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肥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服务项目 A包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SDTAFC2018-0084-02 招 标 人: 肥城市环境保护局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日 期: 2018年 5月 项目名称:肥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 15853815756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2.1 总则 .4 2.2 招标文件 . 12 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15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 格、资信证明文件 . 18
2、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 19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 20 2.7 纪律和监督 . 30 2.8 质疑与投诉 . 3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33 3.1 相关要求 . 33 3.2 评审过程 . 33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 40 4.1 签订合同 . 40 4.2 追加合同金额 . 40 4.3 质量与验收 . 40 4.4 合同主要条款 . 41 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 44 5.1 服务期限 . 44 5.2 服务地点 . 44 5.3 服务成果验收 . 44 5.4 服务要求 . 45
3、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48 6.1 项目说明 . 48 6.2 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 4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9 7.1 报价文件 . 50 7.2 商务文件 . 55 7.3 技术文件 . 70 项目名称:肥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 158538157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肥城市 环境保护局 地 址: 肥城市龙山路 110 号 联系方式: 0538-3362823 采购代理机构: 泰 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肥城市新城路 002 号恒丰商务楼 4 楼 409 室
4、联系方式: 15853815756 二、采购项目名称: 肥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TAFC2018-0084-0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 : 标包 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价 A 包 肥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环境类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递交投
5、标文件截至时间期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0 万元 B 包 肥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质量评估服务 1 20 万元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1)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8 年 5月 29 日 8 时 30分至 2018 年 6 月 6 日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肥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 158538
6、15756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肥城市向阳街南首,国土局三楼) 3.方式: 招标人委托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 代售交易文件, 符合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购买时应提交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发售,评标时,因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造成的废标,完全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责任。 4.售价: 300 元 /份 五、公告期限: 2018 年 5 月 29日 至 2018 年 6 月 6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 年 6月 20 日 9时 00 分至 2018 年 6 月 20日 9时 30分(
7、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第一开标厅(肥城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西首)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 年 6 月 20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第一开标厅(肥城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西首)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于瑞京 联系方式: 15853815756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 1.采购需求 2.公开招标文件 发 布 人: 肥城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8 年 5月 28 日 项目名称:肥城市第二次全国污
8、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 1585381575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总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 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本招标文件所称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9、,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招标人 肥城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 :肥城市龙山路 110号 电话: 0538-3362823 联系人:王科长 2 招标代理机 构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肥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A包 4 标段名称 肥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 5 项目内容 普查实施方案的编制;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和管理;按照规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各类污染源进行普查清查,入户调查;与普查相关的现场监测;普查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信息化
10、工作;普查数据的采集、录入普查信息库、汇总审核;宣传培训等与普查相关的其他工作 。详见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6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00万元。 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项目名称:肥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 15853815756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且须具备 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省级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并在
11、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 期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1、资格审查资料 (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2)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
12、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 2017年 10月 1日起不少于 6个月的社保交纳原始证明(或社保部门的缴费证明)(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 ( 3)资质证书(副本); ( 4)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或保函、投标担保); ( 5)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公章(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期间) ( 6)肥城市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 7)提供任意两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13、明原件; (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2018项目名称:肥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 15853815756 年 3月纳税凭据。 、缴纳 2018 年 1月 -2018 年 3 月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一律按废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4、 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办法中涉及到加分项的证明资料:详见评标办法。 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证书及业绩资料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相应加分项不予加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的其他情况: ( 1)投标文件中有复印件,但开标时未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验的; ( 2)开标时提供了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验,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复印件的; ( 3)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相符的; ( 4)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 合格的; ( 5)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人提供的
15、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若公示期间认定证明材料为虚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计入不良行为纪录。 5、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者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8年 6月 8日 17时 00分前 。 项目名称:肥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 15853815756 11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8年 6月 11日 10时 00分。
16、 1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48小时内。 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A 包贰万元, B包肆仟元(投标人若投两个包,缴纳贰万元即可) 2、缴纳方式: 2.1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的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 企业基本账户 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取人:肥 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肥城新城路支行 账号: 215622323835
17、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2 投标保证金采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单形式缴纳的其必须为针对本项目的担保,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保证金金额,担保期限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 3、联系电话: 0538-3232681 15 投标报价范围 为含税全包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次普查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资料费、人工费、办公费 、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会议费、专家费、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费用、设备费用、与普查相关的现场监测费用、宣传费用、报告编制费用 、项目名称:肥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
18、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 15853815756 税金、保险、利润、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和招标代理费(不包含总结表彰和成果发布费用、质量评估费用、验收费用)。 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7 投标文件电子 版 内容: 同纸质投标文件 ; 份数: 1份; 格式: PDF、 DOC或 XLS等; 介质: U盘或光盘; 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8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投标文件装订 1、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
19、2、投标文件胶装成册,否则其投标无效。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 2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 2018年 6月 20日 9时 00分起至 9时 30分止 截止时间: 2018年 6月 20日 9时 30分 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第一开标厅 地址: 肥城市向阳街南首,国土资源局三楼西首 22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3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 6月 20日 9时 30分 开标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第一开标厅 24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
20、5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6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2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项目名称:肥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 15853815756 28 技术文件是否采用“暗标” 否 29 中标人确定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30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 10%;普查全面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还合 同价款的 80%;剩余 10%待普查任务及后续服务期限结束后付清。 31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21、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 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2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33 费用负担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后附。 2.1.2 当事人 2.1.2.1招标人:系指 肥城市环境保护局 。 2.1.2.2投标人:是指 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