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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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荥阳市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2目 录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11.1 荥阳市概况1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1.3 “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3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52.1 规划调整原则52.2 规划目标6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73.1 农用地结构调整7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7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8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9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94.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104.3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134.4 土地整治布局135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45.1 土地用途分区145.2 建设用地

2、空间管制146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157 对乡级规划的调控168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17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89.1 切实加强舆论宣传189.2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行政管理189.3 强化规划的法制地位189.4 建立强化实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1810 附表2045前 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荥阳市人民政府对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

3、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规划范围为荥阳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索河街道办事处、京城街道办事处等2个街道办事处和乔楼镇、豫龙镇、广武镇、王村镇、汜水镇、高山镇、刘河镇、崔庙镇、贾峪镇、城关乡、高村乡、金寨回族乡等12个乡镇,土地总面积94318.58公顷。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1.1 荥阳市概况荥阳市隶属于河南省郑州市,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3711330、北纬34363459之

4、间。土地总面积943.19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办事处,9个建制镇,3个乡,288个行政村。2014年底,全市总人口61.5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0.63万人,农村人口30.91万人,城镇化率为49.8%。1.1.1 自然条件荥阳市处于豫西黄土丘陵和豫东平原的过渡地带,市域境内地形起伏较大,南、西、北三面为浅山丘陵环绕,中部与东部为开阔的冲积平原,形成“三高两低”的地形,总的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春夏秋冬四季分明,属温带季风性干旱气候,平均年日照为2322小时,年平均气温14.3,平均年无霜期222天,年均降雨量645.5毫米;风向随季节而变化,冬春多为西北风,夏秋多为东北风。荥阳市分属黄河、淮

5、河两大流域。境内河流除黄河外,共有11条,其中较大的有黄河流域的汜河和枯河,淮河流域的索河和须水河等,均为季节性河流。1.1.2 社会经济条件荥阳市经济结构合理。2014年荥阳市生产总值达到570.3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7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399.1亿元,增长10.3%;第三产业增加值143.4亿元,增长8.0%,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8:70.0:25.2。全社会固定投资总额也以较快的速度增长,2014年达到了414.5亿元,比上年增长16.0%。荥阳市工业基础雄厚。2014年全部工业增加值376.7亿元,比上年增长10.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

6、加值340.8亿元,比上年增长11.4%。荥阳工业门类比较齐全,在国家确定的41个工业门类中,荥阳市有31个,主要集中在机械制造、建材水泥、医药化工、电力、煤炭、金属、冶炼等领域。1.1.3 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荥阳市土地总面积94318.58公顷,2014年农用地面积59309.19公顷、建设用地面积20575.48公顷、其他土地面积14433.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62.88%、21.82%和15.30%。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45958.04公顷、1425.45公顷、8133.26公顷和3792.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48.73%、1.

7、51%、8.62%和4.02%。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17058.26公顷、3263.68公顷和253.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8.09%、3.46%和0.27%。其他土地中,水域和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为6654.69公顷和7779.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7.05%和8.25%。2014年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见附表1。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2.1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现行规划批准后,经过2010年至2014年间的实施,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荥阳市规划基期2009年、评估节点2014年和

8、规划期末2020年全市耕地面积分别为46961.60公顷、45958.04公顷和47155.53公顷。(注:现行规划编制时,依据国土资厅发(2009)70号文精神,将基期数据里面的4707.84公顷可调整地类以耕地进行保护。2014年荥阳市耕地面积为45958.04公顷,另有4532.71公顷可调整地类可计入耕地保护,因此2014年荥阳市耕地保有量为50490.75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荥阳市的耕地保有量不低于耕地保护目标,且高出耕地保护目标3335.21公顷,耕地得到严格保护。上级下达荥阳市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42803公顷,扣除异地代保基本农田393公顷和境外飞出基本农田2

9、95公顷,荥阳市市域内需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2115公顷。截至2014年,荥阳市境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2365.68公顷,扣除外县飞入地250.56公顷,荥阳市市域内实际落实42115.12公顷,完成42115公顷的保护目标。1.2.2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不理想荥阳市规划基期2009年、评估节点2014年和规划期末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为18260.03公顷、20575.48公顷和17088.03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荥阳市的建设用地总规模相较2020年的规划目标已超出3487.45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荥阳市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为6945.71公顷,仍低于2020年上

10、级下达的控制规模7760.58公顷,城镇工矿尚有814.87公顷的用地空间。上级下达农村居民点2020年的规模为5864.69公顷,2014年荥阳市农村居民点规模10112.55公顷,比2020年控制规模超出4247.8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减反增是导致建设用地总量突破控制规模的主要原因。1.2.3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规划至2020年,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5761.45公顷,根据历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2010-2014年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共补充耕地1270.60公顷,仅占需完成任务量的22.05%,整体完成情况距离目标有很大差距。1.2.4 城镇

11、工矿用地集约节约水平有待提高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26.76平方米/人,仍远高于规划期末162.29平方米/人的目标。荥阳市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详见附表2。1.3 “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荥阳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全面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科学跨越的关键时期。荥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改革开放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全面协调推进,郑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开创崭新局面,科学跨越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明

12、显改善,全域城镇化加快实现,全域旅游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稳居全省前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综合经济实力持续提升。“十三五”时期全市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960亿元,年均增长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560亿元,年均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60亿元,年均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达到950亿元,年均增长15%。转型升级实现新突破。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8%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20亿元,年均增长10%;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6%,年均提高3个百分点。

13、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9800元,年均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000元,年均增长9%;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五年累计达到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五年累计达到7万人。确保现行标准下3320名贫困人口到2016年底全部实现脱贫,不断增强扶贫实效,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生态环境全面改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等排放量达到省定要求。现行规划实施以来,荥阳市在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建设、社会民生保障、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同时面对中原经济

14、区建设全面推进的新形势,经济发展新常态,荥阳市提出要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主动融入以郑州为中心的组合型大都市圈,主动对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全方位推进对外交流合作,以开放招商、承接产业转移促发展、稳增长。现行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建设用地布局等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亟需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2.1 规划调整原则2.1.1 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现行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现行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现行规划,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

15、设用地布局。2.1.2 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既要守住耕地数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2.1.3 节约集约、优化布局按照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总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尤其是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区用地规模,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2.1.4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

16、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2.1.5 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强化与“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做好县乡(镇)级规划衔接。结合规划调整完善,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生态红线划定,完善土地用途和国土空间管制制度。2.2 规划目标根据现行规划实施情况,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荥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统筹各业各类用地需求、土地供给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上级给荥阳市下达了规划调整的各项主要控制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后要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

17、标(见附表3)。2.2.1 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指标荥阳市耕地保有量到2020年保持在45858.63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40244公顷以上,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2.2.2 确保全市科学发展用地得到保障合理安排全市非农业建设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市级重要园区、重点建制镇及重点产业项目的用地,保障交通、水利及旅游设施用地,合理保障一般建制镇及新型农村社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建设用地。2.2.3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节约集约用地,确保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上级规划下达指标规划期内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

18、奖惩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向集约高效转变,保障全市科学发展用地的同时,确保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上级规划下达指标。规划期内,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上级下达的19560.5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上级下达的15643.2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9130.75公顷以内,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上级下达的6512.53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上级下达的3917.29公顷以内。调整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2014年的226.76平方米/人降到167.29平方米/人,提高土地集约节约程度。2.2.4 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确保占补平衡全市规

19、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3228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3228公顷,确保占用与补充耕地的占补平衡,保质保量完成“占一补一”任务。 10 附表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3.1 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全市农用地面积59309.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88%;规划至2020年增加到61998.78公顷,占65.73%;与2014年相比,2020年农用地面积增加2689.59公顷

20、。3.1.1 保持耕地面积稳定2014年全市耕地面积45958.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73%;规划至2020年耕地面积为46228.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01%,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45858.63公顷。3.1.2 适当调整园地和林地面积2014年全市园地面积1425.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林地面积8133.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2%;规划至2020年全市园地面积增加到2253.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9%;林地面积增加到9738.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2%。3.1.3 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面积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3792.44公顷,占土

21、地总面积的4.02%;规划至2020年增加到3778.40公顷,占4.01%;与2014年相比,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14.04公顷。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20575.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82%;规划至2020年减少到19453.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62%(注:其中1.3883公顷为惠济区飞地,使用惠济区建设用地指标,荥阳市实际落实19451.63公顷),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19560.57公顷。与2014年相比,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减少1122.46公顷。3.2.1 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大力推动工业化,加快发展城镇化,201

22、4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面积6945.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7%;规划至2020年增加到9131.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8%(注:其中1.3883公顷为惠济区飞地,使用惠济区城镇工矿用地指标,荥阳市实际落实9129.93公顷),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城镇工矿用地指标9130.75公顷。与2014年相比,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2185.61公顷。3.2.2 合理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014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0112.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72%;规划至2020年减少到6404.49公顷,不突破上级下达的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6512.53公顷。与2014年相

23、比,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3708.06公顷。3.2.3 适当增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014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积3263.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6%;规划至2020年增加到3551.21公顷,占3.77%;与2014年相比,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比重提高0.31%,面积增加287.53公顷。3.2.4 合理安排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014年全市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53.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7%;规划至2020年增加到366.00公顷,占0.39%;与2014年相比,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比重提高0.12%,面积增加112.46公顷。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14年全市其

24、他土地面积14433.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30%;规划至2020年减少到12866.77公顷,占13.64%;与2014年相比,2020年其他土地比重降低1.66%,面积减少1567.14公顷,减少的其他土地一部分被开发为耕地,一部分被建设占用。荥阳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变化情况见附表5。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4.1.1 耕地保护目标落实情况规划到2020年荥阳市耕地保有量达到46228.79公顷,不低于上级下达的45858.63公顷。规划期内全市耕地保有量在各乡(镇、办事处)的分布面积都有所调整:索河街道办事处、京城街道办事处、豫龙镇、乔楼镇、贾峪镇、城关乡

25、和金寨回族乡规划期内耕地面积有所减少,其中豫龙镇和乔楼镇面积减少较多,分别减少716.85公顷和655.52公顷;其他乡镇耕地保有量有所增加,其中高村乡、广武镇和王村镇增加较多,分别增加615.26公顷,436.56公顷,334.74公顷。具体情况见附表6。规划期内,全市耕地实际减少3872.63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减少;全市耕地实际增加4143.38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2753.58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389.80公顷。具体情况见附表7。4.1.2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情况此次调整完善,上级下达荥阳市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40244公顷。本次划定后全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9944.

26、01公顷(坐落),扣除外县飞入的基本农田136.55公顷(其中巩义市83.92公顷,新密市25.88公顷,中原区4.24公顷,高新区22.51公顷),加上境外飞出的基本农田244.64公顷(其中中原区21.59公顷,高新区31.04公顷,二七区3.74公顷,惠济区9.15公顷,新密市64.29公顷,巩义市114.83公顷)和高新区易地补划193.32公顷,荥阳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0245.41公顷,比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多1.41公顷,顺利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前全市基本农田42365.66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6.69等。此次划定,全市共划入基本农田496.31公顷,基本农田划入较多

27、的乡镇包括广武镇、豫龙镇、贾峪镇、王村镇、高山镇等乡镇;全市共划出基本农田2917.96公顷,基本农田划出面积较大的乡镇包括广武镇、贾峪镇、豫龙镇、王村镇、乔楼镇。调整后,全域基本农田面积39944.01公顷,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为6.68等。详情见附表9。4.1.3 郑州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河南省下达郑州市城市周边已有基本农田面积6.87万亩,新划入面积3.75万亩,其中涉及荥阳部分总任务0.33万亩,新划入基本农田面积0.07万亩。两部审核通过的划定任务为1080.86公顷。新划入基本农田48.73公顷,全部为7等地,位于广武镇和豫龙镇。荥阳权属调出基本农田61.67公顷,全部为7等

28、地。郑州市周边境外飞地调出89.82公顷(其中中原飞地26.45公顷,高新区飞地49.55公顷,二七区飞地13.83公顷),调出飞地在其相应权属地进行补划。本次调整落实郑州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目标978.06公顷,完成目标。4.1.4 荥阳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依据荥阳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荥阳市城市周边范围东边以绕城高速为界,西边以荥密路为界,北沿科学大道,南沿南一路。调整前城市周边范围内耕地1559.75公顷,基本农田221.39公顷,调整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224.78公顷,完成荥阳市城市周边任务223.34公顷。城市周边调出现行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

29、18.00公顷,调入永久基本农田21.39公顷,其中耕地223.34公顷,平均耕地质量等级7等。详情见附表8。4.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按照荥阳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统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全市建设用地布局,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和重点建制镇的用地需求,推进产业向集聚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益,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此次规划调整,荥阳市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4782.46公顷(其中1.3883公顷使用惠济区指标,荥阳市实际新增建设用地4781.07公顷),其中新增城镇工矿用地2185.61公顷(惠济区新增城镇工矿1.3883公顷,荥阳市实际新增城镇工矿

30、2184.22公顷),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2196.86公顷(其中弹性空间811.97公顷,自求平衡1384.89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400公顷。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19453.02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9131.3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6404.49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3917.21公顷。4.2.1 城镇工矿用地布局(1)中心城区布局调整现行规划,荥阳市中心城区规模边界:西起荥密路,东至规划飞龙路,北界科学大道,南至郑西高速客运铁路专线。用地规模3980.3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总规模3762.17公顷,中心城区人口39.83万人,人均用地

31、94.46平方米。2014年,荥阳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194.88公顷, 中心城区人口24.85万人,人均用地128.57平方米。此次调整完善,荥阳市中心城区规模边界在现行规划基础上扣除此次划为基本农田的部分,其余不变,调整后用地规模3965.4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880.52公顷,中心城区人口35.36万人,人均用地109.74平方米。2015-2020年中心城区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685.64公顷,其中新增城镇用地287.53公顷,弹性空间398.11公顷。为确定中心城区的主导发展方向,在中心城区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范围边界(即扩展边界)。西起S233,东

32、至郑州市西南绕城高速公路,北界上高路,南至郑西高速客运铁路专线。扩展边界至规模边界之间(即扩展区)布局有条件建设区。(2)产业集聚区布局调整现行规划中,荥阳市产业集聚区位于荥阳市中心城区东南部,大部分包含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其余部分在中心城区扩展区内。涉及豫龙镇、乔楼镇和京城街道办事处镇,东至西南绕城高速,南至郑西高速客运铁路,西至广武南路、荥泽大道北路,北至新310国道、康泰路,总面积为1583.73公顷,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和现代装备制造业。规划起步区规模434.62公顷,发展区规模687.39公顷,控制区规模461.72公顷。2014年,荥阳市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总规模1170.34公顷,其中

33、起步区368.04公顷,发展区441.06公顷,控制区361.24公顷。此次调整完善,荥阳市产业集聚区规模边界在现行规划基础上扣除此次划为基本农田的部分,其余不变,调整后总规模1568.78公顷,其中起步区428.61公顷,发展区678.45公顷,控制区461.72公顷。在2014年现状基础上新布城镇工矿指标236.02公顷(其中222.77公顷同时位于中心城区),弹性空间123.13公顷(其中53.96公顷同时位于中心城区)。调整后到2020年,荥阳市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总规模1529.49公顷,其中起步区422.74公顷,发展区645.03公顷,控制区461.72公顷。详情见附表11。(3)

34、重点乡镇布局此次调整完善,分配给广武镇、豫龙镇、乔楼镇、贾峪镇和城关乡的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较多。其中,广武镇新增城镇工矿用地593.76公顷(其中1.3883公顷为惠济区飞地,使用惠济区新增城镇工矿用地指标),豫龙镇新增城镇工矿用地460.17公顷,乔楼镇新增城镇工矿用地371.14公顷,贾峪镇新增城镇工矿用地211.52公顷,城关乡新增城镇工矿用地196.86公顷。4.2.2 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荥阳市积极推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全力做到脱贫攻坚用地应保尽保,把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到位。并按照“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要求,加快建设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2014年荥阳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10112.

35、55公顷。规划期内共安排农村建新区2196.85公顷,其中弹性空间建新区811.97公顷,主要分布在荥阳市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健康城园区和重点镇区周边;自求平衡建新区1384.89公顷,在各乡镇均有分布,规模较大的有广武镇、贾峪镇、豫龙镇、乔楼镇和崔庙镇等。规划期内共整理农村居民点5904.93公顷,其中3708.08公顷用于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居民点净减量任务,811.97公顷用于平衡在城镇周边布局的用来保障城镇发展的弹性空间,1384.89公顷用于农村建设用地的自求平衡。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荥阳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6404.49公顷,比2014年净减少3708.06公顷。具体情况详见

36、附表12。4.2.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节约土地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交通运输、水利设施、风景旅游等项目用地。交通用地增加量主要用于完善高速及国省主干线公路网,实施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乡村道路通行能力,重点保障S314、陇海路、莲花街、渠南路等省级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用地及重点县级道路用地。科学安排水利设施用地,重点保障牛口峪等水利设施用地。规划期内,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400公顷,至2020年,荥阳市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达到3917.21公顷,不突破上级下达的3917.29公顷。4.3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荥阳市有大面积的山地丘陵,北有黄河,南有环翠峪

37、,且境内河流水库较多。依托自然环境条件,加强环翠峪自然生态旅游区和北部沿黄风景旅游带的建设和保护,加强平原田园生态绿地的开发与建设,加强林地生态绿地系统建设,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建设黄河中游防护林工程,黄河湿地生物圈保护工程,索河整治工程、汜河、枯河护岸固坡林,环翠峪森林公园,城市村镇绿化工程,南水北调干渠防护林,科学大道、中原西路、陇海路西沿、沿黄快速通道、旅游公路和须刘旅游公路绿化工程等。发挥农用地多重功能,扩展生态空间。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使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有机统一起来。将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与建设用地穿插布局,构建具有田园风光特色的城乡宜居环境

38、。4.4 土地整治布局围绕耕地保护和新型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土地整理,适度开发荥阳市市域北部和南部的后备土地资源,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开发重大工程,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调整后,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共补充耕地4143.38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2753.58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389.80公顷。5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5.1 土地用途分区为了优化配置各类土地资源,保护好全市现有耕地,协调好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按照土地基本用途和利用管制措施的不同,将全市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其

39、他用地八个土地用途区。详情见附表13。规划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42552.3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5.12%;一般农地区面积12390.8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14%;林业用地区面积7561.0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02%;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8418.0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93%;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6531.5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93%;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820.9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87%;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344.9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37%;其他用地面积15698.8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6.64%。5.2 建设

40、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因地制宜的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从而在区域范围内形成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详情见附表14。规划调整后,允许建设区面积18826.4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96%;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660.5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6%;限制建设区面积73831.5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8.28%。6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根据荥阳市“十三五”交通、水利、旅游等规划,全市拟安排重点交通项目56个,水利项目11个,能源项目28个,环保项目34个,扶贫项目1个,健康养老项目2个,其他项目86个,共计2

41、53个重点建设项目。其中交通、水利、能源、环保、旅游等类型项目用地规模400公顷,其他类型项目用地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详见附表15。7 对乡级规划的调控根据土地用途分区明确的土地利用方向和区域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综合各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别确定各镇(街道)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等主要调控指标。荥阳市指标各乡镇分解情况详见表16。8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本次规划调整中,各项用地指标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执行。在建设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安排方面

42、与全市社会经济“十三五”规划的主要指导思想、区域功能定位等方面进行了衔接。充分吸收了荥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重点城市发展带和发展轴的安排,对重点发展带和重点城镇布局上进行了充分衔接,并论证了相应的规划布局方案。在基本农田保护方面,本次规划调整与荥阳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成果进行了充分衔接,确保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同时又能充分保障荥阳市未来发展所需用地空间。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783号)的要求,本次调整与荥阳市交通规划作了充分衔接。本次规划调整在编制过程还充分考虑了与其他各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

43、,重点参考了荥阳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荥阳市水土保持规划、荥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三五规划、荥阳市文化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荥阳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规划。 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9.1 切实加强舆论宣传调整方案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告。要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对修编规划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宣传,以增加群众对规划修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规划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9.2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行政管理(1)依据调整方案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治等专项规划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重点把调整方案各项用地指标具体落实到地块,并划定土地用途区。(2)依据调整方案和有关规定,科学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

44、划,其主要指标应包括耕地保护、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建立建设用地预审和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度。依据调整方案和建设用地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用途、用地节约、耕地占补平衡落实的建设项目,方可办理土地用途转用许可。9.3 强化规划的法制地位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调整方案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定效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要把经常性的监督与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违法行为。违反调整方案、破坏耕地等构成犯罪的,要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9.4 建立强化实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把调整方案实施

45、纳入目标管理的范畴。县、乡(镇)政府要根据规划需要,制定任期内应实现的土地管理目标,并与上一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要制定全面的指标考核体系和详细的奖惩办法,执行好坏要作为有关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10 附表附表1 荥阳市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地 类面积比例农用地耕地耕地45958.0448.73%园地园地1425.451.51%林地林地8133.268.62%其他农用地其他农用地3792.444.02%合计59309.1962.88%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6156.126.53%农村居民点用地10112.5510.72%采矿用地789.590.84%小计17058.

46、2618.09%交通水利用地铁路用地260.000.27%公路用地2187.002.32%民用机场用地4.700.01%水库水面712.380.75%水工建筑用地99.600.11%小计3263.683.46%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53.540.27%小计253.540.27%合计20575.4821.82%其他土地水域水域6654.697.05%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7779.228.25%合计14433.9115.30%总计94318.58100.00%附表2 荥阳市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指标2009年2020年2014年指标属性总量指标(单位:公顷)耕地保有量46961.647155.5345958.04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2492.84280342803.12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18260.0317088.0320575.48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5252.313625.2717058.26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5006.587760.586945.71预期性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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