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区内调动办事程序及流程一 办理对象: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需要调入南海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人员。二办理程序:(1)网上下载商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并由调入单位及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加盖公章;(2)持身份证原件、商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登记表三份、离开原单位证明到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开具行政介绍信(非本人办理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3)如调入区内行政事业单位,附加提供区组织部门的抽调通知书原件,商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登记表上调入方人事部门加具意见加盖公章。区卫生系统下属医院,附加提供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委员会的聘用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三办理流程:登录,进入表格下载专区,下载商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表格样式如实填写商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登记表,调入单位及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将所需材料送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南海区人才服务办开具行政介绍信退回材料,不予受理调动人员凭行政介绍信到新工作单位报到四、受理机构: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海一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咨询电话:81812345、86263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