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桑植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有效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案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一)政府主导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2) 自愿搬迁原则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隐患的严重性,
2、确保在住户自愿的基础上实现搬迁。(3) 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原则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备避灾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集中或分散安置搬迁避让,最大限度地保障地质灾害易发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凡涉及到搬迁户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尤其是确定搬迁对象、供地、补助资金等方面,坚决推行和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五)“建新拆旧”原则坚持“建新拆旧”的原则,对于已建新房,老房不拆的地质灾害隐患户,属地乡镇政府必须督促拆除到位。二、搬迁对象及搬迁安置方式我县行政辖区内已确定的瑞塔铺
3、镇马井村尚家山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域内受威胁的21户住户,采取集中安置的方式进行;竹叶坪乡干洞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域内受威胁的9户,采取分散安置的方式进行。根据我县2017年度搬迁避让的任务情况,努力完成搬迁避让30户,具体任务分布情况见附表。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5日)。一是积极向农户宣传讲解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避让的有关政策规定及要求。二是在县、乡镇国土资源部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有搬迁避让任务的乡(镇)、村(居)要对与自愿搬迁避让户主签订搬迁避让的书面承诺意见,并将相关数据资料送交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规划选址阶段(2017年9
4、月16日至9月30日)。由有搬迁避让任务的乡镇政府会同国土资源局负责对自愿搬迁避让的农户进行公示,组织有关单位规划选址、论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三)避让安置阶段(2017年10月1日2017年10月31日)。按照统一搬迁避让时间节点、各地质灾害隐患户自主施工建设、自主搬迁避让、属地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将地灾隐患点自愿搬迁避让的农户搬迁至安全地带。搬迁避让安置点原则确定在隐患点所在地行政村,也可选择城镇和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进行。安置点选择充分尊重搬迁避让户意愿,由搬迁避让户自主选择,可采取选购新房、建造新房的方法,但必须做到“一高两避”(高于洪水线、避开山洪灾害、
5、避开地质灾害威胁),确保安居乐业。地质灾害隐患搬迁避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避让安置工作的领导、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搬迁避让安置建设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并应尽量简化程序,给予最大优惠政策。有搬迁避让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尤其是在搬迁避让户完成新建房屋建设后,要督促搬迁,及时将旧址拆除、复垦,达到省、市验收标准,并会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相关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四)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中旬)。在按时完成搬迁避让任务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及相关工作总结,收集、整理归类成果资料,并向省、市提出验收申请,迎接检查验收。四、资金预算、使用方向及筹措
6、方式(一)资金预算1.项目补助资金30户4万元/户=120万元。2.农用地转用手续费计划用地3900平方米。费用按实际用地量缴纳相关税费,由搬迁户自行负责。3.地方配套资金(1) 农户自筹资金:30户10万元/户=300万元。 (2) 县级配套资金:30户1万元/户=30万元。(3) 乡镇级配套资金:30户0.5万元/户=15万元。总计:465万元。(二)资金使用1.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资金纳入每年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同时各渠道补助资金合并捆绑,严格审核审查,由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人承担所需费用,造成他人损失的应予以赔
7、偿。2.县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建设局、民政局、规划局按照总量控制和轻度缓急相结合的要求,共同制定全县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方案。3.隐患搬迁避让安置补助资金使用方式。一是集中安置,县政府按照桑植县2015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组织实施,资金按进度分期拨付使用。二是分散安置,农户自行垫资实施,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验收资料,验收合格后,按政策一次性拨付资金给搬迁避让农户。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搬迁避让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安置工程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国土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负责联系城建国土的副主任、县
8、国土资源局长任副组长,瑞塔铺镇、竹叶坪乡人民政府一把手,县国土资源、财政、发改、建设、民政、规划、房管、城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搬迁避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工作进度,积极落实资金扶持政策。(二)加强部门配合。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相互协作,各司其职,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瑞塔铺镇、竹叶坪乡镇政府为组织实施搬迁避让的责任主体,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长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主要负责本乡镇搬迁避让安置、宣传发动、规划选址、督促建设、竣
9、工验收准备等各项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搬迁安置新址评估、避灾业务指导,安置用地的保障;县建设局、房管局、民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隐患区危房核查、提供新建房屋的设计图纸,并按程序报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县规划局负责新安置点的选址和规划设计;县财政局负责搬迁避让政策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县交通局按照畅通工程的要求,规划设计好安置点的公路,无偿提供规划设计;县水利局为安置点饮用水工程进行规划和设计,优先安排资金解决移民生活用水;县电力公司要优先为安置点架设输电线路和安排供电设施。(三)严格操作规程。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阳光操作”的原则,
10、以“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为目标,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将此项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确保移民安居乐业,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1、搬迁避让对象的认定。对象的认定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搬迁避让对象是居住在经国土资源部门认定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户籍情况和家庭人口数以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核准的数据为准。在操作过程中,要坚持“户申请、村推荐、乡审查、县批准”的程序。首先,由自愿搬迁的30户农户提出申请,填写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承诺书。其次,由村委会和户籍管理部门核实有关情况,并对拟定的搬迁避让对象,在全村范围内张榜公示。最后,由乡镇政府审查并确定搬迁
11、对象,报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2、安置方式的选择。安置点选择在尊重搬迁避让群众意愿、自主选择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安置为主、适度分散安置为辅的方式进行。(1)集中安置:选择条件较好的地点由搬迁避让群众自发建设集中安置点。安置点的选址要与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慎重选择。(2)分散安置:选择城镇和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进行分散安置,可通过选购新、旧房,建造新房的方法,确保安居乐业。3、补助资金的管理。(1)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资金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做他用。(2)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资金标准为每户5万元。(因今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12、下达专项补助资金为4万元/户,而往年对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农户的宣传政策是5万元/户。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计划从2015年度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结余资金中调剂补助资金1万元/户,共30万元)(3)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集中安置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按每户5万元经费包干进行建设(含基础建设),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工程进度分三期拨付至乡镇财政所。项目破土动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实地核查,先行拨付项目资金总额的30%,完成搬迁避让集中安置场地平整。经实地核实后,再拨付项目资金总额的30%,剩余款项待该项目全部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完成后由乡镇财政所与搬迁农
13、户统一进行结算。(4)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分散安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县国土资源局组织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的,将项目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至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将项目补助资金发放到各搬迁避让农户银行卡账户上。4、档案的管理。完善搬迁避让档案管理制度,推进搬迁避让群众档案信息化管理。凡涉及搬迁避让的政策文件、会议记录、规划管理、指标分配、资金发放、进展情况、检查验收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都必须妥善保管。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搬迁避让安置申请书、村委会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公示文书及公示照片、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搬迁安置的认定书、乡镇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实施方案、地质灾
14、害搬迁避让农户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农户旧房照片及旧房拆除照片、农户新建房屋照片、新建房屋土地审批手续复印件(一户一证)、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综合验收表、搬迁避让农户银行卡信息等,要做到一户一档、一乡一册,档案整齐、规范。(三)夯实政策扶持。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享受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的所有优惠政策。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管理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搬迁避让、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危房改造、土地综合整治以及交通、电力、水利等相关资金进行整合筹措。扶贫和移民部门要坚持“解危”优于“济困”,将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作为扶贫搬迁移民的特殊对象,优先予以搬迁。县国土
15、资源局要根据有关规定对安置点的用地予以重点保障。(四)强化检查监督。县人民政府将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搬迁避让安置资金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补助资金使用规范、高效。附件:桑植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对象花名册 7 桑植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对象花名册序号户主信息户主现居住地因遭受何种地质灾害威胁需要搬迁是否建档立卡户1:50000地灾详查隐患点备注姓 名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人口乡镇村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其它地质灾害1王清吾424308221974011013174瑞塔铺马井尚家山2王治多894308221927061012782瑞塔铺马
16、井尚家山3王黎明234308221993030913101瑞塔铺马井尚家山4王学忠444308221972022113374瑞塔铺马井尚家山5王治平624308221954031212752瑞塔铺马井尚家山6王兴斌344308221982082413124瑞塔铺马井尚家山7肖玉枚634308221953012712801瑞塔铺马井尚家山8王海英334308221983101813014瑞塔铺马井尚家山9陈美玉824308221934022012821瑞塔铺马井尚家山10王任吾664308221950122612702瑞塔铺马井尚家山桑植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对象花名册序号户主信
17、息户主现居住地因遭受何种地质灾害威胁需要搬迁是否建档立卡户1:50000地灾详查隐患点备注姓 名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人口乡镇村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其它地质灾害11王春3843082219780323127X4瑞塔铺马井尚家山12王玉祝584308221958012513072瑞塔铺马井尚家山13王猛岗3343082219830925127X3瑞塔铺马井尚家山14王猛将274308221989022312963瑞塔铺马井尚家山15王学德624308221954072712703瑞塔铺马井尚家山16王金花314308221985011813204瑞塔铺马井尚家山17彭月英8543082219310
18、81512881瑞塔铺马井尚家山18王学文494308221967091312943瑞塔铺马井尚家山19王学家534308221963101812732瑞塔铺马井尚家山20王治乐514308221965081212764瑞塔铺马井尚家山桑植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对象花名册序号户主信息户主现居住地因遭受何种地质灾害威胁需要搬迁是否建档立卡户1:50000地灾详查隐患点备注姓 名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人口乡镇村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其它地质灾害21李先毕474308221969091526393瑞塔铺马井尚家山22朱兴国424308221974020527723竹叶坪干洞王家山23朱明吾424308221974111623324竹叶坪干洞王家山24卓月扇754308221941060827462竹叶坪干洞王家山25朱兴华504308221966110923383竹叶坪干洞王家山26谢友吾674331291949102327752竹叶坪干洞王家山27熊云清524308221964080427573竹叶坪干洞王家山28谢新祝444308221972121225306竹叶坪干洞王家山29熊先珍494331291967012427574竹叶坪南湖李家峪30向一平674308221949112223502竹叶坪干洞半坡言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