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F19990201 碧桂园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合同编号:碧施合字(2012)第 号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签约时间: 二一二年 月 日合 同 目 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34页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59页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74页一、定义 第74页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第75页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82页四、质量与验收第84页五、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第86页六、合同价款及支付第87页七、材料设备供应第88页八、工程变更第90页九、竣工验收与结算第91页十、违约、索赔和争议第95页十一、其他第97页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第104页第102页共239页第一部分 协议书
2、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内1.3总建筑面积: 约 平方米1.4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包括土建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包括分户围栏、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永久围墙,附属工程(电缆沟、挡土墙等)及室外安装工程】等。工程项目 (户型)栋数规划栋号单栋建筑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层数基础类型结构形式交楼标准备注合计1.5工程概况一览表如下:二、工程承包方式2.1.单体土建工程的承
3、包方式2.1.1分部分项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详见附件2);2.1.2模板及脚手架的措施费用采用综合单价包干;除模板及脚手架外的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采用建筑面积单方造价包干(详见附件2);2.2. 桩基础工程、室内精装修(精简装修)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外墙干挂石材脚手架修改费用采用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详见附件2、附件3);2.3. 锌钢组合栏杆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详见附件2);2.4. 室外工程【包括分户围栏、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永久围墙,附属工程(电缆沟、挡土墙等)、园建工程及室外安装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的承包方式;(详见附件4)三、合同价款
4、及支付3.1.合同价款暂定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肆仟伍佰陆拾柒元捌角玖分 (小写)¥1,234,567.89【具体合同价款组成详见本合同附件1】本合同价款已含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法规专款专用,具体金额及支付详见附件9。如发包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备案时交纳了此项费用,所交的款项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注:所扣金额按照发包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本合同价款未含劳动保险基金。*本合同价款已含劳动保险基金,若劳动保险基金由发包人代承包人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则发包人在承包人申报的第一笔工程进度款中一次性全额扣回。本合同价款已含合同附件13中“防渗
5、漏、防开裂重点控制”所需要的费用,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附件13中的要求。3.2.进度款支付:当期进度款按当期实物量完成量的80进行支付,详见专用条款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支付格式详见附件14。关于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承诺书详见附件14-1。3.2. 当期进度款按承包人完成各节点后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详见专用条款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支付格式详见附件14。关于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承诺书详见附件14-1。3.3.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交由发包人认可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经营的地市级以上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格式详见附件21),履约保
6、函金额为本工程合同价款暂定金额的5%,即(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详见专用条款41.担保)。四、合同工期4.1.工期节点细化表序号栋号开工日期桩工程完成日期0.00完成日期完成预售节点日期(完成多少层)结构封顶日期拆除外排架日期单体工程完成日期竣工日期(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备注一、单体建筑工程1234二、室外工程1分户围栏、排水工程2道路工程、永久围墙3 附属工程(电缆沟、挡土墙等) 室外安装工程4园建工程以上工期已含法定节假日,(含/不含 地区的11月15日至次年4月1日的冬休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4.2.以上时间包括人员进场、临设搭设、施工准备、建筑物脚手架
7、拆除至验收合格在内的所有工作所需的时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竣工日期,不得延误。4.3.承包人需要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水、电供应情况,备用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燃油发电设施及燃油供水设施(包括水池)保证工程在市政停电断水时正常施工,发包人不考虑因为市政停水、停电而给承包人经济补偿及顺延工期。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5.1.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及现行的国家相关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工程质量一次达到当地政府质监部门验收合格等级并备案完毕。5.2.按本合同附件13的防渗漏、防开裂重点控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六、承包方式说明、承包范围、结算方式6.1.承包方式说明:承包人对
8、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装修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地质情况、回填状况、交通情况、质量标准、工期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本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及材料检验试验、主体结构检测费、调试、验收、样品、水电费、措施项目费(已完、未完工程及设备冬、雨季保护措施费和成品保护费)、其他项目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算包干费、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各项因素(除政府规定由发包人缴纳的天然基础的地基检测费、桩试验检测费、消防系统检测费、防雷检测费、室内环境检测费外,若此五项检测因承包人的原因需重
9、新检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和市场价格变动风险(本合同已约定除外)等,并计算了全部费用。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承包人交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规费(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按项目所在地政府文件规定取舍)、排污费、环保噪音费等)税金等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均由承包人向有关部门交纳相关费用。如部分项目可由发包人代扣代缴的,须征得发包人同意。(民工保证金由发包人代扣代缴,根据各地政府部门规定由发包人报建前一次性交纳后在第一期进度款中一次性扣回。其余代扣代缴费用在发包人交纳后
10、的下期进度款中予以一次性扣回。)因为承包人没有缴清规费,影响到发包人办理有关证照(特别是销售许可证),发包人可代缴此部分费用并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中扣除,按“专用条款35.2.2 ”中约定除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伍万元/次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施工方案仅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技术上的肯定,不作为计价的依据。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综合各种因素,当发生清单未列项目的工程时,工日单价按清单未列项计价程序表的工日单价执行。人工价差按本协议6.3.5价差调整原则执行。其中:6.1.1单体土建工程部分6.1.1.1. 单体土建工程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总承包管理及配
11、合费(本合同已约定除外)、利润、行政事业收费、规费、税金、保险、风险(风险费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燃油、交通、运输费用的市场价格的变化)、责任等各项费用以及本合同附件13中“防渗漏、防开裂重点控制”所需要的费用。6.1.1.2.单体土建工程措施项目费(已完、未完工程及设备冬、雨季保护措施费和成品保护费)、其他项目费:措施费(模板、脚手架)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时不得调整,工程量按经发包人确认的竣工图及合同约定进行计算;除模板、脚手架外的措施费按承包人投标措施费包干的形式,承包人已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结算时不得调整(承包人如中途退场,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施
12、工范围工程内容,则需扣减未完成部分工程量相对应的措施费用)。6.1.1.3.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发包人暂定材料的块料(详见附件2-1),结算换算时,块料损耗按3考虑计算,其材料价格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调整。6.1.1.4.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屋面瓦部分,结算时只调整主瓦、脊瓦材料价差部分,价差只计取规费与税金(其费率按当地文件规定执行),其它配件材料价差不予调整。除屋面瓦部分外的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价格调整详见本协议书“6.3.5.3.暂定价格调整原则”条款的约定。6.1.1.5.外立面的石材(干挂石材工程除外)表面须进行防水防碱的防护处理。6.1.1.6.本工程按商品混凝土进行计价。6.1.1.7.
13、 钢筋计价时,承包人在报价中已综合考虑国家、地区、行业规范、施工图纸、各种施工技术要求及当地市场情况等各种因素。6.1.1.8. 工程量清单中现浇混凝土钢筋制安子目的综合单价已综合考虑钢筋设计的机械或焊接接头费用(如套筒或电渣压力焊接头等)、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铁马凳、垫铁、非设计搭接长度、钢筋损耗等一切相关费用,结算时不予调整。钢筋(除梁筋以外)搭接:16以上(含16)按焊接或机械连接考虑(其焊接或机械连接费用已在综合单价考虑),钢筋16以下(不含16)按绑扎计算。6.1.1.9. 墙体拉结筋不管采用哪种施工方法均按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现浇混凝土钢筋制安子目的综合单价执行。6.1
14、.1.10. 梁上部通长筋计算原则:上部通长筋如果设计成与支座负筋直径一致的话,相同则通长计算,则不可在每跨支座附近的Ln/3处计算连接接头,只是受到定尺长度的限制(定尺长度指钢筋出厂长度),在跨中Ln/3的范围内进行一次性连接接头计算,接头按绑扎搭接接头(接头按规范要求按节约优先考虑)。6.1.1.11.基础土方工程量计算原则:无论承包人采取何种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均按本协议约定的工程量计算原则,结算时不予调整。具体计算原则详见本协议“6.1.1.11.1.、6.1.1.11.2.”。 6.1.1.11.1.土方开挖工程量:地下室基础坑、沟槽土方开挖工程量:按基础垫层面积计算(以基础尺寸每边外
15、扩100MM计算垫层底面积),开挖深度按地下室底板垫层底至基础垫层底标高计算,开挖所需放坡工作面已包含在土方开挖项目的综合单价内。低层、多层、高层无地下室部分土方开挖工程量:基础土方开挖面积按垫层面积计算(以基础尺寸每边外扩100MM计算垫层底面积),开挖深度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基础垫层底标高计算,结算按施工进场经确认的场平标高调整,开挖所需放坡、工作面已包含在土方开挖项目的综合单价内。6.1.1.11.2.土方回填工程量:地下室基础坑、沟槽土方回填工程量:按基础垫层底面积(以基础尺寸每边外扩100MM计算垫层底面积)乘以回填高度(回填土高度=地下室底板垫层底至基坑(槽)垫层高度)减去设计基础
16、体积(包括垫层及其他构筑物)。低层、多层、高层无地下室部分土方回填工程量:按基础垫层底面积(以基础尺寸每边外扩100MM计算垫层底面积)乘以回填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基础垫层底标高)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垫层及其他构筑物)。6.1.1.12.本工程清单的挖基础土方及回填土方的综合单价,不适用于大开挖的土方工程。大开挖土方工程原则上由发包人另行分包,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承包人施工,则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按发包人前期部确定的价格执行,工程量按实结算。6.1.1.13.土方及余泥场内场外运输需按发包人指定的地点进行堆场推平,此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计取。6.
17、1.1.14.本工程造价已含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即室外设计标高30cm以内的平整)的费用。6.1.1.15. 裙楼顶(楼面)需要进行绿化土方或中砂回填时(不含车库顶回填),承包人须垂直运输土方或中砂到裙楼顶(楼面),并完成绿化土或中砂在裙楼顶(楼面)的水平运输、平整及剩余土方或中砂的清理等所有工作内容,单价按55.78元/m3全费用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垂直运输高度综合考虑,按实际完成回填土方或中砂工程量计算,绿化回填土若需外购的,土源以及外购土的单价须在施工前由发包人前期工程部审定。中砂材料费用另按施工期当地公布信息价计算)。6.1.1.16.锌钢组合栏杆工程锌钢组合栏杆工程固定综合单价已包含
18、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水电费、管理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利润、税金及各项费用(含不可竞争费用),并综合考虑风险因素等与该项目所发生相关费用在内。锌钢组合栏杆工程品牌详见附件11-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1-4。6.1.1.17. 门窗工程6.1.1.17.1.铝合金门窗工程:按建筑图及施工规范(详见本合同附件11-1)。6.1.1.17.2.塑钢门窗工程:按建筑图及施工规范(详见本合同附件11-2)。6.1.1.17.3.门窗工程量按框外围面积计算。6.1.2.安装工程部分(包括室内、室外)本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室内、室外)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项
19、目费、其他项目费、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利润、行政事业收费、规费、税金、保险、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6.1.2.1.电气系统、消防电系统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除已考虑图纸内容、招标文件里界定的招标范围、清单工程内容及施工规范的常规做法外,还须综合考虑在原装修灯具的装修面外安装白炽灯、通电验收措施、线管及配电箱体预埋可能发生的墙体地面刨坑打凿、支架制安及除锈油漆、预埋线管内穿通16#镀锌铁丝、挖土、回填土、调试、检测等一切电气及消防电系统所须的安装工作及材料费用,结算时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均不作调整。6.1.2.2.给排水、消防水、空调通风、采暖系统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除已考虑图纸内容、招标文件里界定的
20、招标范围、清单工程内容及施工规范的常规做法外,还须综合考虑系统安装可能发生的管件、消能器、伸缩器、止水环、防火圈等一切配件安装、各类套管制安、墙体地面刨坑打凿、支架制安、管道及支架除锈油漆、管道及阀门保温、保温层外包保护层、保护层外刷油漆、管道防腐、基础制安、挖回填土、管道冲洗、水压试验、余泥运输、管道垫层铺设、管道基础制安及夯实、垫层回填、调试、检测等一切给排水、消防水、空调通风、采暖系统所须的安装工作及材料费用,结算时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均不作调整。6.1.2.3.防雷系统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除已考虑图纸内容、招标文件里界定的招标范围、清单工程内容及施工规范的常规做法外,还须综合考虑了防雷系
21、统可能发生的防雷接地系统调试及检测、卫生间等电位连接、油漆、断接卡子等一切防雷系统所须的安装及材料费用,结算时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均不作调整。6.1.2.4.安装工程中涉及到材料价格计算的,如需计算采保费的,采保费率均按2.5计算。6.1.2.5.对发包人已提供了“指定品牌及材料价格表”(详见本合同附件3-2)、“综合包干单价采用主材价格表”(详见本合同附件3-2)的安装工程,结算时材料价按以下方式计算:6.1.2.5.1.指定品牌的材料,按签订的材料三方买卖合同价格计算。6.1.2.5.2.对于综合包干单价采用主材价格表里列明是采用当地信息价的:6.1.2.5.2.1.室内安装工程:按发包人
22、发出的开工令中各栋的开工之日起至各栋单体工程完工之日为止的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间(若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节点工期完工的,则超出节点工期约定的施工期间的材料价差不予调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地政府造价部门公布的此项材料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与附件*综合包干单价采用主材价格表中列明的此项当地信息价对比,进行材料价差调整;6.1.2.5.2.2.室外安装工程:按经发包人项目管理部分别确认的安装工程各系统施工期间,当地政府造价部门公布的此项材料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与附件*综合包干单价采用主材价格表中列明的此项当地信息价对比,进行材料价差调整。6.1.2.5.3.除以上两点中所包含的材料外,在“综合包干单价采用
23、主材价格表”里列出的其余材料,均提供了参考品牌厂家及价格,供承包人与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三方定板时参考使用,三方应在参考品牌的同等质量和价格水平基础上选用合格材料品牌,也可选用提供的参考品牌,原则上结算时此部分价格按表中的单价计算,不作调整。如承包人选用了提供的参考品牌,但采购时个别材料由于整个材料市场的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导致供货商对参考品牌的供货价格调整较大(与本表的价格相比)时,承包人应在拟采购前将需调整价格材料的具体数据(材质、规格、到工地交货单价、与本表相比的单价差额、采购数量等)制成申请文件及表格,并同时提供供货商的报价单(报价单上须有供货地、供货商公章、供货商经手人的签名),尽
24、快报给发包人项目管理部,待发包人与供货商协调后决定是否需要调价,决定结果由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知照承包人作为材料采购和材料价格结算的依据。6.1.2.5.4.在综合包干单价里已列出了项目,但没有在“指定品牌及材料价格表”、“综合包干单价采用主材价格表”里列出的材料,主材已在综合包干单价上包干,材料价不再调整。6.1.2.6.对于综合包干单价采用主材价格表,如实际施工时,主材须进行变换的,结算换算时消耗量按本合同附件3-3所列的消耗量计算,如本合同附件3-3中未列的材料,消耗量按相应定额消耗量计算。管道部分除直管材外,所有管件及配件均不作换算及调整。6.1.2.7.配电箱的设备价格,按发包人指定品牌
25、及材料表中的材料价格(如有三方合同的,则以三方合同签订的价格为准)及附件*的配电箱价格计算程序表计算。6.1.2.8.本工程的安装工程报价书综合包干单价采用主材价格表里列出的参考品牌材料及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结算时不乘以报价系数。6.1.3. 室外工程【包括分户围栏、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永久围墙,附属工程(电缆沟、挡土墙等)、园建工程及室外安装工程】部分本工程的室外工程【包括分户围栏、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永久围墙,附属工程(电缆沟、挡土墙等)、园建工程及室外安装工程】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保险、利润、行政事业收费、规费
26、、税金、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6.1.4.建筑、装修及安装的材料,除图纸及补充说明作了规定品牌和要求外,没有要求的,承包人应选择中等以上品牌厂家的优质产品【要求为省名牌产品(须为省名牌网站可查询)以上,承包人收集有关材料上报,报发包人项目管理部及监理工程师确定后方可采购,其中钢筋必须选用以下品牌()】。在施工前,承包人须将材料样板送监理单位及发包人确认封板后方可使用。6.1.5. 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详见附件10),承包人要求的到货时间与订货时间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48个日历天/30个日历天。所有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由材料供应商供货至施工现场(承包人应负责运货集装箱车能够到达的指定地方的场内道路修
27、建),承包人负责卸货(材料到场后24小时内卸完)及采购保管,卸货、场地内的运输及采保费用包含在单体土建工程综合单价及室内精装修(或精简装修)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园建工程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中。6.1.6.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及材料检验试验费(含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由承包人负责交纳其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的措施费中考虑。6.1.7. 新型墙体材料及其它专项基金由发包人按政府规定交纳,专项基金预收款返退时,承包人需按发包人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及规定提供新型墙体材料及其它专项资金专用发票及证明资料。若承包人没有按规定提供发票及证明资料或发票金额不足、证明不齐备的造成返退专项资金不全的,发包人
28、有权在给承包人任何一次工程款支付中按差额的双倍作为违约金扣除;承包人除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按专用条款“35.2.2 ”中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2.承包范围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行国家规范确定的施工范围完成工程建设、承包人对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因政策或市场原因造成发包人发展战略的调整,而使本合同工程不能持续发展或停止发展、或发包人变更工程规划类型、减少工程施工面积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风险共担,承包人已充分评估此类风险,承包人不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赔偿、补偿;如发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并不
29、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赔偿、补偿。若承包人对本工程部分分项工程拒绝施工时(除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外,其它由发包人确认主材价或综合单价的分项工程,承包人不同意而拒绝施工或要求发包人另行分包的),则属于承包人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由承包人提供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此部分的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不予计取;同时,发包人有权在合同价款中扣除第三方进场施工的工程造价,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第三方进场施工工程造价的20作为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决定承包人标段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距离50米范围之内增加零星工程是否由承包人施工,如发包人决定将以上工程委托给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必须充分理解发包人对该
30、委托的要求,予以配合并按时完成,价格按照合同内同类工程和合同约定条款计取。如承包人拒绝接受发包人指令,发包人将该项工程委托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提供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此部分的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不予计取;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第三方进场施工工程造价的20作为违约金。6.2.1. 单体土建工程的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15-1】:6.2.1.1.毛坯部分6.2.1.2. 室内精装修(或精简装修工程)工程承包人已清楚明白并同意:本工程室内精装修(或精简装修)工程属于承包人的施工范围,结算方式详见本协议书6.3.1.3。发包人的交楼标准分为毛坯标准及精装修(或精简装修)标准,同
31、时发包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本工程部分或全部的交楼标准进行调整。若交楼标准改为毛坯,发包人应于结构完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通知承包人,则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要求任何索赔及补偿。6.2.2.室内安装工程的施工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5-2。 6.2.3.室外工程施工范围6.2.3.1.室外市政工程的施工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5-3。6.2.3.2.室外安装工程的施工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5-4。6.2.4.发包人指定分包项目、暂定综合单价项目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内容及计取方式(具体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内容见本合同附件5)。6.2.4.1.由发包人指定分包,承包人全程总承包管理及配合的工程内容,其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
32、、现场水电费按下表计取: 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内容、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现场水电费一览表(住宅部分)序号指定分包工程名称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内容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现场水电费一、第一类:总承包管理与配合费、现场施工水电费与生活用水电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1.室外给水工程;2.室外消防工程(包括消防水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3.室外电视、电话、网络工程(不包括电缆套管);4.室外供配电工程(不包括电缆 套管);5.绿化工程;6.室外燃气工程;7.白蚁防治工程;8.路灯工程;9、除本表所列外附件15中明确为指定分包的其它工程。1.现场组织管理及配合;2.图纸会审;3.井架、塔吊等垂直运输工具;
33、4.施工脚手架、排栅;5.施工场地;6.施工临时道路;7.施工用水、用电接驳口;8、负责分包单位施工完成后的孔洞(含结构和墙体)、沟槽的填补、缝、挂网、补灰、收口工作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含在总承包单位预算包干费中,但不含二次修补的费用;9.场地清理: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总承包单位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指定集中地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外运;10.安全设施;11.轴线与标高;12、其他:负责对分包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备案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5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工作内容)由总承包单位全程总承包管理及配合的工程,其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已包含在室外工程投标报价中,不另计取。本工程的施工用水、用电费、生活用
34、水、用电费已包含在室外工程投标报价中,不另计取。2入户门制作安装工程(毛坯标准)由总承包单位全程总承包管理及配合的工程,其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已包含在总承包单位投标报价中,不另计取。本工程的施工用水、用电费、生活用水、用电费已包含在总承包单位投标报价中,不另计取。二、第二类: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中已包含现场施工水电费,生活水电费由各专业分包单位另行向总承包单位支付3铝合金、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工程1.现场组织管理及配合;2.图纸会审;3.井架、塔吊等垂直运输工具;4.施工脚手架、排栅;5.施工场地6.施工临时道路7.施工用水、用电接驳口: 低层(6层以下):独栋、双拼一栋一个接驳口;联排:三户一个接驳
35、口; 多层(6层及以上):一层一个接驳口;8、负责分包单位施工完成后的孔洞(含结构和墙体)、沟槽的填补、缝、挂网、补灰、收口工作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含在总承包单位预算包干费中,但不含二次修补的费用;9.场地清理: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总承包单位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指定集中地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外运;10.安全设施;11.轴线与标高;12、其他:负责对分包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备案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5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工作内容)按铝合金、塑钢门窗分包工程造价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率5(含施工用水、用电费、规费及税金)进行计取。施工用水、用电: 本工程的施工用水、用电费已包含在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中,
36、不另计取。 生活及加工场用水、用电: 生活及加工场用水、用电,由各专业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办理用水、用电手续后,自行挂表使用,每月按规定由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交纳生活用水、用电费。4电梯工程1、20层以下(含20层)按4000元/台(含施工水、用电费、规费及税金);2、20层以上按5000元/台(含施工水、用电费、规费及税金)。若因电梯选型与原设计梯井不一致需补洞的,则按签证处理。施工用水、用电: 本工程的施工用水、用电费已包含在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中,不另计取。生活用水、用电: 生活用水、用电,由各专业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办理用水、用电手续后,自行挂表使用,每月按规定由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交纳
37、生活用水、用电费。5装修工程(含装修标准入户门部分)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按建筑面积3元/m2(含施工用水、用电费、规费及税金)。三、第三类: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中不包含现场施工水电费、生活水电费,现场施工用水电费由与生活水电费由各专业分包单位另行向总承包单位支付6外墙干挂石材工程1.现场组织管理及配合;2.图纸会审;3.井架、塔吊等垂直运输工具;4.施工脚手架、排栅;5.施工场地6.施工临时道路7.施工用水、用电接驳口: 低层(6层以下):独栋、双拼一栋一个接驳口;联排:三户一个接驳口; 多层(6层及以上):一层一个接驳口;8、负责分包单位施工完成后的孔洞(含结构和墙体)、沟槽的填补、缝、挂网、补
38、灰、收口工作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含在总承包单位预算包干费中,但不含二次修补的费用;9.场地清理: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总承包单位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指定集中地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外运;10.安全设施;11.轴线与标高;12、其他:负责对分包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备案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5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工作内容)按需挂石面积8.00元/m2(含规费及税金)挂石的面积由发包人石材监督部提交至总承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 按需挂石面积3.00元/m2(含规费及税金)。生活及加工场用水、用电: 生活及加工场用水、用电,由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办理用水、用电手续后,自行挂表使用,每月按规定由各专业分包
39、单位向总承包单位交纳生活用水、用电费。7室内安装工程(不适用于总承包人的施工范围,仅适用于特殊情况下需专业分包时)1、低层(6层以下)装修标准:按建筑面积2.50元/m2(含规费及税金); 2、多层(6层及以上)装修标准:按建筑面积2.00元/m2(含规费及税金);3、毛坯房:按建筑面积1.00元/m2 (含施工用水、用电费、规费及税金)。1、低层(6层以下)装修标准施工用水、用电:按建筑面积0.50元/m2(含规费及税金);2、多层(6层及以上)装修标准施工用水、用电:按建筑面积0.25元/m2(含规费及税金);3、生活用水、用电:由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办理用水用电手续后,自行挂表使用,每月
40、按规定由各专业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交纳生活用水电费。备注:1、若发包人有其他分包工程(上表17所约定的分包工程除外)需承包人提供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时,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总承包管理及配合的义务,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按经发包人确认的该分包工程造价【扣除单项价值在¥5000(含本数)以上的设备材料款】1%计取;施工、生活用水用电费:由分包单位向承包人办理用水用电手续后,自行挂表使用,每月按规定由各专业分包单位向承包人交纳用水、用电费。2、由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如需总承包单位管理及配合时,总承包单位必须无条件为各专业分包单位提供总承包管理及配合的义务,按以上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水电费收取费用,除
41、上述约定费用外不得再向各专业分包单位收取其它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用 。如果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部分专业工程由总承包单位承包的,则总承包单位承包的专业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不再计取。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内容、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现场水电费一览表(酒店部分)序号指定分包工程名称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内容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现场水电费一、第一类:总承包管理与配合费、现场施工水电费与生活用水电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1.室外给水工程;2.室外消防工程(包括消防水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3.室外电视、电话、网络工程(不包括电缆套管);4.室外供配电工程(不包括电缆 套管);5.绿化工程;6.室外燃气工程;
42、7.白蚁防治工程;8.路灯工程;9、除本表所列外附件15中明确为指定分包的其它工程。1.现场组织管理及配合;2.图纸会审;3.井架、塔吊等垂直运输工具;4.施工脚手架、排栅;5.施工场地;6.施工临时道路;7.施工用水、用电接驳口;8、负责分包单位施工完成后的孔洞(含结构和墙体)、沟槽的填补、缝、挂网、补灰、收口工作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含在总承包单位预算包干费中,但不含二次修补的费用;9.场地清理: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总承包单位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指定集中地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外运;10.安全设施;11.轴线与标高;12、其他:负责对分包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备案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5总承
43、包管理及配合工作内容)由总承包单位全程总承包管理及配合的工程,其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已包含在室外工程投标报价中,不另计取。本工程的施工用水、用电费、生活用水、用电费已包含在室外工程投标报价中,不另计取。二、第二类: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中已包含现场施工水电费,生活水电费由各专业分包单位另行向总承包单位支付2铝合金、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工程1.现场组织管理及配合;2.图纸会审;3.井架、塔吊等垂直运输工具;4.施工脚手架、排栅;5.施工场地6.施工临时道路7.施工用水、用电接驳口:一层三个接驳口;8、负责分包单位施工完成后的孔洞(含结构和墙体)、沟槽的填补、缝、挂网、补灰、收口工作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含在
44、总承包单位预算包干费中,但不含二次修补的费用;9.场地清理: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总承包单位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指定集中地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外运;10.安全设施;11.轴线与标高;12、其他:负责对分包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备案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5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工作内容)按铝合金、塑钢门窗分包工程造价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率5(含施工用水、用电费、规费及税金)进行计取。施工用水、用电: 本工程的施工用水、用电费已包含在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中,不另计取。 生活及加工场用水、用电: 生活及加工场用水、用电,由各专业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办理用水、用电手续后,自行挂表使用,每月按规定由分包单位向总承
45、包单位交纳生活用水、用电费。3电梯工程1、20层以下(含20层)按4000元/台(含施工水、用电费、规费及税金);2、20层以上按5000元/台(含施工水、用电费、规费及税金)。若因电梯选型与原设计梯井不一致需补洞的,则按签证处理。施工用水、用电: 本工程的施工用水、用电费已包含在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中,不另计取。生活用水、用电: 生活用水、用电,由各专业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办理用水、用电手续后,自行挂表使用,每月按规定由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交纳生活用水、用电费。三、第三类: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中不包含现场施工水电费、生活水电费,现场施工用水电费与生活水电费由各专业分包单位另行向总承包单位支付4外墙干挂石材工程1.现场组织管理及配合;2.图纸会审;3.井架、塔吊等垂直运输工具;4.施工脚手架、排栅;5.施工场地6.施工临时道路7.施工用水、用电接驳口:一层三个接驳口;8、负责分包单位施工完成后的孔洞(含结构和墙体)、沟槽的填补、缝、挂网、补灰、收口工作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含在总承包单位预算包干费中,但不含二次修补的费用;9.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