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EP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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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 G( J) 2018-099N 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 EPC 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2-2885823 传真: 0572-2889026 1 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 EPC 监理项目 招 标 文 件 【 资格后审 综合 】 项目 编号: G(J)2018-099N 项目名称: 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 EPC 监理项目 招标人 : 浙江湖州南浔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8

2、年 6 月 项目编号: G( J) 2018-099N 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 EPC 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2-2885823 传真: 0572-2889026 2 目 录 招标项目概述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授予合同 八、其它 第二章 合同(参照 GF-2012-0202示范文本) 一、合同协议书(参照 2012-0202 示范文本) 二、通用条款(参照 2012-0202 示范文本) 三、专用条件(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附录 A、 B(

3、参照 2012-0202 示范文本)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 二、资信标 三、技术标 四、 商务文件 第四 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PDF格式) 项目编号: G( J) 2018-099N 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 EPC 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2-2885823 传真: 0572-2889026 3 招标项目概述 一、 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 EPC 监理 项目 经 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 批准 ,由 浙江湖州南浔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作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委托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公

4、开 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工程描述:本次招标范围为 整个施工阶段 道路改造工程及周边立面改造整治工程等 EPC 总承包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 、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招标 。建设地点位于 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 ,总投资约 29000 万 元,质量要求 合格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归档及保修阶段服务)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监理人员到位率如下: 总监 90%以上,专业监理 95%以上,监理员 100%。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 为 2018 年 7 月 4 日上午 9:30。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

5、至 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 1号楼北门二楼 F 区开标区域 3 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 660 号) 。 四、招标文件售价: ¥ 300元 /份,售后不退。 联 系 人: 陈栋 、陈超 联系电话: 0572-2885823、 13757088050 传 真: 0572-2889026 地 址: 湖州市天际花园 31 幢太湖路 777 号 -1 浙江湖州南浔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项目编号: G( J) 2018-099N 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 EPC 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2-2885823 传真: 05

6、72-2889026 4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定、要求 ) 1 1.1 项目名称: 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 EPC 监理 项目 建设地点: 南浔开发区 投资估价: 约 29000 万 元 施工工期: 暂定 730 日历天(具体以业主开工指令为准) 质量标准: 合格 2 3.5 监理服务期: 与施工工期同步(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归档、保修阶段服务)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 3.2 招标范围: 道路改造工程及周边立面改造整治工程等 EPC 总承包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 4 2.1 资金来源: 国有资

7、金 5 17.1 投标文件: 正本 1份、副本 3份;(其中资格文件、 商务文件 分开 装订包封;技术标和资信标可以装订在一起;正、副本分开装订及包封) 6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监理企业须进浙备案) 项目总监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浙江省外监理企业拟投入项目总监须进浙备案 )(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 16.1 投标有效期: 60 天(日历天) 8 18.1 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

8、4 万元(接受联保,必须以本项目编号作为项目名称交纳投标保证金,在缴款凭证用途栏内写上项目编号,本项目编号为: G( J) 2018-099N ,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9 15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20.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 1 号楼北门二楼 F区开标区域 3 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 660 号) 收件人: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 2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018 年 7 月 4 日 9 时 30 分 (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13 24.1 开标时间: 2018年 7 月 4 日 9 时 30分 (以开标室时

9、间为准) 地 点: 南浔区 市民服务中心 1 号楼北门二楼 F 区开标区域 3 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 660 号) 14 33.1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 5% 15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第四章 项目编号: G( J) 2018-099N 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 EPC 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2-2885823 传真: 0572-2889026 5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 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项; 1.2 建设单位:浙江湖州南浔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3 招标代理单位: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

10、公司; 1.4 立项文号:浔发改投资 201831 号 。 2、资金来源 2.1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4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 付。 3、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3.1 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3.2 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项; 3.3 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校修复费用等; 3.4

11、 要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工作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 2002189号)和省、市建设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实施; 3.5 要求监理服务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项; 3.6 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项; 3.7 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项目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 5、踏勘现场 5.1 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

12、场,招标人不组织。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项目编号: G( J) 2018-099N 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 EPC 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2-2885823 传真: 0572-2889026 6 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监理服务费 7.1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的招标最高限价为 :220 万元, 本工程投资估算暂按 29000 万元计取,最终监理费按审计造价结算) ,超

13、过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7.2 监理单位应自行负责办公及生活场所的建设,其生活、办公用房及必需的办公(含电脑)、生活设施、 交通工具、指纹考勤系统、通讯工具以及各种测量仪器、实验仪器均由监理单位自备,其费用计入监理服务费报价中。 8、 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要求 各类监理人员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8.1总监理工程师应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8.2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应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 ; 8.3监理员必须经过监理业务培训

14、,并取得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监理员同时应具有 从事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 ; 8.4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均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能胜任相应的工作并常驻现场; 8.5 监理人员配额:根据本工程特点人员和湖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 要求设总监理工程师 1 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市政专业 2 名 , 房建专业 1 名 ; 监理员不少于 4 名 ,其中: 市政 专业 不少于 2 名 , 房建专业 1名 , 安装专业 1 名 ; 造价工程师 1名 ;监理配备总人数不少于 9 人,总监必须到位不得设置总监代表且不得兼职专业监理工程师(相应专业是指国家注册资格证或省

15、级监理资格证上的专业) 。 8.6 本工程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为 市政 专业 ,主导监理员专业为 市政 专业 ,主导监理员不少于 2人 8.7 监理组织机构要求:针对本工程项目投标人必须认真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填写组织机构框图,明确各级职责范围,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投标监理机构和项目总监的要求 9.1 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项目为 一级 工程,项目编号: G( J) 2018-099N 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 EPC 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2-2885823 传真: 0572-2889026 7 投标单位

16、总监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本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建设项目的任何监理职务,且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不得同时兼 任二个 建设项目的监理职务,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 兼任其他任何工程的监理工作;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因工程需要,可同时兼任三个以内(含三个)同一县(区)三级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并须经其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的所有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如开标时发现不满足以上条件,则否决其投标。同时任职期限是指: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监理工作量的开始至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之日止。 9.2 总监必须常驻工地,若有特殊原因而不能到工地的,必须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总监到位率必须占月施工天

17、数的 90%以上 ,总监到位率未达到月施工天数的 90%的,按(月施工天数 90% 实际到位天数) 2000 元 /天在监理酬金中扣罚,总监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擅自休息的按 2000 元 /天在监理酬金中扣罚; 专业监理工程师到位率必须占月施工天数的 95%以上 ,专业监理工程师到位率未达到月施工天数的 95%的,按(月施工天数 95% 实际到位天数) 1000 元 /天在监理酬金中扣罚; 监理员到位率必须占月施工天数的 100%以上 ,监理员到位率未达到月施工天数的 100%的,按(月施工天数 实际到位天数) 800 元 /天在监理酬金中扣罚。 9.3 投标书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18、在工程监理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 变更,如须变更必须把具有同等优秀业绩变更人员名单提前 15 天提交,经招标人批准后才能变更。对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如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出重新更换。同时招标人保留采取一切非常措施权利;在工程延期阶段,上述条款同样适用。 9.4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框图(附个人照片)、总监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监理员职责、监理人员工作守则、监理工作程序框图、质量控制程序图、安全文明建立程序图、造价控制程序图、进度控制程序图等应张贴在现场监理部。 9.5 在项目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将建设监理机构人员到位率和履职情况检查记 录制度,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不到位、到位率较低

19、或履职情况较差的,建设单位有权向监理企业提出更换或增加监理人员要求,情节严重时将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指纹考勤机由监理单位提供,钥匙由招标人保管,由招标人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6 在施工期间,如监理单位人员不能及时发现工地质量问题,委托人有权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按照 5000 元 /次扣罚。 9.7 监理人及其派出的监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项目编号: G( J) 2018-099N 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 EPC 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2-2885823 传真: 057

20、2-2889026 8 监理人员在专业技术技能、职业道德、关键工序工作等方面招标 方不满意的,委托人有权提出更换,监理人应当在 12 小时内委派能够胜任监理岗位要求并委托人满意的人员,且换人次数每个岗位不得超过 2 次,否则视为监理人不具备监理能力,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9.8 工程交付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监理人无法提供其已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并向施工方、招标方提出意见等有效工作的证明,监理人应当按每处承担违约金 3 万元。该质量问题如因监理人原因直接造成的,需要对他方进行赔偿或补偿的,监理人除需承担其全部赔偿补偿额外,还需按该赔偿 (补偿 )额 2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9.9 如打桩部分、

21、大型混凝土的浇 筑、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要求现场必须有旁站人员,并保证 24 小时轮流值班。 9.10所有驻地监理人员须提供最近 3个月中任何 1个月份的本单位依法缴纳个人社保证明。外省进浙监理企业驻地监理人员名单必须是进浙备案中的监理人员,其中:拟投入项目总监必须提供进浙备案备案资料;其他监理人员无需提供进浙备案资料。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解释 10.1 投标人通过湖州建设信息网 (http:/ http:/)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PDF 格式电子版施工图,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

22、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2 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对招标文 件、施工图纸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8 年 6 月24 日前 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http:/)“工程建设栏 -建设公告”相应工程招标公告中的“提问”区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10.3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或要求的澄清,招标 人都将于 2018年 6 月 27 日 前 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http:/)“工程建设栏 -建设公告”相应工程招标公告中的“答疑信息”区进

23、行发布。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 标 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1.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 在 湖 州市 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项目编号: G( J) 2018-099N 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 EPC 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2-2885823 传真: 0572-2889026 9 http:/)“工程建设栏 -建设公告”相应工程招标公告中以“重要通知”形式发布,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

24、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1.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11.5 补充通知 须报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站备案后方 可发布在相关 网站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 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文件由 资格文件、 商务文件 、技术标和资信

25、标 三部分组成(要求分开包封) 13.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1)企业概况;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3)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4)投标代表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 3个月中任何 1个月的社保证明。可通过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并盖企业公章); (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 6)企业资质证书 复印件 ; ( 7)拟参加投标的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中任何 1个月的社保证明。可通过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并盖企业公

26、章); ( 8)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总监在建工程情况说明及简历表; ( 9)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中任何 1个月的社保证明。可通过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并盖企业公章); 项目编号: G( J) 2018-099N 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 EPC 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2-2885823 传真: 0572-2889026 10 ( 10)拟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及人员相应资格证书、专业证书复印件等; ( 11) 湖州市南 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席位证复印件(投标当月席位费须在投

27、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成,席位证办理咨询电话: 0572-3917012); ( 1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须确保缴款凭证用途栏上具有本项目招标编号 G( J) 2018-099N)或提供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复印件; ( 13)无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的投标单位需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无需提供;(若基本账户涉及到银行升级等情况导致账号不一致的,需提供证明资料,并由开户银行 盖章生效,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核查,否则 按 无效标处理。) ( 1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监理); ( 1

28、5)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 16)浙江省外监理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总监须提供进浙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若项目总监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 ( 17)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拟派的项目总监至少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告知函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注:具体查询须知详见市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http:/ ,其余外来企业只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需提供原件核查,提供的原件另用纸袋包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原件已放资格文件正本中,或已注明无需提供原件的,可以不再提供原件审查)。(注:开标当日如遇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四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不含项目总监相关证书原件),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不在四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13.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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