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综合素质测评系统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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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吉林大学 大学生 综合素质测评系统操作指南 参编人员 : 蔡 昊 吉东波 田仲金 冯子宸 崔 帅 魏 乐 孙 瑜 冯羿 铭 吴剑锋 高 岩 李 洋 杨 薇 吉林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3-09 吉林大学 大学生 综合素质测评系统操作指南 一、综合测评系统说明 大学生 综合 素质 测评系统使用 Sais 系统的“综合测评”模块 。 参与测评的学生使用本人 sais 系统账号登录。用户名为:学生本人学号。密码系统默认: 123。如遗忘可联系本学院辅导员老师 ,予以重置。 参与师评的教师一般指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各项测评指标打分区间均为 60-100分 (最低分不得少于 60分) 。 学院管理员可由

2、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本学院综合测评系统各项指标的设计、确认及综合测评工作的推动。学院自行设置除 净 加减分外的其他指标系数。 学生工作部 学生 思想教育办公室负责 全校 综合测评系统的开启、关闭及 各项测评指标系数 区间设置。 二、综合测评系统具体操作 1.系统登录 使用 谷歌浏览器 登录 http:/,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登录。如辅导员账号密码有问题,请联系学生工作部修改。 考虑到系统安全,系统暂不支持其他浏览器。 图 1: Sais 系统登录界面首页 2.综合测评分组管理 登录系统后,点击分组管理 添加分组。(见图 2) 图 2: Sais 系统综合测评模块分组管理 分

3、组管理分为互评分组、排名分组两项。 ( 1)互评分组 互评分组,适用于学院系统测评初期,学生测评之前。设置完成后,组内学生可进行互评,非小组同学不能评价组内学生。 一般互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分组。部分学院情况特 殊,需要为不同专业的部分同学进行个性化分组(如某些实验班)。正常分组的,可在点击分组管理后 添加分组(见图 3)。输入分组名称,选择“互评分组”,填写排序(排序为方便查看分组的排列,序号大的小组排名靠前) ,点击添加,分组成功。 图 3:添加分组 添加分组完毕后,点击分组管理 互评分组,点击左上角“选择查看范围”,然后选择目标年级、专业、班级,进行分组学生选择。 按照班级进行分组的,可直

4、接全选当前班级页面学生,然后在系统底部的“系统分组”选项,选择前一步建立的分组名称,提交(见图 4)。 因学生数量的多少不 同,部分页面不能全部显示应分组学生,故在选择提交后,应继续点击“选择查看范围”,查看应选学生是否仍有剩余,如有剩余,请继续上一步操作,将全部应选学生纳入分组。每次分组必须在页面下方选择“系统分组”选项,避免误分组。 图 4:选择分组学生 对于个性化分组的,操作基本上与按照班级分组一致。不同之处是需要在不同的“范围”选择。点击需要加入分组的学生即可。如匡亚明班,可在不同专业、班级选择分组学生。 分组结束后,可点击“分组管理”母菜单下的“分组管理”子菜单,查看分组情况,如有删

5、改,可点击详细分组,进行部分组内学 生删减。(图 5) 图 5:分组成员删除 ( 2)排名分组 排名分组,与互评分组无内在逻辑关系,适用于学院系统测评后期,学习成绩导入以及综合素质测评全部结束之后的总成绩排序。 操作方法与互评分组 基本一致。一般按照专业排名。部分学院低年级课程一致的,也可按照年级排名。有的特色专业和实验班需要进行个性化排名分组,参照互评分组的个性化分组即可。 各个学院内部各年级互评分组及排名分组可以不统一要求。根据各自需要建立不同的分组方式。 重要提示:分组完毕一定要认真的多次核对。如果分组有遗漏,已经开始测评后,补充添加的分组成员将不能参加测评,需要删除分组,重新建立分组,

6、已经进行测评的结果不能保留。 3.进行综合测评指标系数设置。 点击“综合测评” “学院设置”开启综合测评系统。详细指标由学院自行设置。 测评成绩权系数与学习成绩权系数之和为 0.99。组评权系数 +师评权系数 +互评权系数 +自评权系数 =1。保证最高 净 加减分 +测评成绩权系数 100+学习成绩权系数 100=100。否则会提示设置失败。 图 6 中的师评默认分值为测评开始过程中师评栏目每 个学生测评位置的默认基础打分值。师评可在默认分值的基础上,直接修改师评分高于 或低于 默认分的同学分值。 设置师评默认分值项时 ,务必做好各年级的协调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只能设置一个默认值,对各年级测评

7、生效。一旦设置,再修改后仍默认第一次设置的师评值,修改无效。 学院管理员必须开启综合测评系统,才进行下一步的测评工作。 图 6: Sais系统综合测评模块学院设置项目(系数学院自行设置) 4.学生进行互评及自评 以上设置生效、学院开启综合测评后,各年级参评学生即可登录Sais 系统进行测评。 本次测评系统设置了不 参与互评的同学不能进行自评。 测评指标依据系统提供的三级指标进行。满分均为 100 分。 各年级辅导员及学院管理员可及时点击“成绩管理”母菜单下的“评测结果”,查看“自评”栏目成绩,无成绩的学生即为未参加互评和自评。需及时通知同学在测评规定时间内进行测评。同时,为了方便查阅,仍可点击

8、“选择查看范围”选项,按照班级查询未测评情况。互评成绩暂不显示,需要在阶段性测评工作结束后,系统后台运算产生。 图 7:测评结果查看 5.师评 点击“成绩管理”母菜单下的“成绩管理”子菜单,录入师评成绩。满分为 100 分。在我们前面进 行的“综合测评指标系数设置”项目中,为师评设置了默认分值。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在默认分值基础上进行调整打分即可。 师评成每页录入完毕,即可点击系统左下角的保存按钮。 图 8:师评成绩录入 如部分年级师评基本一致,只有部分同学需要在基础分上酌情添加的,可使用简单的操作方式,不需逐一翻页查找。在“选择查看范围”右侧的区域内输入学生姓名全拼搜索,打分后提交即可。图 9:

9、检索方式录入师评成绩 6.组评 组评 采用线下进行的方式。各 学院 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可按照实际情况以班级、专业、个性化分组等形式设置。组评的小组设 置不要求一定与互评分组、排名分组有必要的逻辑关系。 小组成员分别为组内成员打分,满分为 100 分。打分结束后,将组评的平均分上报学院,录入系统。录入操作与师评录入操作基本一致。组评无系统默认分,所有组评成绩必须逐一录入提交。 7.净加减 分 净加减 分线下进行。由辅导员老师负责酌情加减分。建议学生自主申报 佐证材料 ,班级预审核材料,辅导员老师终审,加减分,录入系统。录入操作基本与师评、组评一致,所有加减分成绩必须逐一录入提交。 注:学生净加减分佐证材料由各学院备案。 附: 学生 个人佐证材料申报表 样表(供参考) 8.学习 成绩 因各学院成绩计算方式和科目有差异,故本次综合测评采取线下统计成绩的方式。 要求成绩来源 于 教务处。 各学院可到各自教学工作办公室导出,并按照各年级分别的标准确定课程范围及计算方法。系统要求为加权 平均分 。公示无误后,录入综合素质测评系统。录入方法同以上各环节。 以上所有环节结束后,系统在测评截止时间自动计算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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