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柞岗镇中心小学校2017-2018学年度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实施方案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是转变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考核教育部门、评价学校工作成效的片面教育政绩观,树立全面实施素质教 育的科学教育发展观的重要前提。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彻底整治“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执教、依法办学,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和青冈县中小学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严格执
2、行课程方案。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不得挤占艺术课、体育课、地方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自习、大课间体育活动、班会及团队活动时间。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和 1 项艺术特长。因地制宜开发校本课程,发展学生兴趣、爱好、特长,形成学校特色。一年级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二、严格规范作息时间。严格遵守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坚决纠正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学校不安排走读生上早、晚自习,对于自愿到学校自习的学生, 学校不收费,不安排教师进行上课、复习、考试、集体辅导
3、等教学活动。住校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超过21时30分。三、严格禁止违规收费补课。我校不在课余时间、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曰组织在校学生集体补习文化课或上新课,不通过组织上课、补习、辅导、自习等向学生收取费用。在职教师一律不从事有偿补课。学校、教师不组织、引导本校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班,不将校舍出租给其他教育机构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学校在学生课佘时间开放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及其他文体设施等公共资源。四、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我校科学管理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课外书面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要求教师加强作业设计研究,丰富作业。五、严格规范考试和评价工作。
4、我校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科目。一、二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举行一次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全校统一考试。学科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教师工作。 考试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不公布学生 考试分数、名次。六、严格管理学生用书。我校严格管理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教学用书不超出省定教学用书目录选用范围。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制,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订购教辅材料,小学其他年级自愿选择订购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内的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七、严格规范
5、招生和编班行为。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班级人数不超过45人。实行阳光、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尖子班”等,分班过程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监督。八、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领导组织,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九、严格责任追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建立规范办学行为责任倒查制和责任追究制,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整治处罚力度。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意见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 批评或调离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柞岗镇中心小学校 201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