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工作制度根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为推进我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现制定相关制度如下:一、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任务和要求成立推进我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我院学习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党委成员、副检察长、纪委书记、政工科长担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和本院党委关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指示和精神,对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领导、指导、协调和服务全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
2、,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好宣传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工科,主要职责:负责与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办公室的联系、协调;负责组织各类文稿、讲话稿的起草、审核、报批、发文、上报;沟通、协调各支部、各科室开展创建活动;完成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人员协调、后勤保障,相关会议、活动的筹备,各种会议的记录,对各种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典型的宣传报道;各种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建立工作计划方案研究部署制度。每年年初,政工科要根据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院党建工作实际,拟定学习计划,报主管院领
3、导审核后,再报领导小组和院党委研究作出决定,然后拟定学习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各支部结合工作,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并将计划发至每一名党员干部。主管政工院领导或各支部书记要对方案、计划亲自把关,指导和督促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抓好计划的落实。三、建立“三个一”学习制度。全院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到“三个一”,即每季度精读一本法律书,每半年写一篇学习心得,每年写一篇与检察工作相关的调研文章。通过开展此活动,不断夯实全体检察干警的理论功底和文化素养,促进学习能力和调研水平不断提高。四、建立“读书月”学习制度。将每年8月定为我院党员的读书月,结合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热点,选定书目,有针对性地部署学习法律、科技、金融、文学
4、等相关知识。并利用局域网推广交流读书的心得和感悟,逐步使广大检察人员养成“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不断丰富文化知识,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五、建立“周五学习日”制度。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全院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由各科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集中进行政治理论或具体业务知识的辅导学习。六、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纳入本院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建立述学评学机制,党员干部在每年工作总结和述职时,要向组织汇报个人学习情况,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干部和党员“先优”评选的重要依据。七、建立和抓好点评总结制度。要建立随机点评和年终总结工作机制,一是点评:主要根据特色学习活动情况进行点评,要求点评前各责任科室将情况收集整理报主管院领导,由主管院领导或支部书记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评讲;二是总结:每年年中和年终,要将学习情况进行归纳和总结,并总结情况通报全院及报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八、建立宣传工作制度。政工科、办公室要加强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党组织的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典型和成果,营造热爱学习、崇尚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不断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引向深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