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百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服务规则服务时间 7*24小时 待租车况 1. 车辆定期保养检修及安全检查,无重大事故及安全隐患; 2. 车身外观、内饰、性能: (1)车身清洁,内饰干净、无破损; (2)轮胎完好,无鼓包,胎面无明显偏磨; (3)备胎、灭火器、故障警示牌、随车工具等齐全完好; (4)行驶本、保单复印件、交强险标、年检标志等齐全并有效放置、粘贴; (5)车辆性能(灯光、仪表、空调、玻璃水、电瓶等)正常。 租车资格 租车前,请确认您满足以下条件、持有以下证件: 1. 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 2. 证件要求: A. 首次取车时,请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代身份证原件 (
2、2)本人国内有效驾驶证 (3)其他说明: a) 以上证件,有效期须至少超过当次租期的一个月以上; b) 身份证明须通过公安局相关机构验证,且验证结果与客户身份、头像一致;租车时限 每位客户每次限租1辆,即在所租车辆未归还前,不能租用其他车辆。取还车流程 租车流程 还车流程 到达门店出示证件 驾车到门店 交付押金 车辆检验 到租车单上签字 结算费用 车辆检验 授留违章押金(自合同后15日交还) 驾驶车辆 离开店面 燃油说明1. 燃油费用: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2. 燃油标准: (1)为保证良好的车辆性能,请按租车协议所注的燃油标号为所租车辆加注汽油; (2)因客户所加的燃油同燃油
3、要求不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对车辆的损害),由客户承担。延期还车1. 延期4小时以内还车,客户需在还车时支付超时费用;2. 延期4小时以上还车,请在租期届满前6小时致电本公司提出续租申请,续租成功与否视车辆调配情况、客户租期类型而定: (1)原租期1-15(含)的: 如续租后总租期(已租+续租)超过15天(含),请在第15天结束前亲自光临本公司门店完成上次租车的验车、结算,并重新办理租车手续; (2)原租期15(不含)-30天(含)的: 不允许电话续租,请在租期结束前亲自光临本公司门店完成上次租车的验车、结算,并重新办理租车手续。 (3)如租期超过15天,每15天需驾车回门店验车一次
4、; (4)续租租金按续租时的正常车辆租金价格计费; (5)续租车辆请归还到首次租车的门店,如归还到其他门店或城市,需支付异店或异地还车费。3. 客户未按规定办理续租手续,或未本公司同意而强行不还车的,神州租车有权立即收回车辆,且按超期租金的300%收取违约金;在租车城市以外地区收回车辆的,客户需加付异地还车费(每公里3元人民币)及本公司由此付出的其他费用。理赔说明1. 保险责任内的事故损失: (1)如果还车时理赔资料齐全,仅需: a) 垫付第三方损失等保险公司应付费用,该费用将在保险公司完成理赔后返还客户; b) 支付车辆停运损失; c) 支付车辆贬值损失; d) 支付保险责任内该次事故承租方
5、需承担的损失; e) 支付保险责任额度外该次事故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2)还车时刷取二次预授金,金额不低于2000元; (3)如果还车时理赔资料不齐全,需签署声明;客户还应根据预估的损失金额支付维修押金。(最终以维修厂为准)2. 对于保险责任外的事故损失,客户需: (1)承担车辆维修费用、车辆停运损失、车辆贬值损失; (2)承担事故造成的其他所有损失。 (3)还车时刷取二次预授权,金额不低于2000元。3. 如在租期内发生车辆盗抢与报废,客户需支付车辆租赁费用直到公安部门立案或车辆管理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 事故处理 1. 车辆出险后请及时与本租车公司联系;2. 发生保险事故应告知保险公司,车
6、辆损失由保险公司定价(定损)后再修理;3. 事故处理中如有以下情形,请按对应的方法处理: (1)车辆损伤较轻,车辆可以移动且离本公司旗下店面不远时,请将车开至本公司店面进行定损; (2)在交通道路上的碰撞事故,并由交警现场处理、出具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书:请在还车时提供交警出具的单据原件; (3)单方事故且未经交警裁决:请提供拍摄清晰的事故现场电子版照片; (4)客户选择自行修理车辆:请在保险公司定损人员确定事故修理金额后,再到本公司指定修理地点修理;4. 请在出险之日起15日内将保险理赔所需事故材料完整提供给本公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理赔(特大人伤事故,或费用超1万元,可相应延缓30日)。所有资料
7、必须齐全、清晰,否则由此导致的保险公司拒赔,将由客户自行承担责任;5. 事故损失的垫付: (1)如事故造成的本车损失预估在1万元以内,客户免除垫付本车维修费用;事故造成的本车损失预估在1万元以上,客户应支付维修押金; (2)导致第三方损失的费用,由客户先行垫付; (3)请将收集到的事故处理所需全部资料移交本公司,由本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期间,请配合补充保险公司要求补充的材料;6. 保险公司理赔结束后,本公司会将所得理赔款中由客户垫付的部分返还客户(具体费用由保险公司核损,最终本公司返还费用额度将按保险公司实际到位理赔款确定)。注:发生事故后,未经本公司允许,请勿擅自维修事故车辆,否则客户将承担
8、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不足额理赔的部分,也将由客户承担。其他费用1. 强行续租违约金:未履行有效续租手续,或未经本公司同意强行续租的,按超期部分租金的300%收取违约金。2. 违章罚款: 车辆租赁期间产生的违章,由客户自行负责。 (1)本公司在查询或收到客户的违章通知后,将以短信通知客户,客户在接到本公司的通知后,可以: a) 在限期内到交管部门自行处理; b) 在条件允许的城市,客户可在限期内将驾驶执照寄送至本公司,由本公司代为处理,在此情况下,客户需支付: i. 违章罚款; ii. 违章代办服务费:每个订单50元。 c) 委托本公司进行处理,在此情况下,客户需支
9、付如下费用: i. 违章罚款; ii. 违章代办服务费: 无扣分情况:每个罚单50元,即50元/次; 有扣分情况:每个罚单500元,即500元/次。 (2)若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还车后25天内或收到短信后5日内)处理完毕或寄送驾驶执照的,视同客户自愿委托本公司车代为处理;3. 停运损失费由于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损伤,神州租车因维修该损伤而引起的停运损失,将由客户承担。 (1)计费方式:租期内车辆租金均价*停运天数 (2)停运天数确认标准如下(因维修厂无件、排队等客观原因导致维修等待的,等待时间不计入停运时间):停运情形损失程度停运天数(预计)车辆能够正常行驶到达门店喷漆修复1轻微变形修复1中等变
10、形修复2严重变形修复3备件更新修复1证照遗失,导致不能合法上路2其他损坏严重,不能正常行驶按实际所需维修天数计收因承租人原因导致车辆被扣按车辆实际被扣押天数收取事故导致车辆报废自还车之日至确认车辆按报废处理之日止备 注同时具备前述两种及以上情况或两处及以上部件伤痕的,停运天数累加计算4 维修费 对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外的事故车辆维修费用,由租车客户支付。 (1)维修费用收取标准与流程: 维修费用参照车辆外观损伤修复费用标准,由客户还车时预先支付,维修完成后按实际产生的费用多退少补。 (2)客户如对预付维修费用的内容或额度存有异议,经本公司确认后,客户可自行到4S店或本公司指定维修厂维修;车辆维修
11、完毕后,客户将车辆交还门店并出示维修发票后,与本公司进行租车费用的结算。 (3)对于客户擅自维修或至非本公司指定的维修厂维修的,客户将承担维修费用。5. 车辆贬值损失 若车辆发生严重事故(非客户责任、而是第三方全责造成的事故除外),维修金额超过1000元的,客户需另付车辆维修费的20%的车辆贬值损失。6. 随车物品损失费 对因客户租车期间所造成的随车物品损坏或遗失,客户需照价赔偿。 实际价格以当地4S店价格为准。7. 其他损失,由双方按合同及相关法规协商处理。结算流程 还车结算后,客户进行第二次预授金(违章保证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押金): (1)金额: a) 租期1-15天:不低于2000元; b) 租期16-30天:不低于3000元。 c) 如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失:不低于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