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供方:郑州普乐图书音像有限公司 需方: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西路小学 供、需双方根据2018年8月27日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和二七政采谈判-2018-70号.2018年长江西路小学新建校集中采购项目招、投标文件,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货物名称及金额:序号货物名称折扣率总实洋1图书75%200000元合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元)二、图书质量要求:(1)供方提供的图书(含图书配带音像制品)等均为正版合法的出版物。图书印制质量标准:图书的印刷质量参照GB9851、GB/T18359、印刷行业CY/T4-29等国家和印刷行业标准有关规定执行。(2)图书分编; (2)
2、图书分类遵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2)图书分类主题标引遵照中国分类主题词表。 (3) 按照CALIS联合编目中心C级成员馆要求著录图书CNMARC数据; (4)图书特征表述完善。 (5)marc字段著录准确完整。 (7)图书如有光盘,编目需注明。 (3)图书加工;(1)加盖馆藏章。封面、扉页、书中各一个,要求:居中、清晰、勿歪斜、上下位置适当;(2)贴条形码。扉页及尾页上方各一个;(3)贴书标。书脊各一个.加覆透明保护膜;(4)如有随书光盘应取出单独存放,并在光盘套及光盘表面粘贴对应索书号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供方负责将图书运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并具备验收使用条件。六、供
3、方应在交货时向需方交付图书的目录及相关资料。七、付款方式: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八、违约责任: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图书、拒付货款,向供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需方和招标方逾期支付货款,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0.05%的滞纳金。供方所交的图书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图书,供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更换而造成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处理。供方不能交付图书,供方向需方支付未交付部分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供方逾期交付图书,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逾期交货部分总额0.05%的赔偿费。九、因图书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郑州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质量
4、鉴定,该鉴定结果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均应当接受。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七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供方:郑州普乐图书音像有限公司 需方: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西路小学地址:郑州市兴华南街与南三环交叉口西北角郑州图书城一楼A 131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于俊红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67653356 电话: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郑州建设西路支行 开户银行:帐号:411061300018150040274 帐号:税务登记证号:410102745797827 合同签字时间: 年 月 日合同签字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