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原镇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平原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巩固农村基层政权,进一步推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为乡村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依法行政,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廉洁自律、求真务实、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参与制定镇经济发展规划和增收节支措施,积极筹措资金,管好用好资金,支持发展镇经济建设。
2、二、部门基本情况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分别是共产党机关、政府机关 、人大机关、群众团体、农林水、群众文化,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9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6人;在编实有车辆11辆。离退休人员7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4人。 三、 决算表公示 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
3、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四、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5年平原镇决算总收入286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0.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部门决算总支出331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3.1万元,占总支出的59.2;项目支出1352.03万元,占总支出的4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1、基本支出情况。201
4、5年用于保障平原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3.1万元。与上年数1543.51万元对比,增加了419.59万元,增25.5%。2015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1044.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为271.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8;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646.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2、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平原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2.03万元。与上年数3054.04万元
5、对比减少1702.01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未完工或已完工待审计验收,未能形成支出。(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2.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与上年4491.78万元对比,减少1239.5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0.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460.9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4.61万元;2、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10万元;3、教育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1.3万元;4、文化体育
6、与传媒支出44.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0.1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元;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7.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528.55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4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8.51万元;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0.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9.6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34.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85万元;7、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2万元;8、城乡社区支出28.8万元,用于人员经费28.8万元;9、农林水支出1283.
7、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487.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6.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65.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34.11万元;10、住房保障支出56.75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65.86万元。(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平原镇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1.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1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8.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
8、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了相关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平原镇无因公出国(境)费。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平原镇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34万元。平原镇2015年未购置新车辆;2015年运行维护费29.34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6.75万元。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保障富联村、丙辉村、高里村、陇中村、勐盏村等村委会开展各项工作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以及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2015年平原镇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18人,接待费开支2.61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2.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
9、访群众及上级有关部门指导检查工作产生的费用。(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1、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2、相关口径说明(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盈江县平原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