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威市2019年公开遴选教师经历业绩评价表单位(盖章): 学校党总支(支部)书记或校长(签字): 姓 名报考岗位自评总分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评分总分教育局考评组评分总分评价项目序号量化标准自评分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评分教育局考评组评分学历(10分)1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学历计8分2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计9分3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计10分教学课时量或指导教学天数(30分)42018年秋季学期至2019年春季学期,课时量达到标准(专任教师小学500节、初中450节、高中400节,幼儿园200节,行政领导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教研人员达到规定的指导教学天数)计28分,达不到计25分,本学年度请产假或组织安排
2、脱产学习期间按照标准课时量计算。课时量每超1节另加0.02分,教研人员到校指导教学天数每超1天另加0.2分,累计不超过30分。(严禁将专任教师的工作量折合课时量,只算正课,不含自习和辅导)教学成绩(20分)52019年春季学期,市直学校和乡(镇、街道)初级中学所任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达到本校同级同科目平均分及以上(2019年春季学期担任高三年级理综、文综相关科目教学任务的,成绩以云南省2019年第一次省统测成绩为准),小学教师达到本乡(镇、街道)同级同科目平均分及以上的计20分,平均分以下或没有任教成绩的计15分。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 (10分)6现担任市直学校、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3、校长(园长)、副校长(副园长)、副书记的计8分7现担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主任(组长)正副职或学校中层负责人正副职的计7分8现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计6分9现未担任班主任工作但担任学科教师或承担其他教育教学任务的计5分教研成果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2分)10在国家级正式教育教学教研刊物上公开发表教学教研论文、调研报告计2分,教研论文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1.5分、1分、0.5分。11在省级正式教育教学教研刊物上公开发表教学教研论文、调研报告计1.5分,教研论文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1分、0.7分、0.3分。12在地市级正式教育教学教研刊物上公开发表教学教研论文
4、、调研报告计1分,教研论文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0.8分、0.5分、0.2分。13在县级教育刊物上发表教学教研论文、调研报告计0.6分,教研论文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0.5分、0.3分、0.1分。评价项目序号量化标准自评分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评分教育局考评组评分引领示范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3分)14现担任省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计3分,主要成员计1分15现担任地市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计2分,主要成员计0.8分16现担任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计1分,主要成员计0.5分17承担国家、省、市、县以上专题讲座主讲,分别
5、计3分、2分、1分、0.5分18承担国家、省、市、县公开课、示范课主讲,分别计3分、2分、1分、0.5分19参加国家、省、市、县级课赛或其他与教学工作有关的比赛,获一、二等奖的分别计3分、2分、1分、0.5分20主持国家、省、市、县级课题并结题的分别计3分、2分、1分、0.5分;参与课题并结题的分别计1分、0.8分、0.6分、0.3分。课题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批准,须有申报审批立项程序,有研究过程、课题成果、结题验收等材料21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国家、省、市、县指导教师奖,分别计1分、0.8分、0.6分、0.3分专业技术职务 (8分)22正高级教师计8分,高级教师(中学高级,高级讲师
6、)计7分,一级教师(中学一级,讲师)计6分,二级教师及以下计5分 年度考核(9分)232016-2018年度考核,合格等次的,每年计2分;优秀等次每年计3分,累计不超过9分。表彰奖励(8分)24工作以来受国家级表彰每次计8分,受省部级表彰每次计7分,受市(厅)级表彰每次计6分,受县(处)级表彰每次计5分,受乡(科)级表彰每次计3分,受校级表彰每次计1分。受多次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计分,最高不超过8分。注:所获表彰须为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各学校综合性表彰。合计100分本表由考生在自评分栏打分,市直学校或中心学校组织考评组复核打分,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并追究有
7、关人员责任。注:市直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组织考评后由党总支(支部)书记或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乡(镇、街道)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学校对报考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后报中心学校考评组评分,中心学校党总支(支部)书记或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本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重要提示:宣威市城区学校2019年公开遴选教师经历业绩评价包括八个项目24项量化指标,合计100分。每个项目所得分数(含加分)不能超过该项目总分。其中第4、5、6、7、8、9、23项指标由参加遴选人员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并评分,其余17项指标由本人提供相关依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规定时限内不提供有效依据材料的不计分。评价表不能涂改
8、,经学校党总支(支部)书记或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学校印章方为有效。宣威市2019年公开遴选教师经历业绩评价办法宣威市城区学校2019年公开遴选教师经历业绩评价包括八个项目24项量化指标,合计100分。每个项目所得分数(含加分)不能超过该项目总分。其中第4、5、6、7、8、9、23项指标由参加遴选人员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并评分,其余17项指标由本人提供相关依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规定时限内不提供有效依据材料的不计分。评价表不能涂改,经学校党总支(支部)书记或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学校印章方为有效。具体评价办法如下:一、学历(最高得10分)。本次遴选根据本人学历情况,1、2、3项取现有最高学历得分,不可累
9、加。要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所在学校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学校公章。二、教学课时量或指导教学天数(30分)。2018年秋季至2019年春季学期课时量加分,课时量以课程时间表为依据,由任教学校出具证明,校长或书记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教研人员由所在中心学校出具下乡指导教学工作的证明,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三、教学成绩(最高得20分)。2019年春季学期教学成绩,市直学校和乡(镇、街道)初级中学所任课程期末考试成绩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2019年春季学期担任高三年级理综、文综相关科目教学任务的,成绩以云南省2019年第一次省统测成绩为准),小学成绩由中心学校提供。须由校长签字并加盖
10、学校公章。个人教授两门以上课程或两个以上班级的,取成绩好的加分。四、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最高得10分)。根据本人工作情况,按报名时担任的行政职务评分,个人担任多个行政职务的,可累计计分,最高不超过10分。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经历截至2019年6月30日必须达到三个月及以上,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必须注明所担任职务的起始时间),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五、教研成果(最高得2分)。根据本人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正式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或论文获奖情况,以最高级别计算。最高不超过2分。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版本提供打印件,并附网址链接。(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1、,是指在取得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凡在增刊、专刊、特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属范围。)六、引领示范(最高得3分)。根据本人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承担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主要成员情况,以最高级别计算。承担专题讲座作、公开课、示范课、课题、参与课赛或与教学相关的比赛、指导学生获奖等情况,分别以最高级别计算。最高不超过3分。七、专业技术职务(最高得8分)。根据本人取得的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不累计计分。八、年度考核(最高得9分)。根据2016、2017、2018年度考核结果评分。年度考核结果由学校出具证明。累计不超过9分。九、表彰奖励(最高得
12、8分)。根据工作期间受表彰情况,所获表彰须为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各学校综合性表彰。获多次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计分,最高不超过8分。须提供受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复印件。 经历业绩评价表填写完成之后,请考生本人于2019年 8月8日17:30前将经历业绩评价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市直学校或中心学校组织考评组进行评分,8月10日前由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统一报送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教育体育局于8月11日至12日组织考评组对材料进行核实打分。过时视为放弃参加经历业绩评价。考评得分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告。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员要按照评分表顺序,对提供的佐证材料在右上角逐一编出序号,按照评价表1至24号的顺序逐一列出(见附表)。上报材料时,按照宣威市2019年公开遴选教师经历业绩评价表、佐证材料目录、佐证材料的顺序整理、用订书机装订后装袋。 外县(市、区)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自评分栏进行自评(不需要学校进行评分),并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连同经历业绩评价报告于2019年8月10日当天报送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逾期不受理。佐证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份数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