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同心美丽乡村(社区) ”基本标准及指标 序号 基本标准 具体指标 1 统战元素突出 以统战部门为主牵线引进了有关企业、项目、资金或人才;或由统一战线组织(含商协会)和统战成员为主参与创建和帮扶。引进的项目投资在 300 万元以上。 2 每年组织统一战线各领域有关专家学者开展农业、林业、生态、旅游、就业创业等方面不少于 2 次的培训。 3 统战部门下村(社区)调研、指导每年不少于 4次,组织统一战线成员开展文化科技卫生 “三下乡 ”活动每年不少于 3次。 4 统战成员捐建了农家书屋或图书阅览室或卫生室,村(社 区)设立了统一战线工作宣传栏。 5 规划科学合理 协助制定了地方党委政府认可的
2、发展规划。 6 参与村(社区)创建的各类组织与村(社区)制定了合作帮扶计划。 7 村(社区)所引进企业、项目以及公益活动场所和村民住房、生活设施等布局合理。 8 运作机制健全 与村(社区)签订稳定的合作协议,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制定并实施创建措施。 9 建立了统战部门牵头、有关部门支持、统一战线组织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10 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指导村(社区)形成成熟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民主机制, “四议两公开 ”得到很好落实。 11 品牌特色 显著 立足村(社区)实际,根据资源特点,着眼长远发展,打造各具特色的同心品牌,形成 “一村一品 ”或 “一片
3、一品 ”或 “多村一品 ”的产业发展格局。 12 创建成效良好 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以评先评优为依据),村民自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培育了作用良好的农村社会组织。 13 引进的企业或投资以及扶贫助学 、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等项目,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村(社区)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 8%左右,村(社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摘帽。 14 生态宜居环境明显改善(有对比照片),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出行便利,饮水安全,环境整洁,庭院美化。 15 落实了宗教工作县(市、区)乡(镇)村(社区)三级网络和乡(镇)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实现村(社区)宗教和谐社会和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