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交车广告发布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约定,就乙方委托甲方制作并发布公交广告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1条 广告内容: 甲方发布姜堰区内线路公交车车身广告 线路媒体形式数 量刊 期广 告 费发布费制作费小计(辆)(月)(元)(元)(元)车身广告 车身广告 合计0广告费用:(大写): 发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 付款方式与付款时间合同履行结束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广告费并于 年_月_日前支付。第三条 广告设计、发布、资料交接及确认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计小样所需的相关文字、图片等资料;甲方将设计完毕的广告小样交乙方确认;甲方在广告发布后将上刊通知书交乙方确认。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2、和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广告费。2、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广告资料,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法律规定的各种证明、证件等,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广告内容有权删除和拒绝发布。(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保证拥有此广告媒体的经营权。2、广告发布期出现画面破损,应及时处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修复。3、甲方负责广告的设计、制作与维护。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广告素材、资料、文件一周内,完成广告小样设计并交乙方确认;在乙方确认广告小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制作发布。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广告经营权的合法性。2、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的时间和期限发布广告。3、
3、发现广告画面破损,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免费维修。4、在本合同刊期内乙方可根据需要更换广告画面,但每更换一次应向甲方支付与本合同等额的制作费。(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给甲方广告费,并承担不按约定付款的法律后果。2、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签约一周内向甲方提供全部广告资料、素材及其他文件。3、收到甲方的广告小样后三日内确认,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4、乙方在接到甲方广告上刊通知书之次日起三日内对已发布的广告进行确认,并在该通知书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在接到上刊通知书三日内告知甲方,或双方共同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延期发布广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广告发
4、布期间出现画面破损,未在五个工作日及时修复。3、如遇公交内部车辆调度、改线行驶、故障停运等情况不属甲方违约。双方可另行商定延长其他车辆广告期限或在同等级别的车辆上重新发布。4、非因乙方过错解除合同,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二)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广告费时,甲方又未提出解除合同,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逾期一日,按照迟延给付广告费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2、如因乙方提供的广告资料证件违法、不实或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等违法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合同变更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公交车辆停止运营、车辆减少、变更行驶路线、故障停运等原
5、因需要变更本合同时,双方应在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合同或合同变更确认函。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除下列情况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1、乙方逾期付款或故意迟延不确认广告小样的时间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停止发布乙方广告。2、因甲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没有广告经营权和发布权,导致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在获得确切证据后,书面通知甲方。第九条 下列条件下,本合同终止,广告费按照广告实际发布时间计算,多退少补,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1、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项下广告所依附的广告媒体不复存在;2、 因政府、其他主管部门提出反对使用该广告位发布广告或政府部门撤销已批准之许可;3、法律法规变化,导致在该广告位发布广告违法;4、因广告媒体所有权人收回甲方的广告经营权,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一条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交对方留存。甲 方(盖章): 乙 方: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