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印发海边街道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各社区居委会、街直各部门:现将2017年海边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海边街道办事处2017年5月21日2017年海边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2017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全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坚持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平台,
2、以“点题普法、点名说法、点滴学法、点睛用法”为载体,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围绕中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以宪法为核心,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加强宪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树立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围绕金砖会晤、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建军90周年等大事喜事,组织开展“护航金砖会晤普法在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2.
3、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大力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涉麻涉毒、电信诈骗、涉爆涉矿、进京非访、交通违法、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消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旅游、青少年维权、妇女维权等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广泛宣传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不断增强社会知晓度,确保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建设4.明确“七五”普法工作职责,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对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制定出台海边街道“七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分工方案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纳入街道对社区(村)、辖区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5.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具体贯彻落实,真正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的过程,成为面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三、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6.突出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完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制度等制度。组织不少于次中心组学法,组织开展年度公职人员学法用
5、法考试,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大型系列宣传活动。7.强化青少年“关键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健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要精心谋划,继续组织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进校园普法教育宣讲活动。要认真协助组织学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工作,做好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情况,推动海边街道“法律进校园”全面展开。8.推进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警示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展览室、法治文化创作室等,打造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9.强化基层重点人群学法用法。要结合民
6、俗,积极开展重点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留守儿童、社区两委干部、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能力。至少要开展一次以上的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的大型系列宣传活动。10.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经常性法治宣传和法治文艺活动,继续推进社区“五个一”建设,加强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社区两委进行集中法治培训或学法考试。1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企业活动。协助辖区内机关、单位、企业建立法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
7、定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三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第四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
8、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第五条 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二)
9、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第六条 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
10、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第七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上级党委应当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第八条 上级党委应当将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第九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第十条 中共中央、国务院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