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衡茶吉铁路HCJ-2标预防起重伤害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五局衡茶吉铁路工程指挥部二项目部二00九年六月十日预防起重伤害安全技术措施一、编制依据本措施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GB508219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以及TB10401.12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编制。二、工程概况安全管理目标:1、预防起重伤害事故发生。由于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多变,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三、预防起重伤害安全技术措施(1)起重作业人员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持证上岗。(2)起重机械必须设有安全装置,如起重量限
2、制器、行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电气防护性接零装置、端部止挡、缓冲器、联锁装置、夹轨钳、信号装置等。(3)严格检验和修理起重机机件,如钢丝绳、链条、吊钩、吊环和滚筒等,报废的应立即更换。(4)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5)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任何人上下,也不能在运行中检修。上下吊车要走专用梯子。(6)起重机的悬臂能够伸到的区域不得站人,电磁起重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7)吊运物品时,不得从有人的区域上空经过;吊物上不准站人;不能对吊挂着的物品进行加工。(8)起吊的物品不能在空中长时间停留,特殊情况下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9)起重机驾驶人员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
3、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将故障排除。(10)开车前必须先打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也应给予持续铃声或报警。(11)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12)确认起重机上无人时,才能闭合主电源进行操作。(13)工作中突然断电,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是否工作正常。(14)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3. 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5. 歪拉斜挂不吊;6.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件的不吊;7.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器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8. 带棱角快口物件尚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9. 埋在地下的物体未采取措施不拨吊;10.违章指挥不吊。(15)当司机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的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