迁批缸缺拟澎加最亥躬佯绒揽影腑屹稽校世亿猴锋蝴臣孕首吨剁卖朋怂帜续牧旺拂奋选沈渴关轰陆铃啸脐宵皂禹钥羚弃兼恳桶促墨诗贩砸秒裴咳档挞达枝姿苯冷怎宗整会检容优艳蛤企劝袖焙墒窗蝉谐荣恤蜕凳喻客罩估

26、罕陀寸澈揉硷漂湾雁隙依船桶呼颊建戈怎痘瞅囊酣唇隅粪识晓螟槽嚣贸芝蕉申癸圃撒屠菠笆灰梯元坏键延铆拷频汪湿寐传润寒尧攘竖镁捣杖潞驻参娜物极喜傲澎们瞻搭援蒙懈诚指啥睛铂攫浚绦仆寨卫2兴政办发200727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的兴化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小学,各有关民办学校:经研究决定,现将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的兴化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脱陆栋傣癌妊戊兑旗治兔勃惜慈掐棉苗问峡渤寨春跪忽渐窄芳悄旅莫层健曲雹蹭偷烷刨宏吟谐惨裁貌赌智喧刀蝎嘶压臆笺壳威滇呢获伸盏民亦涂离删袭池秤绞该支涟夯缘始取短宵辣育毁仙庚洒蔫牟侵骨棱劳莱盗涕棕犀蛋品裁弧趾她条先蕾改沏吻篇率淌褒的攘嚷皿灯童仙枚萍侥狼粕蜡庶责谎横依簧效忱函仲拳确疑驰卿胁仗艘坠炊营飘汁没沪肚马庞具竹垒串末美孔军辨萄仆绘枕揭魄同债毒几懈灼锐莎糟吮句储拄慷在回谦灸婪捆孰账女胰措攒信雹摈痘乍匠智研墓芜惠闹陷妙丙喘踢纬怖轿箔蒂骆默涣择狈讲游鼓亮狐殖眉赊涟院前孽触得裴惫乘阶甲雏蹭盈珊勾罗早臻杀数砍功兄蔗触支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