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印发XXXXXXXXXX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决策管理,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公司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经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XXXXXXXXXX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xxxxxxxxxxxxxxxxxx号)同时废止。附件1.XXXXXXXX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附件2.“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分工表XXXXXX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附件1XXXXXXXXXX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X
2、XXXXXXX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船工党201316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与使用事项。第三条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的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二)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三)坚持集体决策。凡涉及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职责、权
3、限和议事规则,由领导班子集体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策。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广泛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第二章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第四条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一)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会议精神的重大方案及措施;向集团公司、省、市党委等上级单位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文件和信件。(二)公司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专项规划、实施方案;体制机制与重大改革方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三)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
4、务预算和决算;年度工作会、职代会、董事会等涉及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会议及工作报告;申报国家、集团、省市科研规划和重大科研项目的方案;重大经营项目承接及风险较大的经营合同的审批,具体按公司经营合同承接管理规定执行。(四)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破产、改制、兼并重组、合并、分立、解散等;投资设立全资、控股子企业,投资参股企业,对子企业增减资本;在国(境)外投资设立子企业或设立机构。(五)资产重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出租、报废等)、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管理人员编制与职数、各部门
5、的岗位编制、部门间职能调整;公司级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颁布、修改和废除;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七)公司年度工资总额计划、薪酬分配和激励机制改革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及其调整、减员方案、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年度职工培训计划。(八)党的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和重要活动、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举措;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等先进的推荐和公司年度评先表彰的决定、推荐参加上级党代会、人代会代表等重大事项。(九)重大责任事故、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的分析调查与处理;重要信息披露、发布
6、以及维护企业稳定、促进和谐的重大事项或措施。其中,重大责任事故包括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其他重大责任事故。(十)50万美金(同等人民币)及以上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诉讼项目的应对方案。(十一)其他涉及公司方向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对完成公司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审批事项。(十二)因情况变化需要提交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十三)以上决策事项涉及具体数量额度的按公司经营合同承接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制度执行,需报集团审批的事项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公司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包括:(一)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含助理)的推荐、委
7、派、选拔、任免、聘任(解聘)、交流、考核、奖惩、问责。(二)向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委派或推荐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层人员、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后备管理人员的推荐及确定,公司级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及上报。(四)高级技术和技能人才的推荐、聘任。(五)其他重要人事事项。第六条 公司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包括:(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土建维修计划、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或申报立项等。(二)公司自筹经费科研研究开发计划。(三)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项目。(四)从事金融衍生业务和融资贷款等业务授权。(五)重大物资集中采购项目价格锁定。(六)其他需要决策的重大项目事项。第七条 大额度资金
8、运作事项包括:(一)股权筹资及长期债券筹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按前述规定,物资采购按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办理,资金支付按货币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办理)。(二)单项费用追加超预算100万元及以上资金的使用。(三)10万元及以上捐赠、赞助等非经营性资金使用事项。(四)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第三章 决策机构第八条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主体是公司董事会、党委会及总经理办公会。第九条 董事会(一)会议主持:董事长;(二)出席人员:全体董事;(三)列席人员: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有关人员。第十条 党委(扩大)会(一)会议主持:党委书记;(二)出席人员:党委委员;(三)列席人员:公司领导(党委扩大会
9、)、党群工作部部长及其他有关人员。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一)会议主持:总经理;(二)出席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安全总监;(三)列席人员:董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第四章 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决策的执行第十二条 公司各决策机构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公司领导班子报告。党委、董事会或经理班子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第十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按有关规定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
10、分吸收各方面意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意见。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纪监审计部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经营管理、制定重要规章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公司工会意见,并通过适当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涉及法律事务的决策议案,总(副总)法律顾问应列席会议,会前由总(副总)法律顾问组织出具法律事务室意见。第十四条 提交决策机构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由各分管业务的公司领导在了解部门工作的基础上把关并提出。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的议题,由董事长确认议题;党委会讨论决定的议题,由分管领导向党委书记汇报后,党委书记确认议题;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的议题,由
11、分管领导向总经理汇报后,总经理确认议题。也可以通过由党政主要领导召开领导班子碰头(沟通)会议的形式讨论确认议题。议题确认后,由相关部门向其他分管领导汇报议题情况(包括书面形式),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出现不同意见时,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进一步充分沟通。必要时,主要领导也可直接与持有不同意见的分管领导沟通。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在征求意见、完善议题后,正式提交议题。议题提交相关决策会议讨论前,党政主要领导都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并相互沟通,听取对方意见,对决策事项初步达成共识。第十五条 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会人员和列席人员,并为上述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提前听取有关
12、会议列席人员意见。第十六条 会议通知及相关议题决策材料一般应当提前二日以上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按公司章程规定办理)。情况紧急的,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通知,并应当如实记录在案。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审议决策的事项以及初步方案等内容。未列入会议通知的决策事项一般情况下不得在会议上决策。第十七条 应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原则必须按本细则的规定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当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案。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会议出席人员代为发表意见或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第十八条 决策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应出席会议的人员参会方可召开。每个
13、决策会议的出席人员均具有表决权,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明确的意见。列席人员可以汇报工作并根据会议要求发表意见或建议。会议主持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董事会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出决定或决议;党委会按照出席会议人员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或决议,会议主持人可以根据情况决定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形式;总经理办公会议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由总经理决定。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充分沟通后决策确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第十九条 决策会议应当有真实、准确、完整、详细的会议记录。
14、会议记录内容应包括:(一)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二)出席会议人员因故未能出席的,要注明请假人员及原因;(三)会议参加人员委托其他会议出席人员代为发表意见的,应当记录在案;(四)会议决策事项及决策意见或结论;(五)会议决定的过程,会议出席人员的意见要分别表述,不得采用归纳的方法记录;(六)其他应当记录的事项。第二十条 决策会议的会议决议或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核。董事会会议决议或纪要由董事长签发;党委会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发。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的会务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党委会及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会务工作分别由公司党工部、办公室负责,职责主要包括:(
15、一)起草和发布会议通知;(二)将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提供给会议出席人员;(三)制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四)会后将会议情况通知未出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五)跟踪督促有关部门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六)其他与会议有关的事项。第二十二条 决策会议出席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管理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对会议未决定、决定暂不对外公开、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及其他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会上的不同意见不准在会后传播、扩散。第二十三条 决策会议出席人员应按公务回避的要求实行公务回避。会议在讨论与参会成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回避。第二十四条 根据集团公司、
16、省、市等上级单位和公司相关规定,需要上级审批或备案的重大事项,应按本细则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后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五条 决策作出后,公司领导人员应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并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决策未改变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改变或停止决定执行也属于重大决策,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本细则履行决策程序。第二十六条 决策作出后,公司领导班子要团结带领全体员工,推动决策的实施,并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脱离实际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向上级反映。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党
17、委和经理班子应对其通过的决议或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并进行阶段性考核评价,及时纠正偏差,对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活动。分管领导和落实部门应当认真组织实施,并定期对决策事项进行总结、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建议,并向相应的决策机构报告。落实公司决策事项情况纳入部门和部门领导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第二十八条 纪监审计部应当按照党委和总经理批准的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或者效能监察,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检查结果适时予以公示。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为实施本细则的主要责任人。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应当每年组织一次决策制
18、度执行情况自查评价,发现问题的应当进行整改。公司办公室和党群工作部是检查落实会议执行情况的责任部门。第三十条 本细则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公司党员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述廉议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予以公开。第三十一条 按照上级机关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公司要及时上报有关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和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公司应当配合上级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第三十二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承担责任,依法依纪进行责任
19、追究:(一)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本细则,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或由于紧急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不及时向党委、公司领导班子报告的;(二)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三)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会议保密内容,造成恶劣影响的;(六)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的。第三十三条 公司领导人员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决策原则和程序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依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20、若干规定,由上级有关部门和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严格区分相关人员应付的不同责任,分别给予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等处理。第三十四条 公司管理人员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参照集团XXXX【XXXX】XXX号XXXXXXXX公司政纪处分若干规定(试行)处理。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XXXXXXXXXX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XXXXXXXXXXX号)同时废止。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管理规定不符的,从其规定;与公司原有文件相抵触的,按本细则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21、。 -20-附件2“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决策分工表序号决策类别与项目主办部门公司提交或决策机构(会议)提交集团公司批准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扩大)董事会一重大决策事项1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会议精神的重大措施;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办公室向集团公司、省、市等上级单位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文件和信件总经理办公室2公司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体制机制与重大改革方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企管规划部3公司依据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的专项规划及其实施方案相关部门4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管规划部5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财务部6公司年度董事会、总经理工作报告总经理
22、办公室7公司年度职代会、领导班子工作报告等涉及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会议和报告总经理办公室8申请国家、省科研规划和重大科研项目的方案技术部9申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方案财务部10重大经营项目的承接及风险较大的经营合同的审批修理2000万元以上、改装合同300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销售收入30%以下及非船产品合同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市场部年度计划销售收入30%以上的经营合同及其重要项目11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破产、改制、上市、兼并重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投资设立全资、控股子企业,投资参股企业,对子企业增减资本;在国(境)外投资注册子企业及设立机构企管规划部12资产重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
23、产出售、出借、出租、报废等)200万元单项1000万元的资产损失核销等事项生产保障部财务部净值1000万元不动产转让或报废、净值3000万元不动产租赁、单项1000万元资产损失核销、净值1000万元投资参股事项等属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13国有产权变动、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财务部生产保障部14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财务部15公司行政方面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企管规划部党群工作部公司党群方面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16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作重大调整;人力资源部企管规划部管理人员编制与职数、各部门的岗位编制、部门间职能调整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17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
24、革方案相关部门18公司年度工资总额计划、薪酬分配和激励机制改革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及其调整、减员方案、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年度职工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19党的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群众和老干部工作等方面的规划和重要活动、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举措党群工作部20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等先进的推荐和公司重要表彰的决定、推荐参加上级党代会、人代会代表等重大事项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21重大责任事故、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的分析调查与处理;重要信息披露、发布以及维护企业稳定、促进和谐的重大事项或措施。其中,重
25、大责任事故包括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相关部门2250万美金(同等人民币)以上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诉讼项目的应对方案法律事务部2323涉及公司方向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相关部门24对完成公司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审批事项相关部门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含助理)的推荐、委派、选拔、任免、聘任(解聘)、交流、考核、奖惩、问责等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2确定公司级后备管理人员和中层级后备管理人员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3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人选推荐与聘任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办公室4向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委派或推荐董事会成
26、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层人员、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5高级技术和技能人才的推荐、聘任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生产保障部2年度土建维修计划生产保障部3公司自筹经费科研研究开发计划技术部其中:1000万元及以上公司自筹经费重点科研项目4需以1000万元以上财产物资作抵押进行融资借款担保财务部5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项目财务部6从事金融衍生业务和融资贷款等业务授权财务部7重大物资集中采购项目价格锁定物资部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1公司股权筹资及长期债券筹资财务部2单项费用超预算100万元及以上资金的使用财务部310万元以上捐赠、赞助等非经营性资金使用事项公司工会备注:表上“万元”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表示需提交机构或会议;“”表示最终决策机构或会议;“”表示属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需报集团批准。XXXXXXXXXX公司党群工作部 XXXX年XX月XX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