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阳县中医院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原交建 2018GB150 号 招标人: 原阳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8 年 7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 六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 七 章 .投标文件格式 重要提示 : 1、请各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 2、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 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的形式在
2、投标截止时间十七日前通知招标人或监督部门,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原阳县中医院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原阳县中医院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原阳县中医院 现委托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原阳县中医院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原交建 2018GB150号 3、工程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地点:原阳县 中医院院内 5、 资金 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 , 已落实 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原阳县中医院建筑节
3、能改造 。 7、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 工期要求: 工期为 90 日历天。 9、 程质量要求 : 合格 二、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单位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 录; e、三年内在参加 招标投标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 2.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 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4、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 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拟派项目负责 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 2.3 财务状况良好; 投标人 须 提供近三年( 2015 年 2017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注册之日起)。 2.4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出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出之日)。 2.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5、 2016】 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网站。 注: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三、投标报名须知: 1、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 http:/)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 交易管理中心
6、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2 投标报名时间: 2018 年 7 月 23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止(北京时间,下同)。 4 四、本项目现场报名: 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 7月 23 日至 2018年 7月 23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08:30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30 。投标人应在开 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
7、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 300.00 元 /份,售后不退。(发票由代理机构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二 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 七、
8、监督单位及电话: 原阳县建设局: 0373-7585716 原阳县财政局: 0373-7589899 原阳县交管办: 0373-7585256 八、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原阳县中医院 联系人: 马 先生 电 话: 13938700339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 先生 电 话: 0373-3088698 2018年 7月 20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原阳县中医院 联系人: 马 先生 电话 : 1393870033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
9、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 先生 联系电话: 0373-3088698 1.1.4 项目名称 原阳县中医院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原阳县 中医院院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工程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1.3.3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1.3.4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 1、 投标单位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及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10、、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 录; e、三年内在参加 招标投标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 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6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2.3财务状况良好;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15年2017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1、(注 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注册之日起) 2.4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出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出之日)。 2.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 网站。 注: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
12、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7 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及招标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 2.2.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16 日 09:00 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13、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日历天 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必须是企业基本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帐户(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报标段) 7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捌 万 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 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收款单位: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投标人(供应商)用 CA 登录交易平台 建设工程业务(采购业务) 保证金账号获取,此时银行会分配一个保
14、证金账号,投标单位需要向该保证金账户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意: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从交易系统中打印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及开户许可证复印 件,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是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签字”是指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全名,不得用签字章代替。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 5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另附电子版( U 盘,保证正常打开) 3 份
15、(单独密封)。 特别注意: 投标文件副本不可以采用正本复印件代替。 3.7.5 投标文件装订 投标文件应采用无线 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注:投标文件书脊上注明 工程名称、项目编号、投报标段、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时间 ) 。 4.1.2 封套上写明 工程名称、投报标段、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址: 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 中心 第 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8 月 16 日 09 时 00分 开
16、标地点: 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 中心 第 二 开标室 8 5.2 开标程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 5.2 款规定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 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否,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必须是法人帐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帐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 3%(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交纳或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 10.1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招 标文件费及服务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17、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 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03 857 号)文件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9 二、总 则 1. 概况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
18、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工程规模、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工程规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
19、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20、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 ,还应遵从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由同一专业的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2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本工程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