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甲方: 合同号: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综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厦门火车站轨道交通土建预留工程-南站厅1.2工程范围:1.3施工内容:该合同段内所有声屏障工程的施工,以及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1.4合同工程量:全封闭型声屏障: 米,半封闭型声屏障: 米。1.5工程造价:序号名称单位长度(m)每延长米面积()总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半封闭声屏障2全封闭声屏障3合计总价第二条:承包方式
2、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2.2工程单价包含内容:包括材料、运输、施工、声屏障安装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所有工序内容(甲方无偿提供吊车、叉车等辅助机械)2.3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而必须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围或工作量清单或详细施工内容中没写明或单列的工作内容,均属于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在完成这些内容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工程计量资料只能用于甲方和业主之间的结算,不能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的结算。2.4除业主招标文件规定的保险外,如有需要,其他险种乙方自行投保。2.5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质量必须满足业主、监理、甲方的有
3、关规定及质量要求。第三条:结算与支付3.1阶段款项(进度款):工人进场付总工程款的50(小写:¥ 元)声屏障安装完成15天内付至总工程款的100(小写:¥ 元)3.2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在工程款中扣除。3.3支付方式:采用现金支付。第四条:质量、工期要求4.1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各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同时确保合同段竣工验收达到优良。4.2工期以甲方要求和业主的节点工期目标为准。乙方根据工期要求,周密地安排进度计划,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施工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
4、,保证按时完工。由于重大变更设计导致工程量增加或甲方无法按时提供后续施工工作面或出现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影响工程进度,无法按时完工,工期顺延。4.3乙方承诺并确保响应甲方要求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关键工程工期目标的实现,并不得以此提出任何费用增加要求。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5.1甲方委派 _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对工程实行“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安全监督、经济约束”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日常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并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测量工作由乙方组织负责。5.2甲方的指令、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交给乙方并办理签收。必要时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5.3甲方有义务将项目业主
5、或监理工程师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等及时转发给乙方。5.4甲方在乙方的协助下负责工程变更资料的申报。5.5甲方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并督促乙方施工资料的及时上报。5.6所有资金往来或支付由甲方财务部监控管理。5.7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用料计划及各种报表。5.8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5.9甲方负责组织对实体工程的检查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进行返工或整改,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10甲方如有发现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清退。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6.1乙方委派 _
6、同志为现场负责人,按照合同签订时的承诺驻派施工管理人员。乙方驻地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中途更换,所有人员的分工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要更换或变更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驻地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管理。6.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后送交甲方,办理签收。6.3乙方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6.4乙方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施工进度要求,自行编制材料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表,并报送甲方备案。施工过程中,应报送施工日报给甲方。6.5乙方负责施工资料的填写、整理和签收,并及时上报给甲方质检部。如因为乙方报送
7、不及时等原因影响了计量工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6.6乙方负责材料质量的控制及组织进场,材料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章程及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6.7乙方负责所有工程、材料的试验检测工作,取样及委托应有甲方试验人员,监理工程师及业主相关人员全过程旁站监督。试验检测频率按照业主要求执行,委托单位为业主指定的检查单位,检测报告原件及时交给甲方存档。6.8做好进场材料的保管工作,如有损坏或丢失,有乙方自行负责。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交工验收,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该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6.9在工程变更
8、办理过程中,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10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七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7.1本工程杜绝因工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乙方应遵守甲方、监理和业主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7.2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范及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的相关行政规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施工,清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其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7.3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
9、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7.4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无论甲方认可与否,甲方不承担此类风险和责任。第八条:违约8.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支付款以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8.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等级,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8.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另有合同解除的约定,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8.4乙方不得随意将其债权、债务转嫁给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第九条:合同生效和终止9.1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9.2合同终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业主,工程款支付,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之日起。9.3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乙方(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现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