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除施工方案组织准备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由公司项目经理任组长,公司项目工程师、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和资料员参加。项目部每天召开碰头会,公司项目每周在现场召开一次办公会,具体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设备、劳动力及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有关问题。确保工程按业主要求,优质、高速、如期完成。 2技术准备 2.1本工程的技术人员认真理解施工图纸和学习有关设计文件,认真听取设计公司、监理等单位技术交底,熟悉图纸内容,领会设计意图,了解各专业、各工种之间相互配合的关键所在。 2.2做好对各施工班组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特别是对特殊工艺的技术交底和施工研讨,同时要深化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预
2、算和加工件的翻样工作等。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及早报请施工监理和业主认可。 2.3按该工程的特点和设计要求,搜集备齐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标准图集、技术资料及工具书等。准备好度量衡器具及各种测量仪器和试验检测设备,并经合格的计量单位校验、核定后才能运用到工程上。 3.2本工程为拆除施工,施工过程中备足易损件,保证施工正常运行。4施工现场准备4.1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建筑物竣工图,拆除前进行施工现场堪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2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3对拆除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4为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拆除作业人
3、员准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 4.5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 4.6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4.7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4.8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9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10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5作业条件 在拆除工作前,必须弄清本建筑物周围的管线情况,包括管线图,市政排污水管,光缆等,确定线路走向,必要时开洞确认位置。切断所有与建筑物的管线。当建筑外测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拆除施工 1拆除总体原则 拆除施工时要求确保楚王陵园区内正常的运行,同时保持馆外环境清洁。本拆除施工方案是针对汉史馆一层、二层所有轻质隔墙,顶部石膏板、杉木板顶,地面石材、地胶、地毯,部分砖墙、砼柱子,墙面干挂石材等拆除工程而编制。 2拆除顺序 2.1首先检查安全通道情况,必须保持安
5、全通道畅通无阻。 2.2作好一些预留设施、重要部位、部件的防护保护工作,拆除承重墙时要先加固(由专业队伍施工),得到相关单位的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3将拆除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品包括废纸、纺织品、木制品等集中外运。 2.4本工程为多层建筑物,高空作业采用移动式脚手架。 4.2.5拆除顺序为:切断电路关闭给排水管拆除管线室内门窗吊顶龙骨墙面砖地砖石膏板隔墙内墙等。 2.6清理各层遗留物及垃圾等。2.7清理现场、竣工验收。3、拆除主要方法 3.1工人分成两个组,每组人数分工明确。 3.2将各房间门拆掉(根据情况可成套拆卸,也可分别将门及门框拆卸)码放在不是要拆的隔墙处,以备晚上运输组二次
6、搬运。 3.3拆除吊顶龙骨时工人站在移动脚手架上先将石膏板(杉木板等)逐块拆下码放整齐,再将吊件用手动压力钳将吊件剪断,也分别打成捆,待运。拆除吊顶时吊杆等物品要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保留或者拆除。 3.4拆除隔墙将石膏板(木工板等)用撬棍撬开(尽可能的拆成半张大小、便于搬运)码放整齐待运,再用大锤和撬棍将轻钢龙骨(木龙骨等)拆掉并分别打成捆待运(龙骨长度不宜超过2米,方便搬运);拆砌块墙先用切割机把墙体分块切割,拆除材料及时运到指定的地点,等待外运。 3.5运输组一般情况下白天拆晚上运,要求当天拆的物品当晚要基本运完,尽可能的不要给现场留有物品,更不能在拆除现场以外的地方存放物品。 5、施工
7、保证体系 5.1挂好施工安全生产牌和文明施工牌,做好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护。在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5.2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拆除方案实施拆除施工作业。拆除前,应先切断电源,并关闭天然气。人工拆除通常应按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当拆除一部分时,应先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拆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得冒险作业。 5.3在拆除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不明电线(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
8、施,经处理后方可施工。如发现有害气体外溢、淹埋或人员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4进行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5.5拆除时对拆除物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 5.6拆除管道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 5.7制定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8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5.9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5.10拆除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渣土清运出场。拆除工
9、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6.1防震、减少噪音措施。 6.1.1本工程大多采用性能好、噪音低、振动小的机具及设备。 6.1.2不破坏任何主体结构及其他保留物。 6.1.3运输车辆在场区及居民区行驶速度控制在5公里/小时内,禁止鸣笛、哄油门。 6.1.4人员在施工其他场所或经过时,禁止大声喧哗。 6.1.5装卸物品时轻拿轻放。 6.1.6拆除作业时,一律由上而下拆除,禁止整堵墙面或大块从高处倒塌,绝对禁止从建筑物下方掏空使建筑物整体倒塌。 6.1.7对噪音较大的机械设备要搭隔音棚。 6.1.8对办公区、生产区较近的施工部位,要搭设隔音墙。 6.2施工现场防火措施为搞好消防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及周边建筑物
10、、设备设施及人身安全,实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消除火险隐患,为此特制定施工期间防火措施: 6.2.1施管人员进场前进行全员安全防火教育培训,建立逐级防火责任制,对消防工作搞的好,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奖励,对不按防火职责办事或违反者,要按情况和造成的后果轻重,给予处分或处罚,触犯刑律的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2完善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根据甲方提供的水源,配备消防带2盘,灭火器10个,包括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 6.2.3建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专职安全员任副组长,各施工队队长任组员。成立义务消防队。 6.2.4对施工现场内重点部位进行登记,制订灭火作战方
11、案,并不少于二次的进行演练。 6.2.5义务消防员要达到“二知三会三能”(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会报火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能检查出问题,能宣传防火常识,能扑救初起小火)。 6.2.6封闭施工现场的同时,要留足够的消防通道。 6.2.7要组织相关人员经常检查、指导、宣传防火知识和通报检查结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现事故苗头采取措施,发现火灾及时报告。 6.2.8进场后,对施工区域内的易燃物,如棉纱、旧布、油污品、树叶进行清扫,装袋运出现场,到指定消纳场进行妥善处理。 6.2.9拆除木质结构和带有油污物品时严禁动明火,并对所拆除的物品及时清运出场。 6.2.10严格用电管理,严禁私搭乱接
12、,接临时用电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规范安装电器及照明设施,绝对不允许用电取暖、做饭等非生产用电。 6.2.11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须对周围易燃物进行清理,经检查合格后报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6.2.12如有情况应及时上报,以免耽误救火时机。必要时拨打火警119。 6.3电焊、气割安全防火措施 6.3.1防火安全规定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
13、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时,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由施工员或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员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入焊割。 (6)严禁在
14、有可燃蒸气、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7)遇有五级以上的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8)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
15、接触,也不能与气割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和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现场监护。 6.3.2看护(监护)人职责 (1) 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2) 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他工作,要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3) 在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4) 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
16、场所或部位操作完毕后,要反复检查,以防阴燃起火。 (5)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瓦、接火盘、风挡等),做好灭火准备。 (6)发现电、气焊操作人员违反电、气焊防火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6.3.3 防火安全操作要求 (1) 乙炔瓶、氧气瓶和焊割工具的安全设备必须齐全有效。 (2)乙炔瓶、氧气瓶在新建、维修工程内存放,应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存放,并有专人管理;氧气瓶、乙炔罐必须相距5米以上,且距火源不小于10米,要经常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是否灵敏有效;要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 (3)乙炔瓶、
17、氧气瓶不准放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下方或变压器旁。在高空焊割时,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的下方,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 (4)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平放卧倒使用,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件。 (5)乙炔瓶、氧气瓶严禁爆晒、撞击,防止受热膨胀。开启阀门时要缓慢开启,防止升压过速产生高温、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 (6) 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进行调火。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气。 6.4消防保卫措施 6.4.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设警卫室,建立警卫制度和现场保卫记录。 6.4.
18、2施工工地成立由工长兼任组长的消防保卫小组,组员相对固定,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定期对工地消防保卫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6.4.3现场设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建立一支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义务消防队。 6.4.4施工现场备用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消火栓;消防器材按“五五”配置;消火栓井涂上红漆,注明“消火栓”。 6.4.5现场使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业主同意,由工长亲自审批;明火附近不行有易燃、易爆物品。 6.4.6现场应设置循环消防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6.4.7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单独存放,专人负责,必须有
19、严格的领退料手续。 6.4.8施工中,易产生可燃、有毒气体时,应保证隧道内通风良好或配备强制通风设施。 6.4.9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严禁在施工现场存放,并以当日作业的需示量发放。 6.4.10施工中的明火作业,必须配备固定的看火人员和灭火器材;一切用火必须办理用火手续,经批准后,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下班后,交回动火证。 6.4.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用电设备及工具。 6.4.12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焊、油漆、保温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6.4.13切割钢层架
20、时下方要配备看护人员,配备消防器材。 6.5防尘及环保环卫措施 6.5.1施工期间,设专人定期清扫施工围边各道路及通往主要干道和门前三包地段,清运废旧物品期间每天派23人清扫。 6.5.2现场无扬尘。在进行拆除作业时,如有必要一边拆一边喷水降尘。 6.5.3运输车辆的车容、车况良好;车辆出场时清扫车轮以免尘土飞扬或遗洒。 6.5.4一些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要单独处理,以免运出后污染土地或危害他人健康。 6.5.5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防止受到污染,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6.5.6环保环卫管理工作是实现绿色环保施工的重要手段,一定要与整个施工过程结合在一起;同时虚心接受政府和
21、甲方环保环卫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断地改进提高,完善环保环卫措施,把绿色环保施工做得更好。 6.6安全技术管理 6.6.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安全生产目标 达到五无目标,即“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人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无中毒事故” (2)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标: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力争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工地 (5)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作业程序,正确严格地执行和运用施工及安全规范。对进场的工人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各班组认真进行技术交底。在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前
22、,由专职安全员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带领施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6.6.2一般规定与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防护镜、反光背心、安全鞋。高度1.8米以上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如系安全带确有困难时,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确保安全的其他防护措施,不得冒险作业。 (2)拆房施工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拆卸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场所。施工现场应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周围通道、沟管保持畅通,场内无积水。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人工拆除主要扬尘环节应有控制措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保持潮湿。 (3)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雷暴雨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
23、行露天拆除作业。 (4)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停放在远离被拆除建筑的地方。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务合同,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照明。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应符合要求,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专用接地线。从配电房到现场的主线一律采用质量合格的电缆,并要正确架设。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
24、保护装置”。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小型手持电动工具时均使用带漏电保护的闸箱。 (7)机械车辆不得带“病”作业,每次要检查绳索及各部件牢固情况。 (8)在高空作业时,检查下部结构情况是否稳固,分段作业要观察结构连接情况,不得立体作业。 (9)拆除前要检查被拆除室内外情况,做到有边必有栏,有孔必有盖,有施工项目必有安全措施。 (10)要设置门卫;场内设置保安人员经常巡逻,防止发生治安事故,防止无关人员进场。 (11)环保和市容工作须得到环保环卫市容管理部门的批准和支持,接受其检查监督。 (12)机械、车辆消音系统完好无损,尽可能降低施工噪音,停放位置适当;材料码放整齐,各交通要道畅通干净。 (13)保护好预留建筑及花草树木。 6.7文明施工措施 6.7.1开工前,在拆除区域内各道口、路口设明显标志,设专人看守,警示行人车辆注意安全。 6.7.2拆除过程中,必要时用水喷洒施工现场,并在拆除建筑物室内洒水降去浮尘;尽可能将扬尘降到最小范围之内。 6.7.3机械消音系统完好无损,尽可能降低噪音;白天施工75dB,夜间施工55dB;运输车辆停放位置适当;材料码放整齐;各交通要道畅通干净。 6.7.4施工时间控制在7:00 22:00之内。 6.7.5保护好预留建筑和花草树木;对被拆建筑物周边的树木,必要时要作防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