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41 页 射阳县 2018 年省级农桥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SYCG( D) -201888 招 标 人: 射阳县财政局、射阳县水利局 (公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授权委托人 ) : (签章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授权委托人 ) : 董 韬 (签章 ) 二一八年六月 第 2 页 共 41 页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受射阳县财政局、水利局的委托,江苏鑫缘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就射阳县 2018 年省级农桥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
2、称: 射阳县 2018 年省级农桥建设项目 1.2 采购编号 : SYCG(D)-201888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 标 人: 射阳县财政局、射阳县水利局 2.2 项目名称: 射阳县 2018 年省级农桥建设项目 2.3 项目规模: 农桥 201 座。 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6 标段划分: 十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镇(区) 建桥座数 一 临海镇 20 二 千秋镇、经济开发区 24 三 四明镇 30 四 海河镇 28 五 合德镇、海通镇 19 六 兴桥镇 18 七 新坍镇 14 八 长荡镇 14 九 盘湾镇、洋马镇 21 十 特庸镇 13
3、 第 3 页 共 41 页 2.7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8 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2.9 招标控制价: 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前在“射阳县政务网 政府采购”公示,网址: http: /。投标人须自行查看,招标人不负责其未知责任。 2.10质量标准 : 合格。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经济实体;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
4、声明;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其它资格要求: 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的独立法人企业 。 3.1.3 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1.4 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在 2015 年 7 月 1 日前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 或 水利水电工程 或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且无在建工程
5、; 3.1.5 投标单位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和拟定不少于 3 人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 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5 月连续第 4 页 共 41 页 6 个月在 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3.1.6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7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 2013 年 7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桥梁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类似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6、,中标通知书或及施工合同复印件,原件开标时备查) 3.1.8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 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 3.1.9 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1.10 承担投标单位的法定责任,不得挂靠、转包;发现借资质投标、挂靠施工和挂证人员,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施工资格。 3.1.11 拟定项目投标组成员中标后不得变更;组成人员无在手、在建工程; 3.1.12 中标单位项目成员必须派驻现场,招标人对中标单位项目成员实行动态考勤制度,按出勤率进行奖惩。建立农桥施工微信群,实时传输施工现场影像。 3.1.1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
7、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其他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2.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2.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变更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 3.2.3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或质量员,不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第 5 页 共 41 页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 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
8、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3.2.4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 2015 年 7 月 1 日 前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相应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3.2.5 项目负责人要常驻现场,实行动态考勤制度,按出勤率进行奖惩。在农桥施工微信群中实时传输施工现场影像,对施工质量、安全、工期承担法定责任。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3.4 拟投标人若不能 满足或不接受上述条款的请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 发售 :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 2018年 7 月
9、3 日下午 18: 00时止。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阳县解放东路 32 号)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以下材料送至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阳县解放东路 32 号),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参与投标确认函(见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4.4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 文件售价 300 元(含电子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 : 5.1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18 年 7 月 18 日下午 13:00 时; 5.2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10、18 日下午 15:30 时。 5.3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 100 号) 六、开标有关信息 : 第 6 页 共 41 页 6.1 开标时间: 2018年 7 月 18 日下午 15:30 时。 6.2 开标地点: 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 100 号)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 1 份,副本份 数: 2 份。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每标段为 : 人民币 肆万元 整( 40000 元);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开发区支行, 账 号: 536558208403。
11、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9.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作为中标意向人推荐。 9.2 招标结 束后,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和不良记录处罚,并限制其在射阳地区一至三年投标资格。 9.3 付 款: 9.3.1 合同工期达到一半,中标人完成 70%工程量时付合同价 40%的工程款;合同工期过半未完成 70%工程量的中标人不考虑付款,纳入竣工验收后支付。 9.3.
12、2 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完整的工程资料移交建设单位,付至工程合同价的 8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缺陷一次性付清(以结算审核价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 9.4 其他事项: 第 7 页 共 41 页 9.4.1 招标人有权对本标 段内的农桥建设数量作适当调整,投标人不得提出费用补偿,中标人按实际工程量(座)结算工程价。 9.4.2 本工程全部使用符合设计等级要求的商品砼,不得使用自拌砼。 9.4.3 施工现场预制的,在预制前要将预制方案、场地、材料、机械设备报监理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现场预制;使用预制构件的,预制厂家要经监理单位审核,满足资质、设计、施工要求报建设单
13、位同意后才能进行预制。 9.4.4 投标人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异议和投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以书面形 式提出,口头异议、投诉或答疑、答复一律无效 。 十、本次招标联系 事项: 招标人:射阳县财政局 联系人:孙玲 联系电话: 0515-82326074 地址:射阳县合德镇沿河路 89 号 招标人:射阳县水利局 联系人:姜必进 联系电话: 0515-870586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路东路 32 号 联系人: 唐庆荣 电 话: 0515-82307666 邮 箱: 射阳县财政局、 射阳县水利局 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6
14、月 26 日 第 8 页 共 41 页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射阳县财政局、水利局委托对射阳县 2018 年省级农桥建设项 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 SYCG( D) -201888 公开招标。 2.合格的投标人 2.1 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 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报名领取了本招标文件并报
15、名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视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 1)招标公告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与定标 ( 4)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 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日 十日前的任何 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均第 9 页
16、共 41 页 可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必要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6.2 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 6.3 招标文件以外的内容,一律拒绝答复。 6.4 招标人或其他任何人以非书面形式进行的澄清或答复,不具任何效力,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5 凡招标文件的修 改和补充将在射阳县政务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等指定媒体予以公布,补充文件(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6 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7、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 简体中文 。 7.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构成及密封要求 (一)投标人须将下述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报价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授权委托人、拟定项目组成员不少于 3 人(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应具有 2017 年
18、 12 月至 2018 年 5 月连续 6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检 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第 10 页 共 41 页 投标人具有 2013 年 7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桥梁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类似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及施工合同复印件,原件开标时备查) 投标承诺函。 (二) 投标授权代表必须将投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的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备查。投标授权代表只能一人凭报名投标号码参与投标
19、。 (三) 封装要求:投标文件 每页材料加盖公章 、密封装在资料袋中,资料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在开标前送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签到。 9.投标文件的编制 9.1 投标人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9.2 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投标文件的所有栏目和 内容,不得缺项、漏项。 9.3 投标文件应符合招 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要求。 10.投标报价 10.1 投标报价的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0.2 投标人每标段工程报价应包括桥梁建安工程费,桥头接线,土方开挖、回填、运输费用,桥铭牌、限载标志牌、减速带、警示桩制作安装费,桥台基础施工围堰土方来源及降水等临时工程费,检测费,场地租赁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利润,招标文件、图纸、招标代理费等投标费用等现场施工条件下的一切费用,在施工图纸范围内不作增项。投标人报价应自行考虑人工、建材价格上涨风险和未预见费用。 10.3 投标人必须在报价单上准确填写报价,报价以元为单位,不保留小数,报价不准涂改。 10 4 招标控制价 :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前在“射阳 县政务网 政府采购”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