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市吴中区幼儿教育中心园 吴中区幼儿教育中心园 2018 年暑期维修项目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二 0 一 八 年 六 月 吴中区幼儿教育中心园 2018年暑期 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报价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 开标 七、 评标 八、 授予合同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六章 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内容 二、投标函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等 吴中区幼儿教育中心园 2018年暑期 维修项目
2、招标文件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 3 招 标文件审查表 招标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幼儿教育中心园 工程名称 吴中区幼儿教育中心园 2018年暑期维修项目 本招标文件共 18 页 招标代理机构(章) : 法定代表人:归静华 项目负责人: 李勇 经办人 :虞小武 时间: 2018年 6月 27日 吴中区幼儿教育中心园 2018年暑期 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 4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吴中区幼儿教育中心园 2018 年暑期维修项目 建设地点 吴中 东路 100 号 吴中区幼儿教育中心园内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招标范围 零星维修 工程 施工 招标 投
3、标保证 金 人民币 8000 元 图纸押金 无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 约 49.55 万元 结构类型及 层数 - 承包方式 双包 工程类别 见计价备案表 招标工期 42 天 招标质量 合格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8.7.10 2018.8.20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 地点: 吴中东路 100 号 投标 提疑 2018 年 7 月 2日 15:00 时 之前书面传真 或发邮件 至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虞小武 , 电话: 65288225, 传真: 65851719,邮箱: 。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_60_日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为投标文件的全
4、套) 技术标:四份, 明 标,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地点: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塔韵路 178 号天鸿大厦 9楼开标室 接收人: 苏州市吴中区幼儿教育中心园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7月 5日 14:00 时 开 标 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 件附页 吴中区幼儿教育中心园 2018年暑期 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 5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现场施工条件 (1)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基本符合开工条件 ; (2)施工用水、电 基本符合开工条件 ; 2、工程资金
5、来源 _财政 _ (二)投标费用 1、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中标单位需支付专家评委评标费 (约 2000 元) , 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 3、 代理 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 中标 金额的 1 %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含在响应报价中),不足 3000 元的按 3000 元计取。 服务费交纳账户: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 492358211823 开户行: 中国银行 苏州市吴中支行营业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建筑 工程 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 2
6、、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 或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 以上 资质 。 二、招 标 文 件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 3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
7、式发出。 (六)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吴中区幼儿教育中心园 2018年暑期 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 6 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修改通知将送达每一投标人。 3、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投 标 报 价 (七)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
8、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 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 2、 本工程采用清单单价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建材的市场风险确定报价。 3、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采用综合单价法。 1) 报价编制根据: 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2) 2014 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3) 2013 版江苏省建筑和装饰工程计价表; 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 等相关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施工规范等及其他有关工程造价的相关文件; 5) 各投标单位根据工程情况自行考虑施工期间各 类建材的价格、
9、市场风险,自行报价。 6) 参考现行的苏州市材料指导价及现行的苏州市文件。 4、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按 1)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进行编制。 2)报价时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进行报价。 3)本次报价以工程量清单,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4)投标单位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收取。 5)各投标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及自身情况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价格、设备的市场风险等因素后自行报价,所报价格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 6)专家评审费(人民币 2000 元)由中标人支付,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 中一并考虑。 5、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工程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
10、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和合价内。 6、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 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和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吴中区幼
11、儿教育中心园 2018年暑期 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 7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2) 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资格证明材料(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凡提供 复印件的必须加盖红印) 、 拟投入本工程人员组成情况表、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封面、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
12、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 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甲供设备材料表、 乙供材料表 ; 3)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详见评标定标办法 ,根据评分项提供对应的投标资料 ; 2、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九)投标担保 1、 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 投标保证金 。 2、 投标保证金金 额: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 3、 投标 人 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投标 人 的名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规定,缴纳至指定账户。招标采购单
13、位将仅对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供应商开据“保证金收据”。 4、 保证金的交纳形式:本项目要求保证金以 网上银行支付或者 转账等非现金 形式交纳。 5、 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 492358211823 开户行: 中国银行 苏州市吴中支行营业部 6、 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
14、分予以赔偿。 (4)投标单位投标时弄虚作假,违反招标投标法。 吴中区幼儿教育中心园 2018年暑期 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 8 (十)勘察现场 1、 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 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十一)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
15、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 商务标和技术标分袋密封(技术标为 明标) ,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私章 2标志:所有封袋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十三)投标截止期 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
16、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并当面开具接受清单。 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 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
17、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字样 。 3、 投标截止以后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 六、开 标 (十五)开标 1、开标由招标 代理 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吴中区幼儿教育中心园 2018年暑期 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 9 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 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将 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退回
18、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
19、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 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 机构 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 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0)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的最高限价的; 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
20、的情况; 12)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13)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4)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5)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6)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7)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本工程不适用) 七、评 标 (十六)评标 吴中区幼儿教育中心园 2018年暑期 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 10 1、评标活动 1) 评标活动
21、在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2、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进行评标。 ( 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是指 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 2) 综合评估法 :是指 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 或者施工方案,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 具体采用:综合评分法 具体细则为: (详见 附页 评标定标说明) 。 (十七)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
22、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 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
23、不予考虑。 (十八)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 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十九)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二十一)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 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二)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