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军建烧伤医院 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根据四川省卫计委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6号)及成都市、成华区卫计局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的合理应用,促进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用药”过度,合理降低医药费用,特制定本制度,对四川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列出的25个“重点监控药品”实行监控管理,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一、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周进(医疗院长)副组长:王朝阳(院长助理、医务科长) 杨瑛(药剂科主任)成员:杨遐辉(院长助理分管信息、后勤)、王霞跃(护理、院感负责人)、李东梅(医保专员)、张崇
2、联(大外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晏小厦(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王艳青(烧伤科主任)、尹衡(骨科主任)、李华仁(康复科主任兼门诊部主任)、李玲均(采购员)。领导小组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医务科,负责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完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确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其职责如下:(一)数据监测。监测统计我院住院部、门诊部各科室 “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包括使用品种、金额、用药医生、用药排名等,每月将情况进行公示。按卫计局要求定期上报监测数据。(二)用药培训。医务科、药剂科每年组织全院医师、药师进行合理用药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合理使用“重点监
3、控药品”,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考评档案,作为医师执业能力年度考评是否合格的依据之一。(三)处方点评。每月处方点评中“重点监控药品”列为点评对象。平时不定期对临床使用“重点监控药品”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处方点评公示中进行公示。(四)调整与控制。对于检查、点评、统计、监测中发现 “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采取口头警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措施。(五)限制措施。定期公布全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药品销售金额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重点监控药品”用量、金额、排名出现异常增长的,将对该药品采取限量、限科或暂停
4、采购措施。二、责任与奖惩。(一)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进行管理。(二)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1、 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2、 超说明书剂量用药;3、 超说明书比例用药;4、 超说明书频次用药;5、 超说明书疗程用药;6、 联合应用二种以上“重点监控药品”或疗程超过7天病历中无正当理由和未经科主任审批同意的。7、 违反说明书禁忌症用药;8、 其它不合理用药引起监管部门调取病历、申诉失败、受到处罚的。(三)对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科室及个人,分别进行以下处理:1、 第一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约谈责任人,处
5、罚金100元。2、 第二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科主任和当事人各处罚金200元,全院公示。3、 第三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奖金,暂停执业,进行专项学习和培训,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4、 因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导致卫计、医保等部门对我院进行处罚的,由院务委员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科室和个人责任。(四)全年未发生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科室和个人,作为年度考核、奖金发放、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优先考虑的依据之一。附件:四川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成都军建医院 2017年3月31日附件: 四川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序号名称品种名称(按通用名区分)剂型规格单位(瓶、盒)本季度使用量1质子泵抑制剂(不分剂型)泮托拉唑钠奥美拉唑钠兰索拉唑雷贝拉唑埃索美拉唑2中药注射剂注射用血栓通(冻干)舒血宁(银杏叶)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冻干)参麦注射液天麻素注射液参附注射液丹参川芎嗪注射液艾迪注射液注射用红花黄色素红花注射液3辅助用药注射用环磷腺苷葡胺、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脑苷肌肽注射液注射用骨肽骨瓜提取物注射液注射用胸腺五肽注射用复合辅酶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 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