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MS勘察设计技术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文件编号/版号/版次A/0作业指导书勘察设计技术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职能部门: 人力资源部编 写: 审 核: 复 审: 批 准: 受控状态: 分发号: 编制日期:2015年4月20日 实施日期:2015年5月1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修改记录文件名称勘察设计技术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文件编号/修改单编号修改条款号现行版本号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生效日 WI11勘察设计技术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1 总则1.1 为确保勘察、设计工作质量,规定设计(编写)、校对、审核等各级岗位人员的任职要求,使勘察、设计成果满足顾客要求和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1.2 勘察、设计人员应在其职
2、责范围内,进行设计(文件编制)、校审工作,并对勘察、设计成果负责。2 勘察技术岗位任职要求2.1 钻探(测量)编录人员应具备的条件2.1.1 地质(或测量)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能正确使用项目部指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工作。2.1.2 具有2年或以上现场编录经验。2.2 报告编制人应具备的条件2.2.1 地质(或测量)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勘察专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2.2.2 具有3年或以上现场编录经验。2.2.3 能正确运用勘察软件,具备编制勘察报告的工作能力。2.3 专业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2.3.1 地质(或测量)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勘察专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2.3.2 具有5
3、年或以上现场编录经验,并取得地质(或测量)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2.3.3 能正确运用勘察软件,从事过勘察报告的编制工作。2.4 审核人应具备的条件2.4.1 地质(或测量)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勘察专业的有关标准、规范。2.4.2 具有10年或以上地质专业工作经验,并取得地质(或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2.4.3 从事过专业负责人岗位的工作,具备独立组织勘察报告编制工作的能力。3 设计技术岗位任职要求与职责3.1 任职要求3.1.1 项目主管总工项目主管总工由公司总工任命,代表公司层面对项目设计工作进行技术管理。3.1.2 所主管领导所主管领导由所长任命,代表所层面对项目设计工作进行
4、技术管理。3.1.3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由设计所所长在本所具备担任项目负责人条件的设计人员中选择。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3.1 大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由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设计人员担任。中小型项目应由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的设计人员担任。3.1.3.2 熟悉工程设计全程序;熟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熟悉公司现行有关设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能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3.1.3.3 具有一定的设计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及专业技术水平,且无较大技术性差错。具备设计进度控制、工序管理、组织协调、成果报告编制、文字及口头表达的综合能力和知识面较宽等
5、综合素质。3.1.3.4 熟悉负责项目相应设计阶段的基本要求,掌握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动态管理方法,及时抓住关键问题并迅速处理。3.1.3.5 熟悉本行业(专业)目前国内的技术水平和现状,了解国外本行业(专业)的技术发展概况。3.1.3.6 善于总结经验,具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推动设计工作不断改进的能力。3.1.3.7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懂政策、讲科学、守信誉。 3.1.4 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生产任务单下达后,设计所根据项目要求,安排设计组人员及相应资源。设计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各专业负责人、校核人及设计人员。3.1.4.1 审核人应具备的条件(1)
6、审核人应具有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由设计所所长、副所长担任。(2)审核人应具有丰富的设计工作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本专业理论基础和技术水平。熟悉工程设计程序;熟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熟悉公司现行有关设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能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的先进技术水平和现状。(4)熟悉本专业设计内容和程序及全过程,掌握各阶段设计的基本要求,对审核成果的质量负责。3.1.4.2 专业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1)大型工程项目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本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中、小型项目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2)具有
7、一定的设计工作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设计内容和程序;掌握各阶段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熟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熟悉公司现行有关设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能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的技术水平和现状,对相关专业也有一定认识。(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进度实施、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3.1.4.3 校对人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2)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专业技术水平。了解专业设计全过程;知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规定;熟悉公司现行有关设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能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
8、关规定;能正确运用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电算程序校对设计文件,保证成果正确、合理。(3)校对人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工作认真,精心细致,一丝不苟。(4)了解本专业现状和技术水平。3.1.4.4 设计人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资历不够的技术人员不得上岗。(2)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技术水平。知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规定;能正确选用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设计制图及计算工作,合理选用设备、材料。(3)能正确应用电算程序、使用公司现有计算机辅助设计工具进行设计。(4)熟悉并能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5)了解本专业现状和技术水平。 3.1.5 设计所所长/副
9、所长可根据项目情况,填写附表WI1101项目技术岗位任职审批表,对不符合QP03-01勘察设计人员任职资格表相应岗位的人员,提出项目负责人等岗位的任聘申请,由公司管理层评估拟聘人员的技术水平适配性,签署同意后任用。采用会议确认时,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持。3.2 职责3.2.1 项目主管总工项目主管总工是公司确保设计产品满足顾客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主要责任人,其职责如下。3.2.1.1 负责审定项目负责人编写的设计大纲。3.2.1.2 对专业负责人报送的设计基础资料是否满足设计的要求提出意见。3.2.1.3 负责确定设计技术路线。3.2.1.4 审定总体方案(含各专业)及相应设计文件,确保项
10、目设计满足顾客要求。3.2.1.5 负责解决设计过程中的技术问题。3.2.1.6 负责组织本项目公司内部审查,负责确认内、外部审查意见落实。3.2.1.7 负责本项目的验收、回访领导工作。3.2.1.8 设计过程中应加强检查,全面把控,纠正设计过程中的方案偏离,协调各专业方案矛盾,确保总体设计方案目标的实现。3.2.2 所主管领导 设计所主管领导是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要求的主要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3.2.2.1 配置足够合适的技术人员及其他资源,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3.2.2.2 负责检查项目设计大纲确定的技术路线、设计要求的落实情况。 3.2.2.3 检查项目的设计进度节点,若偏离要求,
11、应采取措施解决。 3.2.3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进度和设计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3.2.3.1 根据事前指导会编写设计大纲,将顾客对该项目的质量特性要求转化为设计大纲,使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深度。 3.2.3.2 负责编制本项目的设计总进度计划并检查各专业节点进度,若发生偏差应采取措施解决,确保进度目标。 3.2.3.3 设计过程中应检查专业之间的错、碰、漏,并及时或会同所主管领导向项目主管总工汇报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可直接向主管总工或管理层汇报。 3.2.3.4 检查专业的方案是否偏差,专业间是否存在冲突,并及时报项目主管总工研究解决。3.2.3.5 负责各专业设计文件的汇
12、编、质量记录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出版前检查汇签是否齐全,协助完成设计成果出版。 3.2.3.6 负责设计评审的汇报,安排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3.2.3.7 负责组织落实内、外部审查意见。 3.2.3.8 负责设计、施工期间公司内外各有关单位(专业)的联络等工作。 3.2.3.9 负责组织参加本项目验收、回访工作。3.2.4 审核人审核人是确保设计专业水平和设计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3.2.4.1 审核专业负责人编写的设计输入文件是否满足设计大纲的要求。 3.2.4.2 审核设计方案的功能是否满足顾客的期望,是否经济、合理、适用。 3.2.4.3 审核本专业设计方案的安全性及可实施性。
13、3.2.4.4 审核计算原则、模式是否合理,设计参数的确定是否合理,计算采用软件是否有效;审核计算书内容的完整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2.4.5 审核本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交的中间资料。 3.2.4.6 审核设计图纸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确保满足设计深度及施工要求。 3.2.4.7 审核本专业设计说明书及施工技术要求,确保满足设计深度及控制施工质量。3.2.4.8 审核设计成果是否符合当地法律及政府要求,包括环保、安全等。3.2.5 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质量和进度的主要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3.2.5.1 负责编写本专业的设计提纲。 3.2.5.2 根据项目总进度计划及节点要求,编制本专业的作
14、业进度并落实。当出现偏差时,应采取措施解决。 3.2.5.3 召集本专业设计人员研讨初拟设计方案,并进行初步的设计工作,校验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2.5.4 检查设计的产品功能是否满足设计的要求,并检查设计方案与其他专业条件是否存在冲突。发现冲突后,应提请项目负责人协调解决。 3.2.5.5 负责本专业设计说明书、施工技术要求的编写。 3.2.5.6 检查本专业设计的深度是否满足顾客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深度要求。 3.2.5.7 负责解释本专业设计评审及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2.5.8 负责校验本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交中间资料,经审核后提交项目负责人。 3.2.5.9 设计过程中,本专
15、业拟定方案发生较大调整或涉及其他专业时,应及时报项目负责人、所主管领导及项目主管总工协调解决。 3.2.5.10 必要时,负责组织专业内评审。 3.2.5.11 检查设计内容、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检查图纸签署是否齐全,检查校审意见是否得到落实。3.2.5.12 负责整理本专业的设计文件、质量记录,交项目负责人归档。 3.2.5.13 负责协调本专业与其他专业的关系。3.2.6 校核人校核人是设计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3.2.6.1 对应图纸及设计说明,检查计算公式的正确性、计算参数取值的合理性、计算数据的准确性、计算书内容的完整性。对设计人提交的电算书输入数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数据填写
16、符合软件的要求,数据准确无误。 3.2.6.2 检查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全面性,确保图面表达完整、清晰、美观,图中数据准确。 3.2.6.3 检查设计人提交给专业负责人的数据和中间互提资料及其它文件的正确性及全面性,确保准确无误。 3.2.6.4 对设计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3.2.7 设计人设计人是将顾客的要求转化为设计成品的直接责任人,设计文件应符合顾客的要求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其职责如下。 3.2.7.1 进行必要的计算。选择有效的软件、正确公式、合理的参数进行计算,确保计算内容齐全、完整,计算结果准确无误。 3.2.7.2 按照设计版面及CAD绘图规定编写正确的图号。准确、清晰、完整、美观地
17、将设计意图反映在图上,确保图中标注准确无误。 3.2.7.3 向本专业及其他专业的有关人员提供中间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3.2.7.4 向专业负责人提供编写设计及施工说明所需的数据,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3.2.7.5 当设计过程中发现设计方案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共同研究处理并采取有效的解决办法。 3.2.7.6 落实校审意见及评审意见。 3.2.7.7 解释设计评审及施工中提出的技术问题。 3.2.7.8 成果完成后,附上校审单提交给校审人。3.3 其他必要时,公司总工可通过校审单或主持技术专题会议形式,解决设计中技术问题。3.4 附件WI1101 项目技术岗位任职审批表。 第 7 页 共 6 页 WI1101 项目技术岗位任职审批表WI1101 项目技术岗位任职审批表 编号:序号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拟任职岗位备注所主管领导: 日期: 年 月 日审批理由及意见: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名:日期: 年 月 日注:因项目需要,未列入QP03-01勘察设计人员任职资格表相应岗位的人员,由生产所主管领导采用本表提出拟任要求,经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后确定。若需采用会议确定时,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持。审批表随项目文件一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