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阳市移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信财公开招标【 2017】 号 招 标 人:信阳市环境保护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7 年 4 月 信阳市移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第 2 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部分 项目具体技术标准和要求 . 14 第四部分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 14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53 第六部分 合同样本 . 69 信阳市移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第 3 页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信阳市移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2、公告 采购编号:信财公开招标【 2017】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移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信阳市环境保护局,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信阳市; 2.2 采购内容:移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2.3 交货及安装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质保期:一年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投标人为车辆销售或车辆改装厂商的,必须具备车辆销售或车辆改装资质;如投标人非车辆销售或车辆改装生产厂商,必须具有车辆销售或车辆改装原厂商对其参加本项目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中标单位须提供车辆及其车载设备系统售后服务承诺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 7)提供出具办理车辆牌照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车
4、辆购置税除外)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 8)改装后的环境监测车具有国家工业信息化部颁布的“监测车”产品公告,保证车辆能够上牌; 3.2、 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报名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二氧化硫分析仪、二氧化氮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气体动态校准、零气发生器、 PM2.5分析仪、 PM10 分析仪、便携式 气相色谱、便携式 VOC 分析仪、便携式烟气检测仪、便携式甲烷 /非甲烷总烃检测仪的授权书。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出具日期需在信阳市移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文
5、件 第 4 页 公告之日内 )。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月 日至 2017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2: 00 时,下午 13: 00 时至 17: 00 时(北京时间),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大厅招标代理服务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份 /标段,售后不退。 4.2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6、(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印有统一信用社会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非制造厂商提供产品授权书原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014 年度 -2016 年度)、近三个 月完税和社保证明( 1 月 -3 月)、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7、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0376-6530002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 18503761206 监 督 机 构: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 督 电 话: 0376-6699188 信阳市移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第 5 页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冯先生 电话: 0376-6
8、530003 2 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吕冕 电话: 18503761206 3 项目名称 信阳市移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4 采购内容 应急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5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采购范围 采购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 交货及安装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11 质量要求 合格 12 质保期 1年 1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全部到货后预付合同总额的 6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以 合同总额的 10%为质
9、保金,运行 1 年后无质量问题则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14 投标人资质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提供原件供专家审验,不能提供原件者按废标处理。 信阳市移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第 6 页 15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7日前 16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 17 转包、分包 不允许 18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0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2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应从企业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并标注项目名称及标 段。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标段 /单位( 30000
10、.00元 /标段 /单位);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 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23号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 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22 签字或盖章要求 单 位 公 章 、 法 定
11、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的 代 理 人 签 字 或盖章 信阳市移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第 7 页 2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壹份( U盘单独包装) 24 装订要求 左侧胶装,装订应牢固,不宜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2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26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 时间 27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技术、经济专家共 5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监督部门监督下从相关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9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
12、中标候选人数: 1-3 名 30 采购人预算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叁佰贰拾万元整( 370.000000万元) 采购人预算价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价按无效标处理。 31 服务费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招标代理服 务费:参照国家计委【 2002】 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 2003】 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件的规定。在定标后 5 日内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在单独列项。 32 投标人联系方式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13、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信阳市移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第 8 页 一、说明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 述的项目及服务。 2、定义: 2.1“投标人”系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 2.2“项目”系指信阳市移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3、 合格的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格式、表格、条件等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的,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或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
14、自行负责。 5、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项目的内容、 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7.1 1招标公告 7.1 2投标人须知 7.1 3项目具体技术标准和要求 7.1 4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7.1 5投标文件格式 7.1 6合同样本 7.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异议,皆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17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不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 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 ,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15、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定已收到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8、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正: 9.1在距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 信阳市移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第 9 页 9.2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补充通知; 9.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书时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酌情延长投
16、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 所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用中文编写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报价,对一次报价后的任何报价承诺、修改,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接受。 11、投标资格文件: 11.1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说明为合格投标人的证明文件; 11.2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有效专项授权委托书 ; 11.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11.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 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
17、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已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对于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2.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2.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5.1投标人在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2.5.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
18、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信阳市移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第 10 页 13、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60日历天。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投标书及开标一览表 14.2、投标报价明细表 14.3、授权委托书 14.4、服务承诺 14.5、资格声明 14.6、投标保证金 14.7、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投标人资格和能力的资料 14.8、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14.9、技 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14.10、 商务 和技术偏差表 14.11、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 14.1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4.13、履约承诺书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投标人应按前款规定的内容提供胶装成册的投标文件。 15.2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须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壹份。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 15.3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15.4投标单位须对同一标段中的全部 内容进行投标,只对部分内容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15.5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