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技术知识题库(300题) 第一部分 安全基本知识(80题)以下为4月12日-4月17日学习及考试内容1. 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2. 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3. 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厂(矿)级、车间级、班组级)。4. 国家安监总局75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目录将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分为(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两部分。5. 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政府监管、
2、群众监督)。6. 国家安监总局75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规定,在矿山建设期,仅(专用安全设施)建设费用可列入建设项目安全投资。7. 目前对我国工人健康威胁最大的职业病是:( 尘肺)。8. 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9. 据统计,在火灾事故死亡的人中,大多数是由于(烟气窒息致死)。10. 灭火器的设置地点规定是(位置明显 、便于取用 、不影响安全疏散)。11.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2. 矿山企业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
3、在井下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13. 危险性较大的矿用产品,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14.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5. 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16. 遇到(六级)以上强风时,不应在露天进行起重和高处作业。17. 通往厂房、库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消防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5m)。18. 地下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每个作业人员和其他下井人员(出入矿井)的登记和检查制度。19. 矿山企业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
4、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20. 绝缘手套的测验周期是(六个月)一次。21. 陈玉民董事长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落实好领导的指示,关键在于(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不到(现场),一切皆为零。22.陈玉民董事长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做好安全工作“首先是现场管理,关键在(严格考核),本质安全靠(科技投入),长期稳定靠(教育培训)”。23.开采深度(800)米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安装在线地压监测系统。24.未配齐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5.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6.尾矿库冬季未按照设计要求
5、采用(冰下放矿)作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7.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规定,禁止使用(1.2)米以下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绞车;主要井巷禁止使用(木)支护。28.井下空气中二氧化氮的主要来源是(爆破烟雾)。29.矿用风机按其用途,可分为(主要通风机、辅助通风机、局部通风机)三种。30.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31.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32.井巷钻眼爆破掘进时,通常将炮眼分为(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三种,严禁打(残)眼。33.地下采场深孔爆破,深
6、孔布置方式有两种:(平行布孔)和(扇形布孔)。34.应急管理部62号令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发包单位对地下矿山一个生产系统进行分项发包的,承包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35.竖井开拓中箕斗、罐笼两类(提升方式之间)发生改变,平硐开拓中有轨、无轨、胶带三类(运输方式之间)发生改变,属于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36.乘载人数(30)人及以上的提升罐笼,必须将每半年一次的钢丝绳检验报告(平衡用钢丝绳和摩擦式提升机的提升用钢丝绳除外)和每年一次的提升系统检测。3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8.安全带的正确挂
7、扣应该是(高挂低用)。39.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相距不得小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m 以上。40.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41.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42.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4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4.我国防尘的八字措施中护是指(个体防护)。45.当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0-11)时,5min内发生窒息,有人在3m
8、in后即死亡。46.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47.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米,其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48在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地面时,导线断落点(20)米内,禁止人员进入。49.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50.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
9、有(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为4月18日-4月24日学习及考试内容51.金属非金属矿山三证一照(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52. 新进地下矿山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53. “三项岗位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三项岗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训.54.矿山企业 必须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安全可靠,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机),严禁使用非矿
10、用局部通风机,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风压传感器,回风巷必须设置风速传感器。55. 必须配齐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少于(30分钟)的自救器,并按入井总人数的(10%)配备备用量,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5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建立顶板(分级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应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57.发现冒顶预兆,应(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面积冒顶危险预兆,应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58.在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必须(进行支护),永久性支护至掘进工作面之间应架设临时支护;围岩不稳固的矿山主要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和主要硐室等必须采
11、取(永久性支护措施)。59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要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排水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60. 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必须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必须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61. 维修主要提升井筒、运输大巷和大型硐室,应有经(主管矿长)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62. 不应用(铲斗或站在铲斗内)处理浮石,不得用铲斗破大块, 人员不应从升举的铲斗下方通过或停留,铲运机在斜坡道运行时,铲斗应朝(下)63. 使用电机车运输,每班应检查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过电流保护装置
12、,任何一项不正常,均不应使用. 电机车司机不应擅离工作岗位;司机离开机车时,应(切断电动机电源,拉下控制器把手,取下车钥匙,扳紧车闸将机车刹住).64. 电机车运输的滑触线应设分段开关,分段距离应不超过(500m)。每一条支线也应设分段开关。上下班时间,距井筒(50m)以内的滑触线应切断电源。65. 修整电机车线路,应先(切断电源,并将线路接地),接地点应设在工作地段的可见部位。66. 斜坡道长度每隔(300400)m,应设坡度不大于3、长度不小于20m并能满足错车要求的缓坡段;不应熄火下滑,在斜坡上停车时,应采取可靠的(挡车措施);每台设备应配备(灭火装置)。67. 提升矿车的斜井,应设(常
13、闭式防跑车)装置,并经常保持完好。68. 同一层罐笼不应同时升降(人员和物料)。升降爆破器材时,负责运输的爆破作业人员应通知中段(水平)信号工和提升机司机,并(跟罐监护)。69. 对提升钢丝绳,除每日进行检查外,应每周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人工检查时的速度应不高于(0.3m/s),采用仪器检查时的速度应符合仪器的要求。对平衡绳(尾绳)和罐道绳,每(月)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所有检查结果,均应记录存档。70. 在用竖井罐笼的防坠器,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清洗和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71. 进风井巷冬季的空气温度,应高于(2);低于2时,应有暖风设施。不应采用明
14、火直接加热进入矿井的空气。在严寒地区,主要井口所有提升井和作为安全出口的风井应有(保温措施),防止井口及井筒结冰。如有结冰,应及时处理,处理结冰时应通知井口和井下各中段马头门附近的人员撤离,并做好安全警戒。72. 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率,应不低于(60%),采场形成通风系统之前,不应(进行回采作业)。73. 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应不超过(10m);抽出式通风应不超过(5m);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的出口应不超过10m,抽出风筒的入口应滞后压入风筒的出口5m以上。74. 爆破后和装卸矿(岩)时,应进行喷雾洒水。凿岩、出碴前,应清洗工作面(10m)内的巷壁。进风道、人行道及运
15、输巷道的岩壁,应(每季)至少清洗1次。75. 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36V)。手持式电气设备电压,应不超过(127)V76. 井下电气设备不应(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其中性点(不应直接接地)。77. 每年雨季前,应由(主管矿长)组织一次防水检查,并编制防水计划。其工程应在雨季前竣工。78. 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3台)泵组成。工作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检修泵外,其他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
16、一条工作,一条备用。79. 井下各种油类,应单独存放于安全地点。装油的铁桶应有严密的封盖。储存动力油的硐室应有独立回风道,其储油量应不超过(3)昼夜的需用量。80. 不得用火炉或明火直接加热井下空气,或用明火烘烤井口冻结的管道。井下不得使用(电炉和灯泡)防潮、烘烤和采暖。81. 在井下进行动火作业,应制定经(主管矿长)批准的防火措施。在井筒内进行焊接时,应派专人监护,焊接完毕应严格检查清理。第二部分 爆破作业基本知识(18题)1.爆破器材的储存:爆破器材的码放高度,不应超过(1.6)m。2.用矿用机车运输爆破器材时,采用封闭型的专用车厢,车内应铺软垫,运行速度不超过(2)m/s;在装爆破器材的
17、车厢与机车之间,以及装炸药的车厢与装起爆器材的车厢之间,应用(空车厢隔开)。3.在斜坡道上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4.用罐笼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升降速度不应超过(2)m/s;用吊桶或斜坡卷扬设备运输爆破器材时,速度不应超过(1)m/s。5.井下爆破器材发放站存放的炸药不应超过(0.5)t;雷管不应超过(1000)发。6.地下矿山的井下爆破器材库只准建分库,库容量不应超过:炸药(三昼夜)的生产用量;起爆器材(十昼夜)的生产用量。7.井下炸药库距井筒、井底车场和主要巷道的距离:硐室式库不小于(100)m ,壁槽式库不小于(60)m。8.井下炸药库距行人巷道的距
18、离:硐室式库不小于(25)m ,壁槽式库不小于(20)m。9.用爆破法处理溜井堵塞,不允许作业人员进入溜井,应采用(竹、木)等材料制作的长杆把炸药包送到堵头表面进行爆破振动处理。10.地下深孔爆破作业,装药开始后,爆区(50)m范围内不应进行其他爆破。11.用爆破法贯通巷道,两工作面相距(15)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12.井下炸药库(30)m以内的区域不应进行爆破作业。13.地下爆破应有良好照明,距爆破作业面(100)m范围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14.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应采用(不耦合)装药。15.人工装药时,炮孔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16.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将领取、发放
19、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记录保存(2年)备查。17.储存库的门均应(向外)开启,外层门应为防盗门,内层门应为加金属网的通风栅栏门。18.地表储存库的三防是指:(人防、技防、犬防)。以下为4月25日-5月1日学习及考试内容第三部分 安全规程专业知识(161题)井巷施工1.井巷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基建期由(施工单位)编制,生产期由(矿山企业)自行编制。2.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m);矿体一翼走向长度超过(1000)m时,应在此翼增设安全出口。3.每个生产水平或中段至少应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4.装有两部在动力上
20、互不依赖的罐笼设备、且提升机均为(双回路)供电的竖井,可作为安全出口而不必设梯子间。5.竖井梯子间的设置:梯子的倾角,不大于(80);上下相邻两个梯子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大于(8)m;梯子上端高出平台(1)m,下端距井壁不小于O.6m;梯子宽度不小于O.4m,梯蹬间距不大于O.3m。6.作为安全出口的风井和其他竖井应设应急提升设施或者梯子间。深度超过(300)m的井筒设置梯子间时,应每隔(200)m左右设一个与梯子间相通的休息硐室。7.行人的运输斜井人行道有效宽度,不小于(1.O)m;有效净高,不小于(1.9)m。8.斜井坡度为(1015)时,设人行踏步;(1535)时,设踏步及扶手。9.行人的
21、水平运输巷道应设人行道,其有效净高应不小于(1.9)m;有效宽度:机车运输的巷道,不小于(O.8)m;调车场及人员乘车场,两侧均不小于(1.O)m。10.井底车场矿车摘挂勾处,应设两条人行道,每条净宽不小于(1.0)m。11.无轨运输的斜坡道,应设人行道或躲避硐室。行人的无轨运输水平巷道应设人行道。人行道的有效净高应不小于(1.9)m,有效宽度不小于(1.2)m;躲避硐室的间距在曲线段不超过(15)m,在直线段不超过(30)m。12.在水平巷道和斜井中,有轨运输设备之间以及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O.3)m;带式输送机与其他设备突出部分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O.4)m;无轨运输设备
22、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O.6)m。13.竖井施工时,应采取防止物件下坠的措施。井口应设置临时(封口盘),封口盘上设(井盖门)。井盖门两端应安装(栅栏)。14.竖井施工应采用(双层)吊盘作业。升降吊盘之前,应严格检查绞车、悬吊钢丝绳及信号装置,同时撤出吊盘下的所有作业人员。15.竖井施工用吊桶提升时,吊桶上方应设坚固的(保护伞);井盖门应有自动启闭装置。16.竖井施工用吊桶提升时,吊桶内的岩碴应低于桶口边缘(0.1)m。17.竖井开凿初期无导向绳时,或吊盘下面无导向绳部分,其升降距离不应超过(40)m。18.竖井施工用吊桶提升时,乘坐吊桶人数应不超过规定人数,乘吊桶人员应(面向桶外),乘坐
23、人员必须系(安全带)。19.竖井施工时,应设悬挂式金属安全梯。安全梯的电动绞车能力应不小于(5)t。并应设有手动绞车,以备断电时提升井下人员。20.井筒延深时,应用坚固的保护盘或在井底水窝下(留保安岩柱),将井筒的延深部分与上部作业中段隔开。21.斜井内人行道一侧,每隔(3050)m设一躲避洞。22.采用普通法掘进天井、溜井时,应有牢固可靠的工作台,时设置安全可靠的支护棚,并使其至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6)m;天井掘进.到距上部巷道约(7)m时,测量人员应给出贯通位置,并在上部巷道设置警戒标志和围栏。23.用吊罐法掘进天井,吊罐提升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3),任何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不超过
24、钢丝总数的5%,磨损不超过原直径的10%。井巷支护24.井巷砌碹支模,砌碹前拆除原有支架时,应及时清理顶、帮浮石,并采取临时护顶措施;砌碹后应将顶、帮空隙填实;木碹胎间距超过(1)m,金属碹胎间距超过(2)m,应进行中间加固。25.喷锚支护时,采用锚杆、喷浆或喷射混凝土支护,应有(专门设计);喷锚工作面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型式、角度、喷体厚度、强度等,应在设计中规定;锚杆应做(拉力)试验,喷体应做厚度和强度检查。26.竖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或金属网,并应设置阻车器,进出口设栅栏门。27.天井、溜井、地井和漏斗口,应设有(标志、照明、护栏或格筛
25、、盖板)。28.在竖井、天井、溜井和漏斗口上方作业,以及在相对于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的其他地点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或者在作业点下方设防坠保护平台或安全网。地下开采29.每个采区(盘区、矿块),都应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出口,并经上、下巷道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30.金属矿床地下开采可分为(开拓、采准、切割、回采)四个步骤。31.回采作业,应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采作业,不应在(同一)采场同时进行凿岩和处理浮石。32.矿井停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井下不应(爆破),内燃设备应停止作业。33.采用全面采矿法、房柱采矿法采矿,回采过程中应认真检查顶板,处理浮石,
26、并根据顶板稳定情况,留出合适的(矿柱)。34.采用分段法采矿,上下中段的(矿房)和(矿柱)宜相对应,规格应宜相同。35.采用浅孔留矿法采矿,开采第一分层前,应将下部漏斗和嗽叭口扩完,并充满矿石;每一回采分层的放矿量,应控制在保证凿岩工作面安全操作所需高度,作业高度不宜超过(2)m。36.采用有底柱分段崩落法和阶段崩落法回采,采场电耙道应有独立的进、回风道;电耙道放矿溜井口旁,应有宽度不小于(0.8)m的人行道。37.采用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回采,上下两个分段同时回采时,上分段应超前于下分段,超前距离应使上分段位于下分段回采工作面的错动范围之外,且不得小于(20)m。38.采用分层崩落法回采,每个分
27、层进路宽度应不超过(3)m,分层高度应不超过(3.5)m;上下分层同时回采时,应保持上分层(在水平方向上)超前相邻下分层(15)m以上。39.采用充填法回采,采场应有良好的照明;顺路行人井、溜矿井、泄水井和通风井,均应保持(畅通),按照设计要求未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属于(重大隐患)。40.采用上向分层充填法采矿,应预先进行(充填井)及其(联络道)施工,然后进行底部结构及拉底巷道施工,以便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41.采用电耙绞车出矿,应有良好照明,绞车前部应设防断绳回甩的(防护设施);电耙运行时,耙道内或尾部不应有人。42.采用无轨装运设备,溜矿井应设(安全车挡),高度应不小于该地点各种车辆
28、最大轮胎直径的2/5,作业人员操作位置上方应设防护网或板,停车时要有阻车木。运输和提升43.水平巷道运输,采用电机车运输的矿井,由井底车场或平硐口到作业地点所经平巷长度超过(1500)m时,应设专用人车运送人员。44.轨道的曲线半径:行驶速度1.5m/s以下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7)倍;行驶速度大于1.5m/s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10)倍;轨道弯道转角大于90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10)倍。45.线式电机车运输的滑触线悬挂高度(由轨面算起):主要运输巷道:线路电压低于500v时,不低于(1.8)m。46.电机车运输的的滑触线架设,滑触线悬挂点的间距,在直线段内应不超过(5)m;在
29、曲线段内应不超过(3)m。47.电机车运输的滑触线应设分段开关,分段距离应不超过(500)m。48.井下使用采用汽车运输时,汽车顶部至巷道顶板的距离应不小于(0.6)m。49.斜坡道长度每隔300-400m,应设坡度不大于3%、长度不小于(20)m并能满足错车要求的缓坡段。50.斜井运输:供人员上、下的斜井,垂直深度超过(50)m的,应设专用人车运送人员。以下为5月2日-5月8日学习及考试内容51.斜井运输:倾角大于10的斜井,应设置轨道防滑装置,轨枕下面的道碴厚度应不小于(50)mm。52.斜井运输的最高速度,运输人员或用矿车运输物料,斜井长度不大于300m时,(3.5)m/s;斜井长度大于
30、300m时,(5)m/s。53.竖井提升:提升容器的导向槽(器)与罐道之间的间隙,木罐道,每侧应不超过(10)mm。54.竖井提升:人员站在空提升容器的顶盖上检修、检查井筒时,升降速度应不超过(0.3)m/s。55.竖井提升系统应设过卷保护装置,提升速度低于3m/s时,不小于(4)m;提升速度为3-6m/s时,不小于(6)m;提升速度高于10m/s时,不小于(10)m。56.竖井提升系统应设过卷保护装置,凿井期间用吊桶提升时,不小于(4)m。57.井口和井下各中段马头门车场,均应设信号装置,各中段发出的信号应有区别,应在距井筒(5)m以外候罐。58.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
31、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第一次检验的间隔时间为(一)年,以后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59.各种提升设备用的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单绳缠绕式提升钢丝绳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升降人员时不小于(9),升降物料时不小于(7.5)。6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 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中,专门用于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的无轨胶轮车禁止使用(干式制动器)。62.多绳磨擦提升机的首绳,使用中有(一)根不合格的,应全部更换。63.单绳提升,钢丝绳与提升容器之间用桃形环连接时,钢丝绳由桃形环上平直的一侧穿入,用不少于(5)个绳卡(
32、其间距为200300mm)与首绳卡紧,然后再卡一视察圈。64.多绳提升的钢丝绳用专用桃形绳夹时,回绳头应用(2)个以上绳卡与首绳卡紧。65.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断绳保险器,应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66.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 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要求,(KJ型、JKA、XKT、JTK)(型矿井提升机及带式制动矿用提升绞)车必须淘汰,禁止使用,。67.井口悬挂吊盘应平稳牢固,吊盘周边至少应平均布置(4)个悬挂点。井筒深度超过100m时,悬挂吊盘用的钢丝绳不应兼作导向绳使用。68.提升装置的天轮、卷筒、主导轮和导向轮的最小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
33、比为,磨擦轮式提升装置的主导轮,有导向轮时不小于(100),无导向轮时不小于(80);地表单绳提升装置的卷筒和天轮,不小于(80)。69.各种提升装置的卷筒缠绕钢丝绳的层数,竖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宜缠绕(单)层;卷筒上保留的钢丝绳,应不少于(三)圈。70.天轮的轮缘应高于绳槽内的钢丝绳,高出部分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71.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非计算机控制的提升机,应由正司机开车,副司机在场监护。通风防尘72.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空气成分(按体积计算),氧气应不低于(20)%,二氧化碳应不高于(0.5)%。73.入风井巷和采掘工作面的风源含尘量,应不超过(0
34、.5)mg/m3。74.矿井所需风量,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供风量应不少于每人(4)m3/min。75.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率,应不低于(60)%。76.井下作业时,一氧化碳检测浓度小于(24)ppm时,方可进入作业区域。77.箕斗井不应兼作进风井,混合井作进风井时,应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保证风源质量。78.矿井所需风量,有柴油设备运行的矿井,按同时作业机台数每千瓦每分钟供风量(4)m3计算。79.采场、二次破碎巷道和电耙巷道,应利用(贯穿风流)通风。80.主要运输巷道应设(两)道风门,其间距应大于一列车的长度。81.正常生产情况下主扇应(连续运转)。82.每台主扇应具有相同型号
35、和规格的(备用电动机),并有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施。83.主扇应有使矿井风流在(10) min内反向的措施。当利用轴流式风机反转反风时,其反风量应达到正常运转时风量的(60)%以上。84.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测定主要风路反风后的风量。85.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86.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应不超过(10)m;抽出式通风应不超过(5)m;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的出口应不超过(10)m,抽出风筒的入口应滞后压入风筒的出口(5)m以上。87.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应(连续运转)。88.爆破后的装卸矿(岩)时,应进行喷雾洒水,凿岩、出碴前
36、,应清洗工作面(10)m内的巷壁。89.进风道、人行道及运输巷道的岩壁,应(每季)至少清洗一次。电气设施90.井下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不应超过(36)v。91.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压,不应超过(127)v。92.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少应敷设(两条)独立线路,并应引自地面主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93.敷设井下电缆:在水平巷道或倾角(45)以下的巷道内,电缆悬挂高度和位置,应使电缆在矿车脱轨时不致受到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和运输机上。94.敷设井下电缆:不应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上不应
37、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等敷设时,电缆应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净距不得小于(300)mm。95.高、低压电力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50)mm,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96.巷道内的电缆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路点上,应悬挂注明(编号、用途、电压、型号、规格、起止地点)等的标志牌。97.井下中央变(配)电所的地面标高,应比其入口处巷道底板标高高出(0.5)m;与水泵房毗邻时,应高于水泵房底面(0.3)m。98.采区变电所应比其入口处巷道底板标高高出(0.5)m。其他机电硐室的地面标高应高出其入口的巷道底板标高(0.2)m以上。99.长度超过(6
38、)m的变配电硐室,应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当硐室长度大于(30)m时,应在中间增设一个出口,各出口均应装有向外开的铁栅栏门。100.井下变(配)电所硐室内各电气设备之间应留有宽度不小于(0.8)m的通道,设备与墙壁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5)m。以下为5月9日-5月15日学习及考试内容10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均应(接地)。102.采区变电所和工作面配电点应设置(局部接地极)。103.主接地极应设在井下水仓或积水坑中,且应不少于(两)组。104.主接地极设置在水仓或水坑内时,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105.局部接地极设置在排
39、水沟中时,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5)mm的钢板,或具有同样面积而厚度不小于3.5mm的钢管,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106.局部接地极设置在其他地点时,应采用直径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壁厚不小于3.5mm的钢管,钢管上至少应有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孔,并竖直埋入地下。107.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00)mm2、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钢,或直径不小于12mm的圆钢。108.每台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与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线,其电阻值应不大于(1)。109.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年)进行一次理化性能及耐压试验;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
40、的绝缘油,应(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110.供给移动式机械(装岩机、电钻等)电源的橡套电缆,靠近机械的一端,可沿地面敷设,但其长度不应大于(45)m,中间不应有接头。防排水111.矿井(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112.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应装设(防水门)。113.对接近水体的地带或与水体有联系的地段,应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114.井筒掘进时,预测裸露段涌水大于(20)m3/h,宜采用预注浆堵水。115.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三台)泵组成,工作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116.井底主要泵房的出口
41、应不少于两个,其中一个通往井底车场,其出口要装设防水门;另一个用斜巷与井筒连通,斜巷上口应高出泵房地面标高(7)m以上。117.用木材支护的竖井、斜井及其井架和井口房、主要运输巷道、井底车场硐室,应设置消防水管。生产供水管兼作消防水管时,应每隔(50100)m设支管和供水接头。118.井下储存动力油的硐室应有独立回风巷,其储油量应不超过(三昼夜)的需用量。119.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属(重大隐患)。120.矿山企业应对作业点的气象条件(温度、湿度和风速等),(每月)至少测定一次。121.总粉尘: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的空气含尘浓度,凿岩工作面应(每月)测定一次,并逐月
42、进行统计分析、上报和向职工公布。122.呼吸性粉尘:采、掘(剥)工作面接尘人员每(三)个月测定两次。123.作业地点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年至少测定一次,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应不少于(三)个。124.矿井空气中有害气体的浓度,应每月测定一次,井下空气成分的取样分析,应(半)年进行一次。125.矿山企业应(每月)进行一次生活用水水质检测,水质不合格的不应供给饮用。126.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其他安全知识127.掘进巷道如何进行敲帮问顶?(掘进巷道敲帮问顶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应从外向里,先顶后帮,逐段进行)128.掘进工作面冒顶常见的预兆有哪些?(掘
43、进工作面冒顶常见的预兆有:脱层、裂缝、片帮漏顶、响声、掉渣等)129.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130.何谓安全生产“五同时”?(“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13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哪几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132.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什么?(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33.重大事故是指什么?(造成10人以上30人
44、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34.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哪几种?(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135.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积极抢救、安全撤离、妥善避难)136.掏槽眼爆破的目的是什么?(其目的是为全断面爆破提供新的自由面)137.爆破作业时,掘进工作面的爆破联线方式有几种?(有串联、并联和混联等三种)138.安全装药的程序是什么?(安全程序是:验孔;清孔;装药;封孔)139.矿山“三项人员”持证上岗指那些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40.潜水泵使用安全管理要求有哪
45、些?(电缆10米内不得有接头,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必须进行接地,必须按设防护栏,电源开关必须就近按设,必须安设警示标志牌,必须断电移动水泵)141.地采矿山采矿方法有几种,分别是哪几种? (3种,空场法、崩落法、充填法)142.暴雨天气严格执行井下撤人制度,暴雨界定标准指?(下雨量达到16mm/h、30mm/12h、50mm/24h)143.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安全管理“两个体系建设”指什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14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规定(暂行)对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有哪些要求?(矿山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带班下井制度、每月带班下井计划及带
46、班下井人员名单应在井口等显著位置公示,带班下井情况及带班记录应存档备查)145.实现光面爆破的技术措施有?(合理布置巷道周边孔、保证周边孔同时起爆 ;合理规划凿岩顺序 ;合理选择装药结构,采用不偶合装药)146.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147.所谓发生事故的四不放过是指什么?(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井巷工程施工规范要求148.天井、溜井采用普通法施工,凿岩平台、保护平台必须架设牢固,其间距不
47、应大于(2)m。149.天井、溜井采用吊罐法施工,吊罐净高度不应小于(2)m,吊罐顶部应设有足够强度的保护盖板,作业人员头顶与保护盖板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m。150.天井、溜井采用吊罐法施工,必须有可靠的通讯联系,绞车房和停罐水平之间必须装设(2套)信号装置。以下为5月16日-5月22日学习及考试内容151.天井、溜井采用吊罐法施工,吊罐运行速度,宜为(6-10m)/min。152.采场天井、溜井施工时,相距(20)m内的天井、溜井不得同时施工,153.钻孔探水时,探水钻孔数目不得少于(4)个,采用深孔与浅孔混合探水时,深孔数不宜少于2个,钻孔直径宜为42mm,最大不宜超过75mm。154.竖井凿井时,采用吊桶提升每人所占吊桶底有效面积不应小于(0.12m),吊桶净高不得小于(1.1)m。155.竖井凿井时,采用吊桶提升人员在井筒内检查设备、设施时,吊桶的升降速度不得大于(0.3)m/s。156.竖井凿井时,吊桶沿稳绳升降的最大加速度、最大减速度不应大于(0.5)m/S。157.竖井凿井时,吊桶沿稳绳升降最大速度不得超过(6)m/S。158.斜井凿井提升,矿车与矿车的链接钩环、插销的安全系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