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发电机房及配套工程 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文件 项目 编号: S1J-A201802007 招 标 人 : 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 (盖章) 代 理 机 构 :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 盖章) 2018 年 7 月 2 目 录 采购公告 .1 第一章 响应人须知 .3 第 二章 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20 第三章 合同条款 .25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53 第五章 图纸及其它资料 54 第六章 工程技术规范 .54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55 第八章 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格式 791 3 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发电机房及配套工程 公开简易程序 采购公告 浙江
2、东越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发电机房及配套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委托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为采购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按采购人系统内部制度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本工程投资概算 102 万元,工程内容: 本工程为 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发电机房及配套工程 。建 设地 点在 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 计划 工 期 80 日历 天 。项目编号: S1J-A20180200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现将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 1. 响应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的独立法人。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 A 类证书,其中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1.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三类人员” B 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 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 2014 39 号文件规定。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参加采购会议时须提供原件;若已办理电子证书,可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代替。 1.4 投标人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 C 类证书 。
4、1.5 响应人为非在本公司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公司任 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 2. 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获取方法,响应人任选一种: 衢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 网( http:/ ,费用 300 元 /份 ,在 采购会议 现场缴纳 至采购代理单位。到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衢州市府东街 470 号 5 楼) 购买采购文件(含清单电子光盘), 纸质采购文件 费用 400 元 /份,资料费售后不退。 3.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18 年 7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地 点为浙江
5、东越实业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 2019 开标室。 4 电子评审 本 工程实行电子评审,评审软件技术服务费 100 元 /份,采购会议现场收取,未参加电子评审培训的企业请联系杭 州品茗软件公司,由该公司安排专项培训。联系电话:15157078007, 江志威 。 5. 交易保证金: 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交纳交易保证金 20000 元整人民币。必须通过响应人的基本账户递交至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支付方式:电汇、 转账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柯城支行; 开户账号 : 3311010120100039557。 6.
6、联系方式 4 采购人: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地 址:浙 江省衢州市闹桥 地 址:衢州市府东街 470 号 5 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小郑 电 话: 0570-3836053 电 话: 15858229670 采购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招天下http:/ 发布。 5 第一章 响应人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称: 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闹桥 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0570-3836053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衢州分公司 地址: 衢州市府东街 470 号 5 楼 联系人: 小郑 电话 : 15858229670 1.1.4 项目名称 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发电机房及配套工程 1.1.5 项目编号 采购编号: S1J-A201802007 1.1.6 建设地点 浙江东越实业有限 公司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落实 1.3.1 采购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其它约定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月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1.3.4 承包方式 实行包质
8、量、包工期、包料、包安全、固定综合单价的施工总承包 方式 1.4.1 响应人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财务能力和业绩信誉 详见以下 (1) (5)采购人要求。 (1) 资质条件 : 详见采购公告 (2) 项目负责人资格: 详见采购公告 (3) 业绩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 (4) 信誉要求 : 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 (5) 其他要求 : 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响应人可参加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2018年 7 月 13日 9 时 30 分 踏勘集中地点: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 基建办 ,如有变化
9、另行电话通知。 (有投标意向需踏勘现场的请于 2018 年 7月 12 日 17 时前与代理机构联系,联系 电话: 15858229670) 6 1.10.1 答疑会 召开,召开时间: 2018年 7 月 13日 9 时 30分 召开地址: 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 基建办 组织集中答疑,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将疑问整理成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 17 时前传真到代理公司, 采购 人将统一回复。 传真 : 0570-8878123 1.10.2 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2018年 7 月 12 日 17: 00 时前 1.10.3 采购人书面答疑的时 间(网上发
10、布) 采购会议前,如果答疑发出的 时间距交易截止时间不足 3 日,则相应延长交易截止时间。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 资料 无 2.2.2 响应人要求澄清采购 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年 7 月 13 日 17: 00 时前 2.2.3 采购截止时间 2018年 7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 资料 无 3.2.1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评审之日起 60 天内有效 3.4.1 交易保证金 金 额: 20000 元整 形 式: 电汇、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
11、单位基本帐户转入代理公司帐户。 收款单位(户名):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柯城支行 开户账号 : 3311010120100039557 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 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以 代理单位财务 部门出具的收据为准,缴款凭证和收据复印件进入投标文件,收据的原件备查)。 3.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5.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 年 3.5.6 近年发 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 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2 响应文件份数 商务文件电子文档 (光盘 )一份,文本文档正
12、本一份,副本二份; 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注:成交公示结束后,成交人需要提供商务文件副本 4份) 7 3.7.3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报价函部分与商务部分装订一册,资格后审部分装订一册。所有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采用胶装装订,否则作无效处理。 3.7.4 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及采购文件规定格式注明处均应加盖响 应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4.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 名称: 浙江东
13、越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人 的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闹桥 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发电机房及配套工程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或资格后审资料) 在 2018 年 7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前不得开启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4.2.2 递交响应文件 地点 地点: 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办公楼 2019 室 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是 5.2 采购会议程序 详见本采购文件响应人须知第 5.2 款。 6.1.1 评审小组的组建 评审小组构成: 3 人或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并经抽签产生, 其余评审专家由采购人监察室负责抽取产生。 6.4 评审办法 资格
14、后审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 定成交人 否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为 贰 人 是 7.3.1 履 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 转账或银行保函(不接受现金),履约担保缴纳单位名称与响应人名称一致。 2、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价的 5%(不计利息)。 3、时 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之前。 开户名称: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衢州市 分行营业部; 账号: 33001683500059666000 7.3.3 最高限价和风险控制 价 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和风险控制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100 万 元 (含2 万暂列金 )。为防止响应人低价报价,设置最高限价的 85%【
15、 85万元,(含 2 万暂列金)】作为风险控制价, 凡 低于该风险控制价成交的,成交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成交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7.5 工程量清单复核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否 ,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8 其他说明 1、如发现本采购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取得采购文件后 3 天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响应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出席采购会议。 3、 响应人 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 采购 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16、,可以向 浙江东越实 业有限公司 纪委监察科投诉。 10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参加采购会议时须提供原件;若已办理电子证书,可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代替。 2、规费税金须按工程取费定额及衢州市有关规定计取,格式详见 表 4-4,具体费率见清单编制说明,并不得参与竞争,如参与竞争作无效处理 。 代理费 该项目招标代理费 12825 元和预算编制费 3847 元,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分别支付给代理单位和预算编制单位。本项 费用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9 1. 总 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采购人
17、系统内工程采购相关规定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 公开简易程序 采购。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采购项目编号: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采购项目建设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 附表。 1.3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
18、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项目的承包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 响应人资格要求 1.4.1 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财务能力和业绩信誉。 (1) 资质条件:详见公告;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详见公告; (3) 业绩要求:详见公告; (4) 信誉要求: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 (5) 其他要求:详见“ 第八章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 1.4.2 联合体参加: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4.3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响应人
19、是有外资控股或参股的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 (3)因违反有关建设工程采购投标法律法规, 响应人 资格(包括在省属系统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 (4)资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5)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或咨询(预算编制)单位或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采购代理单位,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6)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或咨询(预算编制)单位或监理单位 或代建单位或采购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在本项目评审结束前,响应人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工程成交或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有在建工程的; 10 (8)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
20、理人为 采购人 省属系统 任 处 级 以上领导 和在采购人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 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的。 1.5 费用承担 1.5.1 响应人应按采购公告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段内获取采购文件和施工图纸,并交纳规定的资料费等费用。资料费售后不退 。 1.5.2 响应人准备和参加 交易 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响应人应承担其编 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3 该项目招标代理费 12825 元和预算编制费 3847 元,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分别支付给代理单位和预算编制单位。本项费用投标单位在报价时
21、综合考虑。 1.6 保密 参与 采购 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同时应对 采购人 保密事项进行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 采购 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踏勘项目现场,响应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踏勘项目现场。 1.9.2 采购人将组织响应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进行踏勘和介绍,以便响应人获取在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时所需的相关所有资
22、料,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 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1.9.4 如果响应人因自身原因未按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到项目现场踏勘而缺席,采购人认为响应人已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到时响应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将不予支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人自负。 1.9.5 如果响应人已按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到项目现场踏勘,到时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1.10 答疑会 1.10.1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 代表主持召开,澄清、解答响应人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1.10.2 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答疑会后,采购人在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内,将对响应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并整理成采购答疑补充文件, 公开发布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响应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1.10.4 未出席 答疑 会不作为否定响应人资格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