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职业健康检查不同于普通体检,这里的劳动者是仅指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基本法律关系,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内容,职业健康监护法律依据,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年度计划,职业健康监护的实施,一、职业健康监护法律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安监总局令第49号)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5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2、)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2011),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49号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49号令,3万)171号文件: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既要符合法律规定,还要有可操作性。(49号令中的义务性条款是否在健康监护制度中体现出来),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在制定时应充分听取劳动者意见,与工会或劳动者代表平等确定。(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制定后应履行告知义务(设置公告栏公
3、布、在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中培训、编入员工手册等)。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劳动者认为制度不适当,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三、职业健康监护年度计划,49号令: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49号令,3万),三、职业健康监护年度计划,简单的计划和实施表,职业健康监护年度计划,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体检项目,体检机构,体检前准备,体检结果处理,体检负责人,体检经费,体检对象,上岗前体检对象在岗期间体检对
4、象一般可以明确车间和相关岗位离岗时体检对象应急体检对象,上岗前体检对象,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 。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 电工作业、高处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结核病防治工作、肝炎病防治工作、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视屏作业、高原作业、航空作业。,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15年11月17日施行)中的危害因素。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确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危害因素。职业性接触一般是指直接接触人员。在工作环境中受到与直接接触人员同样的或几乎同样的接触,视同职业性接触。,印染(举例),在岗期间体检对象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是否包括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应急体检对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 。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是否包括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高原作业,离岗体检对象,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的劳动者。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90天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不作为离岗体检对象。是否包括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高原作业、航空作业,体检时间,上岗前体检:从事有害作业前在岗期间体检:不同危害因素,体检周期可能不同。对高温危害因素,应在每年高温季
6、节到来之前进行。应急体检离岗时体检: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49号令) 。,体检项目,根据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类型,依据GBZ188-2014确定。必检项目和选检项目,体检项目应有谁来确定?(5号令,体检机构的职责)未列入GBZ188-2014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何确定体检项目?对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体检机构,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 浙(03)卫职检字(2005)第001号机构名称: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杭州市预防保健门诊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曹承建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朝 晖二区5幢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 粉尘
7、作业、化学毒物作业、物理因素作业、电离辐射作业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月八日(变更),体检机构,机构的批准范围满足企业体检的要求接触粉尘类;接触化学因素类;接触物理因素类;接触生物因素类;接触放射因素类;其他类(特殊作业等)。 机构执业登记范围满足企业体检的需要要求机构上门体检的,其执业登记范围应涵盖企业所在辖区。应在体检前确定机构并与机构签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确保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前准备,负责体检的部门应在体检前*天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以方便机构制定体检方案,准备职业健康检查表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应包括岗位、职业病危
8、害因素、接触时间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负责体检的部门提前告知劳动者体检应知事项。(噪声),体检后处理,负责体检的部门根据合同和法律规定时间内取回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在*时间内(及时)将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等情况书面告知劳动者。 (5号令对职业禁忌和疑似职业病的规定),体检后处理,体检异常情况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需要复查与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其他异常,体检后处理,根据体检结果采取以下措施:职业禁忌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疑似职业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需要复查按照职业健康检
9、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与职业相关健康损害进行妥善安置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体检后处理,体检异常情况的报告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5号令的规定),体检负责人,明确负责体检的部门和人员,体检费用,49号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体检费用预算体检费用来源,四、职业健康监护的实施,提供体检所需资料组织体检履行告知义务履行报告义务采取措施义务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其他,四、职业健康监护的实施,应按规定组织体检
10、(49号令,5-10万)应确保应检劳动者的体检率。(49号令: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如实提供体检所需要的文件、资料(49号令,3万)应确保参加体检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49号令,弄虚作假,指使冒名顶替3万)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49号令,3万),四、职业健康监护的实施,应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49号令,5-10万)发现职业病、疑似职业病 应向安监部门报告(49号令,1万,2-5万)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 (49号令,5-20万)根据体检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49号令,3万),四、职业健康监护的实施,应确保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
11、害的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49号令,5-30万)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四、职业健康监护的实施,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资料;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附件6 档案编号: 劳动者个人职业健
12、康监护档案 单位: 姓名: 性别: 建档时间:,目 录1劳动者个人信息卡(表6-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6-2)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表6-3)4历次职业健康体检报告、职业病诊疗等资料5其他职业健康监护资料,表6-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劳动者姓名: 档案号:,表6-3 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劳动者姓名: 档案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附件5 档案编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单位: 姓名: 性别: 建档时间:,目 录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证书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表5-1)3.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登记表(表5-2)(附:职业健康监
13、护结果评价报告)4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一览表(表5-3、表5-4)(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5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报告(注:在接到体检结果、诊断结果5日内报告)6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处理记录(表5-5)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汇总表(表5-6),表5-1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表5-2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登记表,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
14、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移交保管。,四、职业健康监护的实施,应建立健康监护档案(49号令,5-10万)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49号令,5-10万)不得隐瞒、伪造、篡改、损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相关资料,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49号令,5-20万),企业落实健康监护责任的误区,1、侥幸思想表现:我们这个企业办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在企业或行业中发生过职业病。所以认为不用这么费劲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审核提醒:有些职业病没有被发现,有些职业病尚未集中发病。即使真的没有发生职业病,企业也会因为没有依法依规做好这项工作而受到行政处罚。,企业落
15、实健康监护责任的误区,2、等待思想表现:以前都是有关部门、机构主动上门来联系,等他们来上门要求体检;缺乏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管理部门不催不报。审核提醒: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有关部门、机构没有通知、提醒义务,他们只是依据合同而开展服务。,企业落实健康监护责任的误区,3、人为框定职业健康监护的范围表现:单位以工种为依据来划定职业健康监护范围。审核提醒:职业病防治以接触为标准,由于职业场所布局、工艺等不合理,存在交叉接害问题,无法做到有害和无害分开,同一作业场所的不同工种之间接触的实质是一致的,只有程度的差别。应按实际接触配备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等。,企业落实健康监护责任的误区,4、重正式工、轻临时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表现:有差别的未对农民工交工伤保险、保健津贴、体检等工作。审核提醒:农民工、派遣工从事的是最直接、危害最大的工作,对他们进行职业卫生保护也是企业的义务,尤其要加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误区,5、避免重实体,轻程序表现:有些单位按要求开展了体检等工作,配备了防护设施、防护用品,但未按规定落实检测结果告知、体检结果告知、职业卫生培训、台帐管理等工作。审核提醒:要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受教育权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职业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明石路公共卫生中心内网址:,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