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滩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10-2020 年) 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荆州开发区分局 荆州开发区滩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节 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1 第二节 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3 第三节 规划编制的原则 .4 第四节 规划编制的工作过程 .5 第五节 规划编制的方法 .7 第二章 现行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 .9 第一节 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9 第二节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9 第三节 现行规划实施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0 第三章 规划主要内容 12 第一节 关于基础资料与基础数据的来源 .12 第二节 土地利用供需量预测 .19 第三节 规划指标分解
2、.23 第四节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26 第五节 土地利用分区说明 .28 第六节 规划实施的可行性评价 .33 第四章 规划的主要成果 .37 第一节 规划成果 .37 第二节 规划图件成果 .3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江陵县滩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自 2012 年经荆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对加强土地宏观管理、严格 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土地集约合理利用、保障经济社 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滩桥镇工业化、农业产业 化进程的加快,现行规划在空间布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 面临着许多新形势、新问题、新矛盾、新要求,已不适应社会经
3、 济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进行修订完善。理由如下: 1、加强耕地保护、稳定基本农田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 出发点,也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而粮食安全又是社会稳定的 前提,为了保证粮食耕作的面积,确保粮食的安全,进行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修编势在必行。 2、土地宏观调控最重要的是土地供应总量的控制,而统筹安 排各业用地的供应总量,正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职责。滩 桥镇现行规划的实施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 了显著成效。但是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耕地保 有量等指标都与实际有一定差距,对土地利用的控制作用不强, 土地的宏观调控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因此修编工作是很有必要的。 3、
4、从 2006 年到 2020 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期, 未来全镇社会经济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随着滩桥镇社会工业 化、人口城市化、设施现代化的发展,建设用地需求将出现较大 规模的增长,土地利用结构将出现较大的调整,在这种情况下, 对现行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已难以确保未来土地利用的巨大需求, 必须站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全面保障的角度,对现行规划的目 标进行大的调整,为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拓展土地利用的空间。 4、党中央和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现阶段宏观经济 运行的新情况、新特点出发,针对当前土地资源保护和管理中存 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要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严把土地供应闸门, 科学制定和严格执
5、行土地规划,把土地规划作为国家调控社会经 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对科学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规划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现行规划在定位、体系、内容、方法等方面表现出一些 不适应,亟待加以修订。 5、为落实全面、协调、均衡、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五个统 筹” 和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耕 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现行土地规划的指导思想显然满足 不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 两型社会” 的客观要求,需要进行修订完 善。 6、国家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力 度,有利于“ 三农” 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党中央、 国务院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目标,将建设社
6、会主义新 农村作为“ 十三五” 时期重要的战略任务之一,提出了城镇用地增 加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要求,需要通过修编规 划予以落实。 7、现行规划制定是以 2010 年为基期,从 2013 年开始实行, 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至 2015 年,实际建设用 地规模已经超过了规划控制目标,建设用地扩大速度大大超过了 规划控制速度,现在全镇建设用地指标已经全部用完,难以满足 滩桥镇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与此同时,国家对耕地保护 的力度越来越大,确保 18 亿亩耕地的红线不能突破,滩桥镇落实 江陵县下达的基本农田指标迫在眉睫。因此,需要对现行规划进 行全面修编,以适应严格
7、土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和实施土地用 途管制的要求。 8、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发展趋势,国土资源的 信息化管理要求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信息化。现行规划由于缺乏 科学合理的编制方法,一些安排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前两轮规 划图件基本都是手工绘制,实际应用中存在诸多不便。近年来, 地理信息系统技术飞速发展,日臻完善,国家在国土资源信息化 上的投入不断增加,这也为新一轮规划修编提供了契机。 因此,为适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形势、 新要求,切实解决江陵县滩桥镇土地资源制约和社会经济发展的 矛盾,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亟需对现行 的江陵县滩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8、。 第二节 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 制度提供规划依据; 2、坚持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3、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土地生产条件的原则; 4、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的 总原则,以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根本出发点,正确处理规 划控制指标与市场调节、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全局利益与局部 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等重大关系,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 源环境保护、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全局与局部、长远与当前等 重大关系; 5、积极融入区域经济体系,充分
9、利用区位优势,合理安排各 项用地,使土地资源禀赋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促进经济 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 展; 6、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 提高城乡土地利用的效率和效益; 7、重视生态环境治理和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 现土地利用与环境共生、共融; 8、突出重点,注重创新,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 可操作性,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保障土地资源 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规划编制的原则 1、依法编制 乡级规划编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
10、律、法规的规定。 2、上下结合 乡级规划应注意与上级规划的相互反馈、上下衔接,与县级 规划同步编制,规划目标、土地用途分区、主要规划指标等应当 在上下级规划反复沟通的基础上确定,符合上级规划的要求。 3、因地制宜 乡级规划编制应因地制宜,依实际确定规划目标、规划方案、 实施措施,解决本乡(镇)主要的土地利用问题。 4、相互协调 乡级规划编制应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工作。城市总体规划、 村庄和集镇规划,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等规划应与乡 级规划相衔接。 5、公众参与 乡级规划编制中,对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决策,应广泛听取 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 6、注重实施 乡级规划编制应切实可行,充分考虑规
11、划实施的可能性和效 果,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第四节 规划编制的工作过程 滩桥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现行规划的经验总结和 实施效果评价基础上,结合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 年) ,采用 2008 年末江陵县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数据按一定 的转换方式确定的数据,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出发,认真开 展土地利用合理性评价和土地利用方案优化选择,经过广泛的公 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后编制完成。 滩桥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按照荆州市的有关规定, 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分四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由编制单位对相关单位及人员 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培训,介绍土地利
12、用总体规划相关知识, 编制过程及工作内容,在工作动员会进行完以后,编制人员进行 规划资料的收集,在此过程中总结经验,与以往收集的程序及资 料的全面性进行对比,最终总结出规划修编资料收集方案,为编 制规划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第二阶段(资料整理分析阶段):对收集回来的资料进行预 处理后,全面分析影响土地利用的自然、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 条件,重点研究区域和滩桥镇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人 口变化与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规模、结构的关系,客观评价规划 期间土地利用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针对规划修编所要解决的 主要问题开展专题研究进行各个专题研究。 第三阶段(规划编制阶段):在对资料进行收集和实际调查
13、 后,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现行规划实施评价、规划修编思 路、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和土地供需形势分析、土地利用发展战 略、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规模的主要控制 指标及控制范围、规划方法和实施机制创新的设想等,完成规划 的编制,并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第四阶段(审批阶段):根据上级部门批准的规划及各项控 制指标,修改江陵县滩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及其它研究成果,按照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与报批办 法(鄂土资发200532 号) 的相关规定审查报批,形成最终的规 划。 第五节 规划编制的方法 1、用地规模预测方法 将定性预测方法和定量预测方法相结合,传统
14、预测方法与现 代预测方法相结合。具体应用趋势外推法、回归分析法、指标计 算法等多种方法综合预测分析建设用地规模。 2、多方案比较法 按照现代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编制若干个不同的规划方 案,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当地资源条件和国家政策 约束四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和综合评价,选择推荐方案,供领导 决策。 3、公众参与法 公众参与法,是一种合作型规划的方法。土地利用规划的作 用不仅是调控土地利用,更是协调公众土地上的利益。公众参与 不是为了提供信息资料,还要参与规划目标、指标的确定、规划 方案的拟定、协商和决策。通过规划过程中的自由讨论、协商和 集体决策,使规划方案能够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
15、益的同时, 使各自的利益最大化。 4、计算机辅助方法 应用 GIS 技术,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对土地利用进行 适宜性评价,进行土地利用供需预测和对土地利用功能结构进行 空间分析,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的图件。 第二章 现行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 第一节 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1、耕地保护目标:规划到 2020 年,全镇耕地总面积稳定在 3581.38 公顷,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975.01 公顷; 2、建设用地指标:规划 2010-2020 年全镇各项非农业建设用 地规模控制在 196.37 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 39.83 公顷以内; 3、城镇工矿规模控制:规划到 2020
16、年,城镇工矿用地总规 模不超过 255.75 公顷; 4、补充耕地数量:规划 2010-2020 年全镇通过土地整理开发 复垦补充耕地数量不少于 82.69 公顷。 第二节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滩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审批修改备案后开始实施,根据 有关法律规定,政府主要通过两种手段组织规划实施:一是实施 土地用途管制,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地 方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规定实施特别保护;对建设占用耕地,通 过规划审查和农地转用审批,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控制用 地范围和用地面积;二是按照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依据规划组 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项目实施。 滩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八年的情
17、况表明,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在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改变用地观念 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主要表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 1、为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了直接依据,也增强了全社会的规划 意识; 2、耕地减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对保障粮食安全和维护社会 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3、通过用地结构调整,改善了人居环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 科学发展观; 4、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为滩桥镇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 础环境。 第三节 现行规划实施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规划虽然在近几年的土地利用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总体而言,由于受当时规划指导思想、 环境条件、技术水
18、平和经费缺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规划编 制的水平不高,科学性不强,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结合不够 紧密,实施管理的力度不够大,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 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管理的要求。就滩桥镇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 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1、规划目标相对单一; 2、建设用地布局不尽合理,其管理亟待加强; 3、规划缺乏对土地利用形势变化的适应性;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还不高,总体控制作用发挥不 充分; 5、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联系不紧密。 第三章 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第一节 关于基础资料与基础数据的来源 1、关于基础资料的来源 此次规划修编的工作小组收集了农业、
19、水利、交通、林业、 统计、计生等部门的相关规划和资料。主要资料有: 1、 江陵县滩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 2、 江陵县滩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要 ; 3、 江陵县滩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 计划及 2020 年远景目标纲要 ; 4、 江陵县滩桥镇“十三五 ”交通发展规划 ; 5、 江陵县滩桥镇水利建设“十三五” 规划 ; 6、 江陵县滩桥镇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 7、 江陵县滩桥镇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数据 ; 8、 江陵县滩桥镇统计年鉴(2006-2014 年) 。 2、关于基础数据的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
20、关于做好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修编采用的土 地利用基础数据必须客观、准确、合法、合规,规划修编可采用 变更调查数据或更新调查数据,但必须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确认技术规范 (国土资发 20055 号)和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 四查 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5182 号)要求, 做到“四查清、四对照” 。 2009 年 2 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 知 (国土资厅发2009 10 号) ,明确了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
21、 划的基础数据分类,并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进行转换,确认 规划基础数据。 按照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的布置安 排,其所辖乡(镇)原则上采用 2005 年末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基础 数据作为土地利用现状基数,并要求各地按照用途管制、依法核 定、衔接可用和综合平衡的原则,对数据进行调整,形成规划基 础数据。 3、基础数据转换 转换原则 对 2008 年末滩桥镇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数据,按照如下原则, 转换为规划基数: 用途管制的原则。规划基数转换应遵循并符合土地用途管 制的要求,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 地制度。 依法核定的原则。规划基数转换应依法合规
22、、严格核定, 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合法性审查认定,确保规划基数客观 准确,维护规划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衔接可行的原则。规划基数转换要充分利用土地利用变更 调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 “四查清、四对照 ”等调查研究成果, 与土地现状分类有效衔接,满足规划实施和管理的需要,有利于 规划目标任务的具体落实。 综合平衡的原则。规划基数转换应遵循行政辖区内土地总 面积不改变的原则,转换前后的土地总面积应保持一致。 转换方法 规划基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与第二次土地 调查的土地分类未能一一对应,因此,在规划基数转换中,依据 规划基础数据的转换原则,结合实地调查,校核第二次土地调查,
23、 得出各类用地转换结果。各类用地转换如下: 现状数据调整 由于此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是以 2014 年为基期年,土地 利用现状数据以 2014 年末的土地统计台账为基础。而根据湖北省、 荆州市及江陵县的有关规划修编精神,要求滩桥镇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的规划基础数据在滩桥镇 2009 年第二次土地调查现状数 据的基础上进行变更,回归到 2014 年末的现状。因此工作人员经 过实地调研、变更调查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的校核以及对遥感 影像图的判读,得出以下回归结果: 2014 年末变更调查数据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中的农用地变 化幅度不大,只是由于统计口径的不一致和地类的不一致,有一 定的变化量,
24、因此在本轮规划修编中不对农用地进行现状数据回 归,直接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农用地数据,只对其进行第二次 土地利用调查与规划基础数据的转换对接。 经过对 2014 年末建设用地现状数据与 2009 年第二次土地调 查数据的比较,考虑到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 指标,滩桥镇 2008 年的第二次土地调查中现状建设用地总量已超 出上级下达的 2020 年建设用地控制总量(975.01 公顷) ,因此, 滩桥镇在未来十年不但没有发展空间,还需要对存量建设用地进 行复垦才能满足上级下达的各项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所以要对滩 桥镇 2008 年第二次土地调查现状数据进行调整回归。通过比较 2014
25、 年变更调查数据和 2008 年第二次土地调查现状数据得出:在 统计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时,把一部分的农村居民点用地、独立工 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统计在内, 而在统计水利设施用地时,把部分未利用地中属于水域的河流水 面面积统计在内,而为了便于与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对接, 有必要把这些地类的面积进行调整回归。通过工作人员的实地调 研、变更调查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的校核,得出城镇建设用地 面积中有 22.08 公顷属于农村居民点用地,有 8.81 公顷属于交通 运输用地,有 28.11 公顷属于水利设施用地,有 0.71 公顷属于其 他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之后得出:201
26、4 年末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620.94 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 29.47 公顷,农村居民点 用地面积为 564.92 公顷,独立工矿用地面积为 12.76 公顷,交通 运输用地 11.56 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 39.88 公顷,其他建设 用地面积为 19.35 公顷。 不对未利用地现状数据进行回归,便于与江陵县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的对接。 第二次土地调查与规划基础数据的相关转换 农用地 农用地的二级地类由转换前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转换 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 耕地、园地、林地转换前后地类及面积一致。 其他农用地。由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 田坎
27、等组成,其转换后的面积为 1011.49 公顷。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的二级地类由原来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 用地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的一部分转换为城乡建设用地、交 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由原来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中 城市、建制镇、村庄( 转换后地类名称为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 (盐田除外)加上包含在城市、建制镇中的独立建设用地组成, 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的面积减去 71.28 公顷,农村居民点的面积增加 22.08 公顷,采矿用地中的盐田和特殊用地均调整到其他建设用地 里面,转换后的面积为 607.15 公顷。 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由原来的
28、交通运输用地中的铁 路用地、公路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用地、管线运输用 地组成,其面积加上由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中调出的 8.81 公顷,转 换后的面积为 11.56 公顷。 水利设施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由原来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中的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组成,其中面积加上由城镇建设用 地面积中调出的 28.11 公顷,转换后的面积为 39.88 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转换前没有其他建设用地,转换后其他建设 用地由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盐田 3 个三级地类组成, 其中面积加上由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中调出的 0.71 公顷,转换后的 面积为 19.35 公顷。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由原来的 2
29、 个二级地类转换为 3 个二级地类,共 10 个三级地类,其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的沿海滩涂和内陆滩涂 裸合并为滩涂,加上未利用地中的沼泽地调到滩涂沼泽中;河流 水面、湖泊水面、冰川及永久积雪调整到水域中;草地中的其他 草地(转换后地类名称为荒草地) 、盐碱地、沙地、裸地、其他未 利用地调整到未利用土地中,其转换后的面积为 504.94 公顷。 表 1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转换后分类) 单位:公顷、% 地 类 2014 年 现状面积 比 例 土地总面积 6724.61 100.00 合计 5541.73 82.41 耕地 4198.59 62.44 园地 84.62 1.26 林地 24
30、7.03 3.67 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 1011.49 15.04 合计 677.94 10.08 小计 607.15 9.03 城镇工矿用地 42.23 0.63 建制镇 29.47 0.44 独立工矿 12.76 0.19 城乡建设 用地 农村居民点 564.92 8.40 交通运输用地 11.56 0.17 水利设施用地 39.88 0.59 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19.35 0.29 合计 504.94 7.51 水域 409.46 6.09 其他土地 滩涂沼泽 95.48 1.42 第二节 土地利用供需量预测 1、土地利用供需量预测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地矛盾越来
31、越突出,人口的增 长对土地需求是双重行为:一方面人口增长需扩大土地的生产能 力或增加生产面积;另一方面人口增长将占用一定的空间,减少 了土地的可利用面积。因而怎样使用有限的土地来最大限度的满 足人们对土地的需求,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土地供 需矛盾,是我们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任务。所以科学地预测土地 供需发展趋势,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不断地优化国民 经济结构,对滩桥镇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2、土地利用供需量预测的方法和重点 目前,滩桥镇正处于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宏观环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下发了
32、关于筹建湖北江陵等四个工业园 区的通知(鄂政办函【2008】13 号。江陵县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北 起江陵大道、南止沙洪公路、西临规划的二号路,东止沙洪一级 公路东 650 米,东西长 1.7 公里,南北长 2.4 公里,总用地面积 4106.34 公顷,其主要功能为工业生产,工业用地达 266.00 公顷, 占总用地的 58.85%,已有 24 家单位投资建厂(包括意向动工) , 按照“ 珠三角 ”或“长三角”地区的平均经济密度计算,工业园区建成 后可提供 60 亿元的工业产值。到目前为止,江陵县滩桥镇工业园 区已有雏形,这将给全镇乃至全镇未来的经济发展带来很大的驱 动力。本专题预测土地用地供需
33、量是以传统数学方法和预测模型 相结合,综合分析;重点对耕地和建设用地的需求量进行预测, 特别是充分考虑了工业园区建设用地需求。 3、主要指标需求量预测 人口预测 人类的生存发展与土地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土地资源是有 限的,而人类需求是无限的,人口的增长既减少人均耕地数量, 又相应要增加各种非农业建设用地面积,因而要预测对土地的需 求就必须对人口发展科学的预测。 根据江陵县统计部门提供的人口情况,滩桥镇 2010 年末,人 口总数将达到 2.7 万人;到 2020 年末,总人口为 2.9 万人,比 2010 年增加了 0.2 万人。 城镇化水平预测 进行城镇化水平预测是为了计算城镇和农村人口,并
34、为建设 用地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综合确定:到 2010 年末,滩桥镇城镇化率为 20.00,城镇 人口为 0.54 万人;到 2020 年末,城镇化率为 30.00,城镇人口 为 0.87 万人(见表 2) 。 表 2 城镇化水平预测取值 单位:% 年 份 自然增长法 回归分析法 综合确定 2010 19.84 20.16 20.00 2020 28.55 31.45 30.00 耕地预测 采用用灰色预测法、粮食安全法、剩余法等方法对全镇耕地 需求量进行预测,再结合滩桥镇耕地利用状况、区位条件、土地 资源潜力及经济发展速度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平衡预测得到全镇 耕地保有量面积,即:2010 年耕地
35、保有量为 3582.00 公顷,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为 3581.38 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预测 县级规划下达给滩桥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 975.01 公顷,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上级 规划下达指标。 本轮规划根据历年全镇基本农田占补情况以及未来建设发展 空间要求,适当调减中心村的基本农田指标,保持或增加其他各 村(办事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结合县级规划下达指标要求, 确定滩桥镇本轮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975.01 公顷,完成 县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面积指标。 建设用地预测 依据集镇规划、工业园区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等部门 规划,坚持节约和集
36、约用地原则,统筹安排各行各业用地需求, 分别采用定额预测法和分类预测法预测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 交通水利能源环保旅游等建设用地规模,汇总综合得到建设用地 规模需求。规划期间,滩桥镇新增建设用地 106.34 公顷(其中新 增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17.46 公顷) ,确定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975.01 公顷。严格控制在县级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以内。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预测 在方案编制中,为优先确保中心村和重点村庄的用地需求, 并在不突破城镇工矿控制规模前提下,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原 则,加大了独立工矿用地整合力度,将现有零星分布的工矿用地 尽量并入城镇村,新增独立工矿用地从严从紧控
37、制安排。 规划到 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255.75 公顷,比 2010 年 的 42.23 公顷增加 32.00 公顷,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城镇工矿用地 规模之内。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预测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要提高居民点 集约用地水平,人均用地有所下降;二是要考虑滩桥镇规划期间 占补平衡对农村居民点整理的要求;三是要确保县级规划下达的 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不突破。 2010 年末滩桥镇农村居民点现状面积为 509.92 公顷,人均面 积为 175.15 平方米。按照集约用地要求,综合滩桥镇资金实际投 入能力,确定 2020 年全镇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降到 137.
38、21 平方米 /人。 根据人口预测结果,预测 2020 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 464.92 公顷,不足部分可通过现有居民点置换解决。 综上所述,规划 2010 年和 2020 年滩桥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为 539.15 公顷,均未突破上级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根据规划期间交通、水利、能源、环保、旅游等基础设施用 地需求,规划到 2020 年,全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新增 20.00 公顷, 总用地规模达到 80.79 公顷。 第三节 规划指标分解 1、指标分解原则 充分协调,上下衔接 规划指标充分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各项用地 指标的具体安排要与
39、县级规划、各相关部门、行业发展规划相衔 接,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对土地利用的 需求来安排土地利用规划指标。 重点突出,兼顾一般 根据社会经济非均衡发展的实际,优先保障重点发展区域和 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在重点发展区域上,突出保障中心村及产 业集中区对经济快速发展带动的用地需求;在重点项目上,保证 工业、交通、水利、能源等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对国家、省、市 确定的高产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开发重点区域,优先安排耕地和 基本农田目标。同时,兼顾一般村庄历年用地水平和规划发展需 求,在规划指标分解时,按照一定的权重予以综合体现。 统筹安排,合理调整 在总量指标不突破的前提下,全镇建设用
40、地指标进行统筹安 排,调剂使用。在分配城镇和独立工矿用地指标时进行综合平衡, 统筹考虑城镇与产业用地需求。对于规划划定的重点村庄及产业 集中建设区的区域,其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及布局方向根据建设 用地发展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超前规划,差异发展 规划指标安排既要考虑滩桥镇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现行 规划的指标基础及实施情况,又要超前规划,使规划指标分解与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相衔接,与地方发展趋势相协调;同时又要体 现区域发展的差异性,使各项指标分配更趋合理。 2、指标分解依据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 要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的通知鄂土资发2008107 号文; 荆州市土地利用总体
41、规划(2006-2020 年) ; 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 江陵县滩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 要 ; 滩桥镇各乡镇社会、经济、人口数据; 滩桥镇 2014 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 其他相关规划资料。 3、指标分解方法 耕地保有量 主要依据现有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和整理 开发复垦补充耕地的潜力,来分解确定至规划期末的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面积 主要依据规划期末的耕地面积来确定,同时考虑发展用地的 总体布局安排来分解控制指标。 城镇和独立工矿用地 根据滩桥镇的历史数据、现状数据和规划数据,在江陵县规 划方案下达的控制指标内进行测算,在此基
42、础上统筹平衡各村庄、 产业和工矿用地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用地指标分解方案。 农村居民点用地 主要依据农村人口规模、历年个人建房用地水平、农村居民 点用地整理潜力、新农村建设规划和今后迁村并点的需要,并考 虑重点村庄和产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占用农村居民点用地等因素, 综合确定各村庄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基础设施用地 原则上根据部门用地规划方案,由政府核实用地项目,测算 项目用地面积,按项目用地分解控制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适当调整。 土地整理开发增加耕地面积 主要是依据全镇整理开发复垦潜力、投资状况来分解控制指 标。 第四节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1、与现行规划的衔接情况 建设用地指标衔接情况
43、 根据滩桥镇现行规划安排,1997 年-2010 年全镇建设用地面 积控制在 196.37 公顷以内,而 2006 年-2020 年实施结果显示,建 设用地面积增加 106.34 公顷。本轮规划到 2020 年,滩桥镇各类建 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975.01 公顷以内,比现行规划确定的 2010 年建 设用地总量增加 423.57 公顷。 耕地保有量衔接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 3581.38 公顷, 2010 年末实有耕地面积 3788.61 公顷,比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 耕地保有量增加 532.51 公顷。本轮规划中强调加强对农业设施建 设占用耕地的管理,严
44、格控制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加快农田基础 设施建设,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灾毁耕地的数量,再结 合滩桥镇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目标预测,确保到 2020 年耕地保 有量为 3581.38 公顷,比现行规划确定的 2010 年耕地保护面积增 加 325.90 公顷。 基本农田指标衔接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滩桥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975.01 公顷,规划 实施九年间,虽然存在农业结构调整、建设占用、布局调整等因 素,但为了保证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对建设占用、布局调整、 农业结构调整等严格按照“占一补一” 的原则,进行耕地补充,至 2020 年末,实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975.01 公顷,达到指标的
45、100.00%。本轮规划修编根据滩桥镇基本农田保护现状及江陵县下 达的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并咨询专家及充分考虑滩桥镇未来社会 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到 2020 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975.01 公顷。 2、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情况 本轮规划中的滩桥镇各项指标是严格按照江陵县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下达的规划指标来落实的,已与县级规划进行了充分 的衔接(见表 3) 。 从表 3 中可以看出,有关农用地和耕地方面的指标一般为下 限指标,规划目标不得低于江陵县下达的指标;有关建设用地方 面的指标一般为上限指标,规划目标不得高于江陵县下达的指标。 下达规划指标中基本农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
46、建设用 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 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指标与江陵县下达指标一 致,耕地保有量、园地面积、林地面积、补充耕地规模等指标都 一江陵县下达指标一致。以上数据都能够与江陵县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进行对接。 表 3 滩桥镇规划指标与江陵县下达指标对照表 单位:公顷 2010 年规划 2020 年规划 指标名称 规划数据 江陵县下达数据 规划数据 江陵县下达数据 耕地保有量 3582.00 3582.00 3581.38 3581.38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975.01 975.01 975.01 975.01 园地面积 23.57 23.57 74
47、.05 74.05 林地面积 165.30 165.30 178.3 178.3 建设用地总规模 975.01 652.94 975.01 662.94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574.15 255.75 255.75 255.75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64.23 255.75 255.75 255.75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32.00 32.00 106.34 106.34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32.00 32.00 106.34 106.34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24.00 24.00 40.00 40.00 补充耕地规模 45.00 20.00 174.78 65.00 第五节 土地利用分区
48、说明 依据全镇土地资源特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乡(镇)规划 的编制要求,按照土地用途管制规则的同一性和土地利用调控措 施的差异性,划分土地空间区域及土地用途区。结合滩桥镇土地 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空间布局及土地利用调控措施的实 际,因地制宜确定土地利用分区类型,共划分七个土地利用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以及风景旅游用地区。其中, 为适应城镇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强规划弹性,在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模控制边界之外,再划定城镇扩展边界,在 规模控制边界与城镇扩展边界之间,根据城镇建设在规划期内发 展情况,设置城镇有
49、条件建设区。 1、土地利用分区的步骤 拟定土地用途分区方案,收集、整理分区所需图件和其它资 料;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规划底图,根据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 整结果,在规划底图上分区划线,分区划线应尽可能利用明显的 现状地物或河川、山脊等自然地物界限;分区总面积应与土地利 用结构调整指标相协调,否则,应调整土地用途分区或用地指标, 直至协调;整理分区结果,规定各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2、土地利用分区划定的原则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 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下列土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 护区: 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 粮、棉、油、蔬菜生产基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设施农业用地,正 在改造或已列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为基本农田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 防护林和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划入基本农田 保护区; 已列入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项目的退耕还林、还草、还湖 (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