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范1.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在产生地点严格分类管理”的要求。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临床医疗活动中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操作人员分类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2. 收集工人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3.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4.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化学性废物中批
2、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5.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6.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所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7.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
3、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8.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9. 负责医疗废物收集的工作人员做好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及类别的标识。通过垃圾专用箱运送至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泄露应及时更换盛放容器,并对污染区域彻底消毒处理。10.运送人员在运
4、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11.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12.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应严格分类存放医疗废物,并做好医疗废物产生量的登记工作。严格做到日产日清,清后流水冲洗并用0.1%的含氯消毒剂消毒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地面及容器。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与市政府指定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单位工人的医疗废物交接制度并做好登记,登记资料应保存3年。13.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用后将针头取下,针头放入防渗漏、耐刺的专用医疗废物锐器盒内,输液器置黄色医疗垃圾袋内。其它锐器(针头、刀片、穿刺针、载薄片等)用后也应置专用医疗废物锐器盒内,按医疗废物处理。本院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市政府指定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单位焚烧。14.任何个人不得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15. 执行医疗废物处理的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长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靴、戴口罩、帽子。医疗废物处理完成后立即按六步洗手法清洗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