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混凝土地面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具体事宜如下: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浮山县职业中学室外硬化、浮山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室外硬化工程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料。甲方供商品混凝土。、工程范围与内容: (1)甲方负责混凝土地面的基层处理工作:碾压、机械找平、(乙方配合找平)。 (2)乙方方负责C25混凝土地面施工:定位放线、支侧模、混凝土摊铺、振捣、提浆、磨光、割缝等相关混凝土地面所有工序的施工。 (3)甲方负责提供槽钢、马路切割机、振捣机
2、具一台套。 (4)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混凝土标准地面施工方案施工。 第二条 工程量及工期 1、暂定工程量:混凝土地面平方米,以实际面积结算。 2、工期: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日历工期天,如遇雨天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工期顺延。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施工,达到混凝土地面验收合格标准。 第四条合同价款1、合同价款计算:每平方米元,合同总价约:元2、工程量按实际结算。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乙方进场施工三内支付工程总价的%;当完成地面混凝土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总价的%;工程竣工后的七日内支付工程余款及工程总价的%。 第六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派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处理、
3、协调、执行甲方对于工程质 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控制与管理,行使奖罚,具有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决定权与否决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要求。确保无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否则一切经济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供电源二级箱以上电源,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 (3)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 (4)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2、乙方职责 (1)乙方派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 (2)施工现场内做到工完场料清。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
4、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关于工期延误 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过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提供施工场面、甲供材料及相关开工条件。 (2)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 第十条违约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工程按照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之日,此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处,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发生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 发包方:承包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