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山家园室内装饰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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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五山家园室内装饰工程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招标单位(盖章): 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南郊社区 招标代理(盖章):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 2018 年 7 月 第 1 页 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2 页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项目业主 名 称 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南郊社区 2 1.1 项目名称 五山家园室内装饰工程 3 1.1 项目地点 南郊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4 1.2 项目招标 方式

2、公开 招标 5 2.1 招标内容 五山家园室内装饰 6 2.2 工期要求 7 日历天 7 2.3 质量要求 合格 8 3 资金来源 自筹 9 4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里有广告牌制作。 10 6.1 踏勘现场 各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招标人提供方便。 11 13.5 招标控制价 23000 元 12 15.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 45 日历天。 13 16.1 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 肆佰 元 第 3 页 14 18.3 投标文件 份 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5 19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 南郊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会议室 (

3、南通市崇川区狼山街道五山家园 12 幢 ) 收件人: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26 日 下午 14 时 30 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 16 开 标 开标时间: 2018 年 7 月 26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地点: 南郊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会议室 (南通市崇川区狼山街道五山家园 12 幢 ) 17 22.2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备注 本工程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南郊社区 联系人: 黄 主任 /15190829058 招标代理单位:

4、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 488 号金贸国际 25 楼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13-55083979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招标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 1 项至第 5 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部门有关规定,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确定安装单位。 2. 招标内容和范围、工期及质量 2.1. 本次招标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 项所述; 2.2. 本项目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 6 项

5、所述。 2.3. 本项目质量要求见前附表第 7 项所述。 3. 资金来源 ( 1)本工程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 8 项 。 4. 合 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里有广告牌制作。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参加本招标活动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2 所有投标文件均不退还。招标人对所有投标人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6. 踏勘现场 6.1. 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

6、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 论概不负责。 6.3.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但第 1 页 所有问题都应按本须知第 8 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疑纪要的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答疑会口头回答与否,最终均以书面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在收到答疑纪要后应立即签字或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悉。 (二)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 7. 招标文件的答疑 7.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发

7、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修改或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 3 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投标单位可将书面疑问发电子邮件至)。无论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 3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

8、澄清,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 3 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第 2 页

9、9.3.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进行研究的合理时间,招标人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 ,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

10、标文件的组成 1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 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 11.3 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 ; 11.4 投标函; 11.5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注:以上 11.3 中内容必须提供原件备查,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者,按废标处理。 1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2.1. 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扩展。 12.2.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也不得利用伪造、 转让、无效或者租借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 (四) 投标控制价的编制 13.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要求 13.1 招 标 控 制价 的 编制 执 行 建 设

11、工 程 工 程量 清 单计 价 规范 第 3 页 ( GB50500-2013),一般计税方法、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执行苏建函价2018156 号文件,有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的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 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和计价办法执行。 13.2 材料价格按 2018 年第 6 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指导价执行,再缺项按市场信息 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费用考虑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 13.3 不可竞争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装饰工程基本费率暂按 1.7% 计取 ,标化增加费暂按0.4%计取

12、 。 13.4 规费: 工程排污费暂不计,结算时按有关部门规定计取。 社会保障费: 装饰工程按 2.4%计取。 住房公积金: 装饰工程按 0.42%计取。 13.5 税金: 费率按 10%计取。 14.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4.1.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2014 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 额( 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5. 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应包含现场实地勘察及现场答疑所含的全部内容,

13、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材料、劳务及税、费和与现正在施工的单位的衔接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15.2.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成交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 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15.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投标报价。 本 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23000 元 。 第 4 页 15.4. 报价方式 15.5.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 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实行工程量清单

14、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5.6. 本工程的 招标控制价为 23000元 。投标人报价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 16.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本工程合同实施时以人民币支付。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

15、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7.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内,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8. 投标保证金 18.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方式缴纳。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400.00 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单独)用信封装好并写上投标人名称,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招

16、标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性而予以拒绝。 。 18.2. 对于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8.3.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 予以退还 (无息 )。 18.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无息 )。 第 5 页 18.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6.5.2 投标人 骗取中标 的; 16.5.3 中标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9.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投

17、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 投标人自行 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19.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均应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志 18.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应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8.2.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 18.3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18.5 投标文件正 、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2.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规定。 22.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 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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