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房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类型为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 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根据先交钱后用房的原则,乙方将
2、年租金一次性交齐。如果延期甲方有权收回所租房屋或停电,并收滞纳金每日一百元。乙方如在中途终止合同,租金概不退款。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水、电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每月15日时,自觉缴纳水电费。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行车)。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自理。2、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附着设施负责维护、修缮、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
3、退还剩余租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3、租赁期间如果任何一方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乙方在租赁房屋期间,应自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缴纳自己的一切税费。 2、 租赁期间,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如果在租赁期间、在租赁范围内引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上级有关部门占用所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八、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九、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十、合同一式贰分,双方各执壹分,合同经签字按手印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签约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