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灵山县 2018 年扶贫开发财政专项资金 安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切实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不断 加大扶贫资金 投入 , 为全力打好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经济、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顺利完成全县 2018 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及时足额落实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按照“十一有一低于”“八有一超”的标 准助推 2018 年全县 42 个贫困村摘帽、 1.78
2、万贫困人口脱贫,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职责对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精准,切实发挥最大效益。 三、资金 筹措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十三五”全区脱贫攻坚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工作方案(桂政办发 2016 25 号)的要求,努力筹措扶贫专项资金,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一) 加大县本级财政预算投入。 按照文件要求按增量 10%- 2 - 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我县今年年初预算安排 4400 万元作为扶贫专项资金,同比增长 10%。 (二)盘活存量资金投入。 我县在 清理 2015 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 可统筹使用 100 万元资金中安排 50 万元用于扶贫,占盘活资金的 50
3、%,达到“ 将当年按规定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 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的要求。 (三)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年内计划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10182万元。至目前,上级财政下达我县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6729 万元已到位,并已全部安排到项目。同时,计划 争取新增债券资金(有偿) 8000 万元。 四、资金安排 为了更好地推进项目建设,加快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将资金切块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村级集体项目建设资金、扶贫产业 奖补资金等七大块项目资金,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分部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实施。总体要求是:项目建设在 2018年 3 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 5月份必须
4、开工(开工后向县财政局申请划拨 35%工程预付款); 9月底前完工; 10月底前完成验收; 11 月底前申请资金拨款并使用完毕;各项工作经费也需在 11 月底前申请使用完毕(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和分解任务,加强沟通配合。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 3 - 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 作,协同推进,提高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加快资金划拨进度。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一是 加强沟通。各专责小组之间的要沟通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在推进脱贫摘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各部门、各领域扶贫政
5、策的衔接度和契合度,形成工作合力。二是 上下联动。各专责小组要加强与上级专责小组和镇级扶贫办的沟通联系,同时加强对镇级的业务指导,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基层扶贫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宣传,强化培训。 县资金政策专责小组牵头, 一是 加大对资金管理使用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 。通过媒体、 印发宣传资料、入户宣传、文艺晚会等形式 ,提高政策知晓度。 定期 举办财政扶贫政策培训班, 促进各级各部门更好地 了解政策、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 二是 举办镇、村财务培训班。加强镇级、村极和村民合作社、财务人员各方面的财务知识培训,并进一步指导扶贫资金用款和报账。 (四)加强监管,
6、严肃纪律。 一是 加强制度建设。坚持 问题导向,针对扶贫 基础设施 、 扶贫产业奖补、 扶贫小额信贷 、村级财务管理等 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 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完善 扶贫产业奖补、扶贫小额信贷等 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 。 二是 加大监 督检 查力度 。县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要 加大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监督、审计力- 4 - 度, 每年至少 开展 两次以上的 全 县 扶贫资金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层层传导、压实责任。积极配合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和贪污扶贫资金 等违纪 违规行为
7、。继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通报约谈力度,督促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三是 严格执行 公告公示制度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积极 推进扶贫项目 阳光化管理,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镇(街道)、村政 务公开栏等 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 多角度、多方面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确保资金管理和使用安全 ,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扶贫的工作氛围 。 附件: 1.灵山县 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分解责任表(分项目) 2.灵山县 2018 年扶贫项目资金分解责任表(分部门) - 5 - 附件 1 灵山县 2018 年扶贫项目资金分解责任表(分项目) 单位:万元
8、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金额 已到位资金 资金缺口 责任单位 时间要求 备注 合计 22632 11179 11453 已到位资金:上级已下达专 项资金 6729 万元,县级安排预算专项 4450万元。 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0336.78 2336.78 8000 1.水泥路、砂石路 上级专项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 3500 3500 县扶贫办、县交通运输局 3 月份内完成设计, 5 月份开工划拨工程 35%预付款, 9 月底前完工, 10月份完成验收, 11 月底前向县财政局申请划拨资金并使用完毕。 2.水利人饮工程 上级专项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 1500 1500 县水利局 3.2016 年审计
9、后增加的项目资金 上级专项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 1000 1000 各镇政府(街道办) 6 月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4.待定基础设施项目 上级专项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 2000 2000 县扶贫领域相关部门 10 月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5.移民安置工程(配套设施和部分风貌改造)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117 117 0 县水库移民局 6 月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6.易地扶贫搬迁征地费补助 上级专项 354 354 0 县水库移民局 6 月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 6 -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金额 已到位资金 资金缺口 责任单位 时间要求 备注 7.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上级专项 273 273
10、 0 县民族局 8 月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 8.2017 年未完成项目资金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1592.78 1592.78 0 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6 月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二、村级集体项目建设资金 4838 4838 0 1.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资金 上级专项 4638 4638 0 县委组织部、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各镇政府(街道办) 3 月底前开工, 5 月底前完工验收和申请划拨资金并使用完毕。 2.檀圩镇桥梓村发展村级集体项目建设资金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200 200 0 檀圩镇政府(桥梓村委实施) 5 月前申请划拨 并使用完毕。 三、扶贫产业奖补资金 上级专项 362
11、6 952 2674 县产业专责小组 10 月上旬完成验收, 10月底前申请划拨资金并使用完毕 。 其中补发 2017 年 952 万元 四、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上级专项 560 280 280 县扶贫办 按季度申请拨付(每季度 10号前将拨款资料送至县财政局拨款) 五、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等工作经费及伙食补助等 1291.22 1291.22 0 1.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生活、工作补助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475.02 475.02 0 县委组织部 按季度申请拨付(每季度 20号前将拨款资料送至县财政局拨款) 2.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移动终端配置经费、工作分
12、队长工作经费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211.2 211.2 0 县委组织部、各镇政府(街道办) 4 月底前划拨, 11 月底前使用完毕。 - 7 -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金额 已到位资金 资金缺口 责任单位 时间要求 备注 3.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经费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605 605 0 县扶贫办、各镇政府(街道办) 4 月底前划拨, 11 月底前使用完毕。 六、培训经费(“雨露计划”) 上级专项 460 232 228 县扶贫办 分春、秋两季,即 6 月和 11 月划拨资金。 七、各项工作经费 1520 1249 271 1.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13、25 25 0 县委组织部 11 月底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2.县攻坚办及专责小组工作经费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130 130 0 县扶贫办、各专责小组 11 月底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3.镇级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80 80 0 县扶贫办、各镇政府(街道办) 11 月底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4.扶贫信息员经费 县本级扶贫 预算资金 400 400 0 县扶贫办 按月申请划拨。 5.贫困村基础设施工程相关服务费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380 380 0 县扶贫办 10 月底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6.贫困户验 DNA 亲子鉴定费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30 10 20 县扶贫
14、办 11 月底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7.扶持 74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74 74 0 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 6 月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8.扶贫就业帮扶资金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150 150 0 县人社局 9.其他工作 经费等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251 251 县相关部门 11 月底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 8 - 附件 2 灵山县 2018 年扶贫项目资金分解责任表(分部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资金来源 金额 已到位资金 资金缺口 责任单位 时间要求 备注 合计 22632 11179 11453 已到位资金:上级已下达专项资金6729 万
15、元,县级安排预算专项 4450万元。 一、县扶贫办 7737.78 3709.78 4028 1.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贫困户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上级专项和 新增政府债券资金 560 280 280 县扶贫办 按季度申请拨付(每季度10 号前将拨款资料送至县财政局拨款) 2.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经费 121 个贫困村,每村帮扶经费 5 万元,用于第一书记改善所驻村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困难群众发展增收项目等相关经费支出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605 605 0 县扶贫办、各镇政府(街道办) 4 月底前划拨, 11 月底前使用完毕 3.培训经费(“雨露计划”) 扶贫对象学历教育、技能、技术培
16、训等支出 上级专项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 460 232 228 县扶贫办 分春、 秋两季,即 6 月和11 月划拨资金 4.县攻坚办及各专责小组工作经费 各专责小组工作经费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130 130 0 县扶贫办、各专责小组 11 月底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5.镇级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80 80 0 县扶贫办、各镇政府(街道办) 11 月底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6.扶贫信息员经费 扶贫信息员工资补助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400 400 0 县扶贫办 按月申请划拨 - 9 -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资金来源 金额 已到位资金 资金缺口 责任单位 时间要求 备注
17、7.贫困村基础设施工程相关服务费 项目服务费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380 380 0 县扶贫办 10 月底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8.贫困户费 DNA 亲子鉴定费 鉴定贫困户 DNA亲子鉴定费用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30 10 20 县扶贫办 11 月底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9.2017 年未完成项目资金 2017 年未审结项目资金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1592.78 1592.78 0 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6 月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10.水泥路、砂石路 修建贫困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上级专项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 3500 3500 县扶贫办、县交通运输局 3 月份内完成设计, 5 月份开工划
18、拨 工程 35%预付款, 9 月底前完工, 10 月份完成验收, 11 月底前向县财政局申请划拨资金并使用完毕。 二、县委组织部 5349.22 5349.22 0 1.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生活、工作补助 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等工作经费及伙食补助等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475.02 475.02 0 县委组织部 按季度申请拨付(每季度20 号前将拨款资料送至县财政局拨款) 2.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移动终端配置经费、工作分队长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211.2 211.2 0 县委组织部、各镇政府(街道办) 4 月底前划拨, 11 月底前使用完毕。
19、 3.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25 25 0 县委组织部 11 月底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4.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资金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上级专项 4638 4638 0 县委组织部、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各镇政府(街道办) 3 月底前开工, 5 月底前完工验收和申请划拨资金并使用完毕。 三、县水库移民局 471 471 0 - 10 -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资金来源 金额 已到位资金 资金缺口 责任单位 时间要求 备注 1.移民安置工程(配套设施和部分风貌 改造) 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117 117 0 县水库移民局
20、 6 月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2.易地扶贫搬迁征地费补助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上级专项 354 354 0 县水库移民局 6 月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四、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 3700 1026 2674 1.扶贫产业奖补资金 产业化发展 上级专项 3626 952 2674 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 10 月上旬完成验收, 10月底前申请划拨资金并使用完毕。 其中补发 2017 年952 万元 2.扶持 74个农民专业合 作社标准化建设 工作经费 县本级扶贫预算资金 74 74 0 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 6 月前申请使用完毕 五、县水利局 1500 0 1500 1.水利人饮工程 人饮基础设施建设 上级专项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 1500 1500 县水利局 3 月份内完成设计, 5 月份开工划拨工程 35%预付款, 9 月底前完工, 10 月份完成验收, 11 月底前向县财政局申请划拨资金并使用完毕。 六、县民族局 273 273 0 1.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上级专项 273 273 0 县民族局 8 月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 七、各镇政府(街道办) 1200 200 1000 1.2016 年审计后增加的项目资金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上级专项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 1000 1000 各镇政府(街道办) 6 月前申请划拨并使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