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067-9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 年 5 月 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建标号1997280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7280 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 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汽车 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 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 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