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销策划咨询服务合同甲方:大连圣安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4号上方港景A座2305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在北京地区推广圣安德电子交易平台提供营销顾问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第二条 委托事项及服务内容 2.1 甲方委托乙方制定圣安德电子交易平台在XXX地区的总体营销战略、执行策略、年度总体营销推广方向、媒体策略、主要营销阶段计划等。 2.2 甲方委托乙方制定营销推广费用预算,
2、协助制定项目各阶段广告营销策略、表现方式、媒体选择和运用策略等。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材料:项目背景、主要运营模式、产品特色和其它相关资料;甲方指定专人参与XXX市场的策划工作,并负责与乙方联系有关文件往来,对乙方提交营销方案报告进行审查、修改直至签字认可。 3.2 乙方在项目策划合同期内,甲方负责乙方高层(总监以上级别)往返大连经济舱机票两次。如增加次数需甲方书面同意。第四条 策划方案及具体实施 乙方应通过充分市场调研对市场环境、消费群体、买家心理、平台自身竞争力、发展定位等进行详细分析,并针对平台特点和特定目标群体详细研究推广策略、价格策略、推广时机等,形
3、成详细可实施策划方案。第五条 策划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 营销策划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固定费用方式,经甲方确认策划咨询方案及实施效果后每年支付人民币 整(¥ )。 该费用已包括为执行营销策划活动发生的所有人工、宣传品、餐饮、税金等支出;如当月无营销活动或营销活动未经甲方批准,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第六条 保密 对执行合同条款中知悉的业务数据为商业机密,除法律规定情形外不得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提供,否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责任。第七条 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4)份,双方各持二(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大连圣安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公章 公章二一六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