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的:规范微生物室管理规范,以保证微生物实验的顺利进行。范 围: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依 据:GB/T 19489-2008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执行部门:化验室微生物检验室 职 责:1. 微生物检验员负责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 2. 实验室主管负责对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内 容: 本中心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微生物室出入管理 制度、微生物室环境管理制度、微生物室的使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1. 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管理1.1 微生物实验室由微生物检验员管理及使用,其他人员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和使 用。 1.2 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需经过相
2、关的培训。 2. 微生物实验室出入管理 2.1 人员出入管理:2.1.1 人员进入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区前,需要洗手消毒;在一级缓冲室换实验服、戴帽子、 换鞋后,进入风淋室,风淋后,进入二级缓冲室准备实验。 2.1.2 实验操作前须带上无菌手套和口罩。2.2 物料出入管理:2.2.1 物料进入微生物实验室以前,脱去外包装或者用酒精棉球擦拭后,放置于传递窗中。 2.2.2 物料放置于传递窗后,开启紫外0.5小时,同时将微生物实验室内的净化系统、紫外 灯打开。 2.2.3 紫外开启0.5小时以后,关闭紫外,并将物品转移于实验操作台上。2.2.4 实验完毕后,微生物实验室物品经传递窗传出后,经高温灭菌后
3、废液、废物倒入废液桶处理。3. 微生物实验室的环境管理3.1 微生物实验室的清洁管理 微生物实验室的清洁分为一般清洁及彻底清洁,其具体的清洁部位、方式方法、频率见下表所示:3.2 微生物实验室常用消毒剂及其配制4. 微生物实验室的使用管理4.1 微生物实验室使用之前,应先开启微生物实验室自净系统30分钟。每次使用前应用消毒 液擦拭超净工作台及其他一切可能引起污染的死角,然后开紫外灯灭菌30分钟,同时开启超净工作台。操作完毕后,用消毒液擦拭台面,做好卫生,开紫外灯30分钟,并记录紫外灯照射时间。 注:当紫外灯使用1000小时应更换。4.2 微生物实验室使用时,应同时进行沉降菌监测,将含有营养琼脂
4、培养基培养皿在各监测点正向放置,打开盖子,暴露30分钟,然后盖上,将营养琼脂培养基放入3035培养箱培养48小时,观察结果,每皿菌落数应1个,否则应加强清洁消毒工作,必要时验证生物安全柜的性能。5. 微生物实验室药品及培养基管理制度药品及培养基是微生物试验的基础,直接影响微生物试验结果。适宜的培养基制备方法、贮藏条件和质量控制试验是提供优质培养基的保证。5.1 药品及培养基的采购及接收 微生物实验室所用的药品及培养基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资质的公司所出产的。实验室根据检验需要申购所需的培养基并做好相应的接收记录。5.1培养基的接收微生物检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培养基的管理,在接收培养基时,应核对培养基
5、的品名、 来源、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脱水培养基应附有处方和使用说明,并做好接收记录。5.2培养基的制备 培养基可按处方配制,也可使用按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在制备培养基时,应选择质量符合要求的脱水培养基或单独配方组分进行配制。脱水 培养基应附有处方和使用说明,配制时应按使用说明上的要求操作以确保培养基的质量符合要求,不得使用结块或颜色发生改变的脱水培养基。脱水培养基或单独配方组分应在适当的条件下贮藏,如低温、干燥和避光,所有的容器应密封,尤其是盛放脱水培养基的容器。商品化的成品培养基除了应附有处方和使用说明外,还应注明有效期、贮藏条件、适用性检查试验的质控菌和用途。 为保证
6、培养基质量的稳定可靠,各脱水培养基或各配方组分应准确称量,并要求有一定的精确度。配制培养基最常用的溶剂是纯化水,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用去离子水和蒸馏水。应记录各称量物的重量和水的使用量。 配制培养基所用容器和配套器具应洁净,可用纯化水冲洗玻璃器皿以消除清洁剂和外来物质的残留,对热敏感的培养基如糖发酵培养基其分装容器一般应预先进行灭菌,以保证培养基的无菌性。 脱水培养基应完全溶解于水中,再行分装与灭菌。配制时若需要加热助溶,应注意不要过度加热,以避免培养基颜色变深。如需要添加其他组分时,加入后应充分混匀。应按照生产商提供或使用者验证的参数进行培养基的灭菌。商品化的成品培养基必须附有所用灭菌方法的
7、资料。培养基灭菌一般采用湿热灭菌技术,特殊培养基可采用薄膜过滤除菌。 培养基若采用不适当的加热和灭菌条件,有可能引起颜色变化、透明度降低、琼脂凝固力或pH 的改变。因此,培养基应采用验证的灭菌程序灭菌,培养基灭菌方法和条件,应通过无菌性试验和促生长试验进行验证。此外,对高压灭菌器的蒸汽循环系统也要加以验证,以保证在一定装载方式下的正常热分布。温度缓慢上升的高压灭菌器可能导致培养基的过热,过度灭菌可能会破坏绝大多数的细菌和真菌培养基促生长的质量。灭菌器中培养基的容积和装载方式也将影响加热的速度。因此,应根据灭菌培养基的特性,进行全面的灭菌程序验证。应确定每批培养基灭菌后的pH值(冷却至室温25
8、测定)。若培养基处方中未列出pH 值的范围,除非经验证表明培养基的pH 值允许的变化范围很宽,否则,pH值的范围不能超过规定值士0.2 。 制成平板或分装于试管的培养基应进行下列检查:容器和盖子不得破裂,装量应相同,尽量避免形成气泡,固体培养基表面不得产生裂缝或涟漪,在冷藏温度下不得形成结晶,不得污染微生物等。应检查和记录批数量、有效期及培养基的无菌检查。5.3 培养基的贮藏 自配的培养基应标记名称、批号、配制日期等信息,并在已验证的条件下贮藏。商品化的成品培养基标签上应标有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期及培养基的有关特性,生产商和使用者应根据培养基使用说明书上的要求进行贮藏,所采用的贮藏和运输
9、条件应使成品培养基最低限度的失去水分并提供机械保护。 培养基灭菌后若贮藏在高压灭菌器中,质量可能会受影响,一般不提倡这种存放法。琼脂培养基不得在O 或O 以下存放,因为冷冻可能破坏凝胶特性。培养基应避光保存,若要长期保存,应置于密闭容器中以防止水分流失。琼脂平板最好现配现用,如置冰箱保存,一般不超过1周,且应密闭包装,若延长保存期限,保存期需经验证确定。 固体培养基灭菌后的再融化只允许1 次,以避免因过度受热造成培养基质量下降或微生物污染。培养基的再融化一般采用水浴或流通蒸汽加热。若使用微波炉,应避免培养基过度受热及水分的蒸发,更要注意安全。融化的培养基应置于45 50 的水浴中,不得超过8
10、小时。倾注培养基时, 应擦干培养基容器外表面的水分,避免容器外壁的水滴进人培养基中造成污染。使用过的培养基(包括失效的培养基)应按照国家污染废物处理相关规定进行。5.4 质量控制试验 实验室应对试验用培养基建立质量控制程序,以确保所用培养基质量符合相关检测的需要。实验室配制或商品化的成品培养基的质量依赖于其制备过程,采用不适宜方法制备的培养基将影响微生物的生长或复苏,从而影响试验结果的可靠性。所有配制好的培养基均应进行质量控制试验。实验室配制的培养基的常规监控项目是pH 、适用性检查试验,定期的稳定性检查以确定有效期。培养基在有效期内应依据适用性检查试验确定培养基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有效期的长短
11、将取决于在一定存放条件下(包括容器特性及密封性)的培养基其组成成分的稳定性。 除药典附录另有规定外,在实验室中,若采用已验证的配制和灭菌程序制备培养基且过程受控,那么同一批脱水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试验可只进行1 次。如果培养基的制备过程未经验证,那么每一批培养基均要进行适用性检查试验,试验的菌种可根据培养基的用途从相关附录中进行选择,也可增加从生产环境及产品中常见的污染菌株。培养基的质屋控制试验若不符合规定,应寻找不合格的原因,以防止问题重复出现。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培养基均不能使用。 用于环境监控的培养基须特别防护,最好要双层包装和终端灭菌,如果不能采用终端灭菌的培养基,那么在使用前应进行100 的预培养以防止外来的污染物带到环境中及避免出现假阳性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