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北海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目 录第一部分: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六: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七: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八: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一、机
2、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第五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北海市总工会概况一、部门职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根据中国工会的性质和特点,维护是其基本职能。北海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市总工会在市委和自治区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机关主要任务是:(一)依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二
3、)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领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开展工会各项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通过维护,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三)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和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全
4、市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和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行政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及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文体活动。(五)协助县、区党委和市直有关部委办局党委(党组)管理县、区总工会和产业、系统工会的领导干部;领导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
5、训规划,负责全市乡镇以上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六)承担全国、全区、全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七)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八)负责全市工会国际交流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港澳台工会的交流合作工作。(九)承担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人民政府委托处理的有关问题。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1、机构设置情况:三、内设机构市总工会机关内设9个职能部(室);下属事业单位有职工业余学
6、校、职工技术协作交流站和工人文化宫。建立了北海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北海市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北海市总工会法律援助站、北海市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北海市总工会基层工会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北海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15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2名;北海市教科文卫工会委员会,事业编制2名;北海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事业编制2名;北海市财贸旅游工会委员会,事业编制3名;市总工会为参公管理单位,资金来源为自筹(按工会法规定从2%工会经费中开支人员经费),除社会保障经费外无财政资金拨入。市工人文化宫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6人);市职工业余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人);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7、详见附件)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一)收入总计1,214,955.50元(上年收入总计1209176元,同比增加5779.50元,同比增长0.48%)。包括:1.财政拨款收入1,214,955.50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支出总计1,214,955.50元(上年支出总计1,
8、209,255.50元,同比增加5779.50元,同比增长0.48%)。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类)1,214,955.50元:主要用于本级及下属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全市困难职工、劳动模范补助支出其中:行政运行423,197.89元;其他群众团体事物支出210,000元,事业运行581,757.61元 行政运行423,198元(其中:职工养老社会保险423,197.89元,离退休费71.559.6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险、离退休费;事业运行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险、退休费;其他群众团体事物支出是财政补助困难职工帮扶配套经费和对
9、发放全市各级劳模津贴补助。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包括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 北海市总工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4,955.5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955.50元,项目支出210,000元。其中:行政运行423,197.89元;其他群众团体事物支出210,000元,事业运行581,757.61元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本部门2018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北海市总工会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
10、,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市总工会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部门本级和下属单位全部都是参公的:2018年市总工会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由工会经费留成部分解决,财政不承担机关运行支出。另外,市总工会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3)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由市总工会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方式解决,财政不承担事业运行支出。2017、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无预算安排。(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
11、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工会资产属社团资产,不参与国有资产登记,其所有权属全国总工会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北海市总工会共编制1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上一年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目标申报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八、预算绩效目标管理2017年,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项目市本级政拨款10万元。项目情况如下:(一)项目概况1立项背景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在市总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他们的家庭中或
12、失业、或大病、或子女上学、或遭遇突发灾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为了协助党和政府帮助困难职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忧虑最急迫的实际问题,按照上级工会和市总工会有关开展送温暖活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等有关通知精神,市总工会开展了生活救助、入学救助、大病救助、职业培训和法律援助等各项帮扶困难职工活动。2项目实施情况从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开始,全市各级工会就开展了各项救助活动,对困难职工进行形式多样的帮扶,帮助困难职工解决或缓解生产生活上的困难,使困难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工会组织的温暖。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市总工会的帮扶经费包括中央、自治区、市财政的各项帮扶资金,市总工会自筹
13、的帮扶资金等。按照帮扶计划,全年对困难职工进行了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日常帮扶、金秋助学、临时救助等,对困难职工进行生活救助、大病救助、入学救助。(二)项目绩效目标。困难职工将得到有效的救助,解决或缓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帮扶达到预期效果。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