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 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 招 标 文 件 建设单位 :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日期: 2018 年 6 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第一章 选定招标公告 . 2 第 二 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 5 第 三 章 投标须知 . 6 (一)总则 . 6 (二) 投标 文件 . 7 (三)投标纪律 . 9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 9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 10 (六)开标、评标、定标 . 11 第 四 章 评标办法 . 14 第五章 投标 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 16 第二部分 附件 一 .投标函 . 20 二 .
2、投标保证书(承诺函) . 21 三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2 四 . 投标报价表 . 23 五 . 招标代理方案 . 24 2 第一章 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 招标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 招标人名称: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2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湘乡市新湘路街道引凤路 001 号 。 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 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经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湘乡发改经开投【 2018】 1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
3、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依据湘建建【 2013】 18 号 、湘政办发 2017 66 号、湘建监督函 2018 6 号、湘建监督函 2018 22 号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 项目地点:湘乡市原湖南铁合金厂内。 3.2 建设内容及规模:原湖南铁合金厂厂区及周边区域,修复范围约为 926 亩,一期工程位于原湖南铁合金厂厂区北部,修复范围为 315 亩。 项目估算总投资 7656.26 万元,其中直接工程建设费约 6884.86 万元。 3.3 招标代理范围: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材料设备的采购等全部招标代理项目。
4、 3.4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依照湘建建【 2013】 18 号 、湘政办发 201766 号 、湘建监督函 2018 6 号、湘建监督函 2018 22号 ,采取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 3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 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工程师 2 名。(人员资格要求中的职称证书可以用相应注册类证书替代,例如高级工程师可以用壹级
5、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替代;工程师可3 以用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替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 2018 年 6月 19 日 9:00 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 14:30(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 14 时 3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 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参加开
6、标会议,否则投标无效。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 提交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居民身份 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湖南省湘乡市新湘路街道引凤路 001 号 联 系 人: 赵子奇 电 话: 15273236959 4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 招标 人联系人、
7、电话、 地址 招标人: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南省湘乡市新湘路街道引凤路 001 号 联 系 人:赵子奇 电 话: 15273236959 3 项目名称 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4 项目工程类型 环保工程 5 项目规模和 投资情况 原湖南铁合金厂厂区及周边区域,修复范围约为 926 亩,一期工程位于原湖南铁合金厂厂区北部,修复范围为 315 亩。 项目估算总投资7656.26 万元,其中直接工程建设费约 6884.86 万元 6 项目建设地点 湘乡市原湖南铁合金厂内。 7 招标范围 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材料设备的采购等全部招标代
8、理项目。 8 投标人资质 及其他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工程师 2 名。(人员资格要求中的职称证书可以用相应注册类证书替代,例如高级工程师可以用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替代;工程师可以用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替代) 9 代理 服务收费标准 投标报价基准价为在投标报价上、下限值范围内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报价上限值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及其补充文件规定收费
9、标准的 100%计取,报价下限值为 98%计取。 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情况按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置的上限值或低于招标人设置的下限值的,其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10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8 年 6 月 19 日 9:00 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 14:30(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质疑文件接收邮箱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的时间 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答
10、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 11 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二副 12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及地点 提交 地 点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收件人: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5 13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18 年 6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4 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 3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5 开标现场原件携带 清
11、单 营业执照副本、项目机构人员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 项目机构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3 个月 社保局出具的 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依据湘建建【 2013】 18 号 、湘政办发 2017 66 号、湘建监督函 20186 号、湘建监督函 2018 22 号文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招标代理单位的招标,本项目 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 将采用 综合评估法 选择招标代理单位。 1.工程概况 1.1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12、项目建设内容及 规模:原湖南铁合金厂厂区及周边区域,修复范围约为926亩,一期工程位于原湖南铁合金厂厂区北部,修复范围为 315亩。 项目估算总投资 7656.26万元,其中直接工程建设费约 6884.86万元 1.2.招标项目类型:环保工程。 2.招标范围 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材料设备的采购等全部招标代理项目。 3.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3.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其他人员 要求 :工程师 2 名。(人员资格要求中的职称证书可以用相应注册类
13、证书替代,例如高级工程师可以用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替代;工程师可以用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替代) 3.3 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 (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招标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其结果如何,概由投标人自理。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经招标监管部门备案后的按本工程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 7 第一章 投标前 附表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5.2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
14、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任何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如果认为招标文件有问题需要澄清 ,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至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此时间之后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不再答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
15、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项目代理人都将在报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后于前附表所注明的时间内予以发布,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代理人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同等约束作用。投标人未提出疑问的,中标后发现招标文件错误或矛盾而导致的 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投标报价基准价为在投标报价上、下限值范围内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报价上限值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文及其补充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 100%计取,报价下限值为 98%计取。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上述
16、范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情况按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8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 费 务 类 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
17、利和义务参照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约 定。 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率累进计算。以每个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 1.0%=1万元 ( 500-100)万元 0.7%=2.8万元 ( 1000-500) 0.55%=2.75万元 ( 5000-1000) 0.35%=14万元 ( 6000-5000) 0.2%=2万元 9 合计收费 =( 1+2.8+2.75+14+2) 约定折扣 =22.55(万元) 约定
18、折扣 合同履行期间,受托人有义务为招标人提供法规政策和程序咨询;合同履行期间和期满后,受托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接受各种监督检查。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受托人应将此因素计入投标报价。 (三)投标纪律 投标单位不得对招标人、评标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不得以挂靠单位、转让证件等形式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投标单位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各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标人的一切会议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干预、扰乱会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书中的一切证明、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工程招标的一切活动,必须出示其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和技术标可装订为一本。 8.1 商务标部份应包括下列内容: ( 1)参加投标的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 (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参加 ,授权委托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见附件样本 3,并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 证和被授权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2)投标承诺函 见附件样本 2 ; ( 3)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样本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